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討論] 整理「多元.平等.利益」的討論(三)
時間Sat Nov 12 19:56:49 2016
以下進入「聖經字面表明同性性行為是罪」(簡稱:「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
這個主張的公利/私利(前兩個正反命題),
及其可能產生的政治主張(後兩個正反命題)的整理:
命題A:「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是出於「家庭價值」=公利或普世價值。
未必是單一來源,故可能是公利+私利或+其他公利。
命題B:「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可單純被「家庭價值」給證成。
故認同家庭價值者,應無條件支持「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
故「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可說是一種普世價值=公共利益。
「家庭價值」可解析為:
1.讓配偶各自都能增強其自我發展以及貢獻社會的力量。
2.讓子女各自都能增強其自我發展以及貢獻社會的力量。
3.讓家庭中的其他成員(祖父母、其他親戚、支薪或義務的照顧與家務服務者、
寵物、任何長期或短期同居並與其他成員間有感情聯繫者)
都能增強其自我發展以及貢獻社會的力量。
4.以上3點可合為「家庭成員都能...」,分開來的考量是:
1.是婚姻價值,2.是兒少保護價值。
btw,此「家庭價值」不預設任何婚姻模式及家庭組成模式XD
反命題A:「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完全不是出於「家庭價值」。
可能是完全的私利,也可能有其他公利的考量。
反命題B:「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不可被「家庭價值」單獨證成;
故認同普世價值者,是有條件地支持「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
板上的基督徒大概命題A、命題B、反命題B都有支持者;
非基督徒應該是反命題A為主。
--
較之敬虔者的哈利路亞,
上帝可能比較喜歡聽不信者的咒詛。
~馬丁路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7.6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ristianity/M.1478951813.A.6C4.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7.64), 11/12/2016 19: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