作者df31 (DF-31)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心得] 【神馬】邏輯2
時間Sun Dec 25 21:41:53 2016
我在把某公的文章稍微修改一下,大家就會看見他的邏輯反過來,照樣也
可以批判他的立場。這就是典型的斷章取義。
不好意思,實在看得笑得要死,忍不住手癢啊!
嗯。。。加上一段《沒有基督的基督教》的介紹:
在這本關於美國基督教出了甚麼差錯的長篇巨著中,加州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的神學教授何
頓哀嘆,美國的基督教會滑向了他和其他人所說的道德的、以治療為本的自然神論。何頓
借鑒研究、調查和軼事證據,再三重複他的結論,即美國基督教以自我為中心,而非以基
督為中心,耶穌是一位生活教練,而非救贖主,救恩則專注於治療的福祉。他斥責這些大
打折扣的基督教傳播者──蕭律柏,杰克斯,辛班尼,喬伊斯˙邁爾──但給予超大教會
傳道人約爾·歐斯汀最猛烈的抨擊,何頓將其描繪為一名蛇油推銷員,教導神是個人購物
者,如果人們讓衪知道他們的需要,衪就準備輸送幸福和繁榮。何頓揭露歐斯汀缺乏神學
的深度,因為他覺得古代的諾斯底教派認為神與人沒有甚麼不同。然而,諾斯底主義的整
個觀點正是兩者之間的不同所在。何頓指出,美國基督教的改革,只能簡單地要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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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受福音界定,而不受市場規律界定。◆《出版者周刊》(Publishers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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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某位自由主義基督徒在此鼓吹的【教會當受市場規律界定】的觀點,實在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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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支持同性性的罪,或批評教會當分別聖俗的意識型態問題(恨罪),
目前看來就都不被同志族群(現實派為主體)尊重
(理論派、極端仇基派就無法跟他們計較了);
但牽涉到鼓勵/鼓動同志族群的社會人格(恨乃至傷害支持傳統婚姻價值觀的人),
才是真正輿論一面倒向同運的主因,
也是很多基督徒看不下去支持護家盟的原因。
少數幾位板友一直在談基督徒因同婚入法不會產生任何損害,
基本上跟某些持自由主義神學觀點之基督徒談對立意識型態的陰謀,
或是美國宗教左派的崛起與其全球化現象是連結在一起的
。
宗教左派及其被俘虜的基督徒跟隨者,
一直在塑造及討論同運及背後女權/性別平權運動的「性解合理化論」;
而同運及女權/性別平權運動這邊的「理論派」或基督教自由主義者,
也會有意無意地談宗教右派的「政教合一或宗教政治復辟陰謀論」
(近代以Nazi為代表,雖然希特勒對於基督教的態度曖昧,
並且也竄改聖經以服務其極右的政治主張
--這也正是意識型態俘虜信仰的可能性之明證或案例)。
在分析之前,我想先講我的三點意見/質疑:
1.自由主義神學基督徒一直在唉哼基督教因為反對同婚所受的「傷害」,
真的是符合信仰的嗎?WWJD?
更何況該意識型態到底是屬基督
(例如自由主義基督徒覺得聖經的教導是過時,不需要捍衛,甚至需要被推翻的),
還是屬文化(其實出於宗教左派),是需要釐清的。
2.對待不同族群間互相妖魔化的狀況,我認為應當做互相理解的理性分析,
而不是繼續陷在標籤化/妖魔化/陰謀論的泥沼中而不可自拔。
(當然,我自己也會時不時攻擊支持同婚的XD,但對事跟對人還是應該分開的
;
宗教右派與無神論人道主義/自由主義間的衝突,
若是停在意識型態上的互相批評攻擊就算了,
但當自由主義因為各人好恶或性向的原因,開始扭曲信仰的時候,
就是把對事/不需要恨罪跟對人/不需要【愛】罪人混為一談、超越了該守住的界線。)
3.簡言之,意識型態是一種可被訴說、推銷的主張(want),
但不該上升到信仰(faith)層次
--不能說自己的意識型態遭到攻擊,
就叫做受人身攻擊,或是同團的生活或人格被限縮。
因此,同婚背後的自由主義神學意識型態
(以改變婚姻定義來鬆動其桎梏並帶動婚姻制度的徹底自由/解放)
不是西那樣的一部份(但「訴說之」本身是言論自由的人權);
但同志的社會人格之保障,包含其進入社會體制的生活願望,
例如進入婚姻,是需要被尊重乃至保障的。
就算是自由主義的基督徒,也應該區分清楚信仰與同運是無法兼容的;
某些自由主義神學基督徒一直在用對於基督教正統教義的妖魔化,去攻擊某些特定的基
督徒群體;
正如仇基者趁亂用對於同婚的支持,來攻擊基督徒中一般不隨著同團起舞者。
這些「雞同鴨講」都會造成雙方族群間的誤解加深,
並產生傷害/仇恨的惡性循環,
有智慧者應當跳脫這個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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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4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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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f31 (115.82.49.157), 12/25/2016 21:50:56
1F:→ theologe: 呵呵,十多年前,在信望愛站我們用反諷法指出會所某個教 12/25 21:51
2F:→ theologe: 條論述的荒謬,沒想到您記恨至今阿XD 但說實在看你這樣 12/25 21:52
呵呵,謝謝您【提醒】我當年還有那麼一回事。我都【忘了】。看來,是您老人家【
沒忘】,懷恨至今啊!
※ 編輯: df31 (115.82.49.157), 12/25/2016 21:53:43
3F:→ theologe: 執著要「以牙還牙」,我除了笑以外,也還是為您擔憂阿.. 12/25 21:53
4F:→ theologe: 看來您是把這件事擺在潛意識裡去了,否則忘記了還執著於 12/25 22:02
5F:→ theologe: 這個方法,也真是太強烈的傷痕XD 12/25 22:03
奇怪了,我都說我【已經忘了】,你還硬要把【以牙還牙】的帽子戴我頭上?別以XX之心,
去度XX之腹,可以嗎?!
※ 編輯: df31 (115.82.49.157), 12/25/2016 22:06:34
6F:→ theologe: 呵呵 你攻擊我都是用這一招,只能說你的行為洩漏你的心 12/25 22:23
7F:→ theologe: 機。 12/25 22:23
第三次重申:本人【沒記賬】。
煩死了。
※ 編輯: df31 (115.82.49.157), 12/25/2016 22: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