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by171 (你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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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心得] 聖經明說同性性交就是罪,神恨惡同性性交
時間Wed Nov 2 13:33:05 2016
※ 引述《alchem (mathematician)》之銘言:
: (創13:13)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
: (創19:1~11)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
舊約 錯誤真多 地球創造的年代多長呢 按科學45億年 按聖經只有6000年
所以不用騙我們創世記了。索多瑪是隕石所毀滅的,地中海多處被毀而不是只有這兩個城市被毀,而某教只是假借天災傳教
: (利18:22)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舊約 且這裏破洞那麼大 你還有臉提這一段
沒有主詞, 女人也不可與男人苟合?哦對了 聖經一向歧視女性
要是說, 從上下文推論主詞那好呀 那主詞一向是異性男性。
沒說女性也沒說同性戀
再說,說的是不能"苟合" 可沒說不能高興的合,更沒說結婚
而且,可沒說女性不能結婚,也沒說同性戀不可結婚。
不過無所謂,就給你解釋成同性戀好了,(請記得萬世不要偷改解釋)
但你那同本上下經文,同樣 『可憎惡的罪』有哪些呢
利11:10 不可吃蝦子貝類章魚螃蟹等,屬於可憎之罪(abomination罪)
利11:20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利19:5 不按時間不按規定向耶和華祭祀也是屬於可憎之罪
利18:29 犯了可憎之罪的人(abomination罪),要從民眾當中剪除(驅離或死刑)
利7:21 用手摸到犯了可憎之罪的人或物,也是要從民眾當中剪除(驅離或死刑)
…還有一大堆可憎之罪(Abomination罪) 就不列了
明確記載的可憎之罪很多呢,請教徒從審查自己是否吃過蝦子等一大票海鮮看起,因為那是你們造出來的同等之罪。還有用手摸過XXX的都是犯了可憎之罪。
: (羅1:26~27)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
: 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
: 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這裏只要解釋成,對同性戀而言同性性行為是順性,就好了啊。你以為50年後教會還能怎麼騙大家去信嗎。
同樣的讀經文解經文在1960年代也很多喔
1960年代美國還有很多州法律禁止黑人白人通婚,大多數的教徒也反對黑白通婚,他們也有很多讀經心得喔,
教徒以聖經創9:25、28:1未19:19申7:2,23:2來反對黑白通婚
只不過年代一過,讀經心得就完全相反了耶,好會變喔
相關案件請看2015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同婚時也提及的大案
Loving vs. Virginia一案
http://tinyurl.com/ok6flcq
聖經對婚姻觀點請看申命記22:28規定強姦犯花50元娶受害者
聖經對家庭的觀點請看新約馬太福音10:36人的仇敵是自己家人
聖經對小孩的觀點請看撒母耳記下12:9上帝殘殺無辜小孩
所以聖經毫無人性敗壞道德敗壞科學都是有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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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by171 (106.104.37.180), 11/02/2016 13:39:17
1F:推 fauna: 你幫他們把彎道都設計好了 人真好 11/02 13:51
2F:推 wayne1027: 我一直很好奇聖經類似這樣子不合人性的東西基督徒怎解 11/02 14:03
3F:→ wayne1027: 常常一句舊約就無敵了,那新約也毫無破綻嗎? 11/02 14:04
4F:→ kalestorm: 自由派會借助歷史批判,福音派就...神所作的都是對的, 11/02 14:04
5F:→ kalestorm: 人太渺小, 不能理解絕對無誤的聖經真理 11/02 14:05
6F:推 trbtrb: 沒一個能打的 11/02 14:13
7F:→ kalestorm: 福音派有時愛聲稱他們是字面解經,但其實無法完全作到 11/02 14:24
8F:→ pinjose: wayne要想知道就提出來,相信熱心解答的人不少 11/02 14:24
9F:推 fauna: 我想在古早那個年代 猶太教徒看舊約也都是很合理的 11/02 14:27
10F:→ fauna: 而古早時代的人解經我想也是在有聖靈充滿的情況下解出來的 11/02 14:28
11F:→ fauna: 想必聖靈也一定是時時關心人類文化 與時俱進 才能解出不一 11/02 14:30
12F:→ fauna: 樣的意思 11/02 14:30
13F:推 theologe: 猶太教徒現在也在看舊約阿 看得比基督徒認真多了 11/02 17:36
14F:推 ss5010593: 抓緊囉~準備髮夾彎惹^^ 11/03 00:09
15F:→ GSXSP: 其實說解出不同意思, 不如說耶穌和門徒及保羅已經解釋很多 11/04 06:46
16F:→ GSXSP: 了. 在耶穌之前舊約時代, 救恩還沒有臨到非猶太人, 整個舊 11/04 06:46
17F:→ GSXSP: 約在指向耶穌基督. 如果相信保羅的解讀, 非猶太人是不需要 11/04 06:46
18F:→ GSXSP: 一個一個舊約律法去遵守. 如果要在舊約新約解釋外再增添新 11/04 06:47
19F:→ GSXSP: 的教導, 類似硬凹的解讀, 並且宣稱正確且通用, 那可能要是 11/04 06:47
20F:→ GSXSP: 有神親自啟示, 看到一些異象那種等級的. 像穆罕默德或約翰 11/04 06:47
21F:→ GSXSP: 史密思那樣. 所謂正統基督信仰, 只去看舊約新約, 並在通用 11/04 06:47
22F:→ GSXSP: 解釋上避免硬凹, 以文意前後文, 整本聖經, 明顯意思為主. 11/04 06:47
23F:→ GSXSP: 硬凹或半硬凹的解釋, 有可能可以應用在個人身上, 但無法當 11/04 06:50
24F:→ GSXSP: 通用法則. 11/04 06:50
25F:推 GSXSP: 而對於非猶太人要不要全守猶太律法, 在第一次耶路撒冷會議 11/04 06:57
26F:→ GSXSP: 裡已經激烈討論過了. 11/04 06:57
※ 編輯: Jeby171 (220.141.163.149), 11/04/2016 14:46:23
27F:→ Jeby171: 白話文的東西你有臉解釋 同一個黑白通婚 你有臉解釋不同 11/04 21:40
28F:→ Jeby171: 同樣的abomination可憎之罪 你有臉部分選擇性遵從 你有臉 11/04 21:40
29F:→ Jeby171: 舊約到現在仍是基督教的正典 你有臉遇到丟臉的地方就說那 11/04 21:41
30F:→ Jeby171: 是猶太 你有臉 舊約無法廢除的原因是新約到處引用舊約 11/04 21:42
31F:→ Jeby171: 根本就不是什麼猶太 舊約仍然是基督教正典 舊約的所有錯 11/04 21:42
32F:→ Jeby171: 誤例如地球年齡6000年紀年與科學45億年完全違背 11/04 21:43
33F:→ Jeby171: 聖經簡直就是破爛到極點 除非你是裝瞎教徒只挑著看 11/04 21:44
34F:→ GSXSP: 不是說了嗎, 要知道舊約律法的正確解讀, 就參考了解 11/05 08:39
35F:→ GSXSP: 新約對舊約的解讀. 大半在第一次耶路撒冷會議討論過了 11/05 08:43
36F:→ GSXSP: 如果你覺得看新約舊約一起了解, 參考耶穌, 門徒, 保羅 11/05 08:49
37F:→ GSXSP: 不合理的話, 你可以說明為什麼不合理. 11/05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