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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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整理「多元.平等.利益」的討論
時間Sat Nov 12 18:38:20 2016
命題一:同婚訴求是出於「多元.平等」的普世價值=公共利益。
未必是單一來源,故可能是公利+私利或+其他公利。
命題二:同婚訴求可被「多元.平等」的普世價值給單獨證成;
故認同普世價值者,應無條件支持同婚訴求。
故同婚訴求可說是一種普世價值=公共利益。
命題一認同同婚訴求有公利的來源,但不排除其他私利的存在。
命題二認為同婚訴求的來源100%是公利。
反命題一:同婚訴求完全不是出於「多元.平等」的普世價值。
可能是完全的私利,也可能有其他公利的考量。
反命題二:同婚訴求不可被「多元.平等」的普世價值單獨證成;
故認同普世價值者,是有條件地支持同婚訴求。
uka之前的講法看起來是比較強烈的命題二,所以neo跟我各自用不同的角度回應;
後來討論時,支持同婚訴求方,包括uka,似乎比較偏向溫和的命題一。
neo的回應比較強烈,似乎接近反命題一;
我的回應大概接近反命題二跟命題一之間吧。
G、t、L、p等人的觀點我就不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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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之敬虔者的哈利路亞,
上帝可能比較喜歡聽不信者的咒詛。
~馬丁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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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vilcherry: 一件事做了雖然會自肥,但全世界都不會少了塊肉, 11/12 18:41
2F:→ evilcherry: 我完全看不出這種事有不做的理由。 11/12 18:42
3F:→ theologe: 嗯嗯 就算是反命題一,也還是有支持/默認同婚訴求的可能 11/12 18:45
4F:推 wayne1027: 你忘了科學王還有基督徒完全不自利的點嗎? 11/12 18:46
5F:→ theologe: 我擺在(三)跟(四)處理。 11/12 19:49
6F:→ theologe: 公利比較像康德的實踐理性,私利則為各種任意性。 11/12 19:53
7F:→ theologe: 任意性包含傳統或宗教權威及個人喜好等;但傳統及宗教權 11/12 20:02
8F:→ theologe: 威未必不是公利;而很多公利的來源都是傳統/宗教。 11/12 20:03
9F:推 neohippie: 今天沒空回文,但感謝 theology大整理命題推動討論 11/12 21:13
10F:推 uka123ily: 我看不出來我為何被歸類成這個。 11/12 22:14
11F:→ uka123ily: 對我有無私利完全不是討論重點,是有人要談我才談 11/12 22:20
12F:→ uka123ily: 而我認為這樣的私利論只會把彼此都淪為出於私利的動機 11/12 22:20
13F:推 uka123ily: 不過即便出於私利也不是一個倫理上的錯誤。 11/12 22:23
14F:推 BPM88: 你公利和私利的定義先拿出來看看? 11/13 07:10
15F:→ BPM88: 然後回答一下:「特定多數人的利益是屬公利還私利?」 11/13 07:17
16F:→ BPM88: 接著是:「特定的標準何在?」 11/13 07:18
17F:推 neohippie: BP 你認為呢? 11/13 08:44
18F:→ neohippie: 同婚訴求是出於自私或是出於普世人權價值,就是討論 11/13 08:45
19F:→ neohippie: 重點 11/13 08:45
20F:→ neohippie: 而目前雙方都同意,同婚訴求是出於自私 11/13 08:46
21F:→ neohippie: uka 和 風可吹 因此反過來說基督徒反同婚也是出於自私 11/13 08:47
22F:→ neohippie: 但這個「自私」的前提是要有實質利益,而目前uka和 11/13 08:48
23F:→ neohippie: 風可吹都講不出來基督徒反同婚有甚麼實質利益。 11/13 08:48
24F:→ neohippie: 因此,我們可得結論,同婚是需要討論,也可以討論的 11/13 08:48
25F:→ neohippie: 但這個討論完全是政治討論,不關人權、不關平等、 11/13 08:49
26F:→ neohippie: 也不關多元。因為純粹是政治討論,基督徒有權利反對 11/13 08:50
27F:→ neohippie: 並且基督徒有權利引用包含聖經的任何資料反對 11/13 08:50
28F:→ neohippie: 而且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基督徒必須要大聲的反駁 11/13 08:51
29F:→ neohippie: 同婚 = 人權 這種謊言 11/13 08:51
30F:→ neohippie: 同志團體以欺騙的方式在誤導社會,把追求自私利益 11/13 08:52
31F:→ neohippie: 包裝成人權訴求 11/13 08:52
32F:推 leon00521: 為啥自私的前提是實質利益 是說食指利益到底是啥 11/13 09:37
33F:→ leon00521: ※實質 11/13 09:39
34F:→ leon00521: 而且實質利益就不算人權了嗎LOL 11/13 09:40
35F:→ DarkHolbach: 很好笑的分法,如果照這種分法,那民權運動也是自私 11/13 09:46
36F:→ evilcherry: 科學王的問題是他寧可大家受罪都接受不了一個人自肥 11/13 12:25
37F:推 uka123ily: 同志是人就有人權阿,這又啥好跳針的。 11/13 12:43
38F:→ uka123ily: 照這樣說生命權財產權也是實質利益阿,那又怎樣。 11/13 12:44
39F:→ DarkHolbach: 現代社會不就是人各自私,各自爭取權益反而能提升 11/13 12:52
40F:→ DarkHolbach: 大眾福祉嗎?為什麼要把自私講的跟公眾利益一定互斥 11/13 12:53
41F:→ theologe: @neo 我沒有認為同婚完全是自私(反命題一)...其實本文 11/13 12:53
42F:→ theologe: 已經寫得很清楚了...我再發一篇文界定「公利」與「私利 11/13 12:54
43F:→ DarkHolbach: 人權是很廣泛的,哪有可能有一個團體可以包含人權 11/13 12:54
44F:→ DarkHolbach: 所有的面向 11/13 12:54
45F:→ DarkHolbach: neo他一直死不承認如果照他的分法,黑人民權運動 11/13 12:55
46F:→ DarkHolbach: 也是自私。是因為民權運動基督徒可以沾光,然後同志 11/13 12:56
47F:→ DarkHolbach: 運動不行嗎?顆顆 11/13 12:56
48F:推 neohippie: theologe:我不同意妥協走中庸之道 (似乎是這篇的用意?) 11/13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