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uchbird (灰色海綿體)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多元成家允許變相的近親婚姻
時間Fri Nov 15 08:32:25 2013
※ 引述《roccqqck (國父)》之銘言:
: 我朋友整理的"多元成家法案之我盡力了懶人包"
: :
: ---------------------
:
: 1.同志婚姻:
: ‧ 將972條從「婚約應由男女雙方當事人自行訂之」改為「婚約應由『不分性別、性傾向
: 、性別認同之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
: 所有婚姻相關的法條修正,「男女」改為「雙方」、「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
: 為「雙親」。
: ‧ 一旦進入婚姻,無論同性婚異性婚,皆需負擔婚姻的權力義務,一樣必須遵守性忠誠
: ,任何「外遇合法化」、「同志婚姻可性交開放」的說法都是騙鬼的。
:
關於同性婚姻 一樣必須遵守性忠誠這點 想要討論一下
根據之前讀書的記憶
我國刑法中的 通姦罪 必須要 有男女性器的交合 才會成立
所以甲甲的老公 去找甲甲肛肛
理論上是不會成立通姦罪的
除非他突然轉性 去找女人 通姦罪才有成立的可能
所以在刑法中 同性婚姻 其實是不用遵守性忠誠 (還是可以用民法1052條請求離婚)
就看修法時 有沒有配套一起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153.56
1F:→ uka123ily:這法律解釋有點詭異 11/15 08:54
3F:→ CCKAT:樓上不用說了 法律是由他們決定跟解釋的XDDDDDDDDDDDDDDDDDD 11/15 09:12
4F:→ uka123ily:修法後通姦當然適用於同志,§239也是名文配偶 11/15 09:24
5F:→ uka123ily:目前不成立的原因是同性無法結婚 11/15 09:27
6F:→ uka123ily:請看一下通姦罪是為了防止妨礙婚姻家庭為立法目的 11/15 09:28
7F:推 uka123ily:至於同性結婚通過,性交如何定義又是一回事 11/15 09:31
8F:→ uka123ily:不然依據目前的性交定義,已經是十幾年前的落伍定義 11/15 09:32
9F:→ uka123ily:不過我覺得通姦最好廢掉,這是一條莫名其妙的罪 11/15 09:33
10F:→ CCKAT:因為那叫肛交 本來就不是性器官 如果這樣改 大概妻子都要接 11/15 09:33
11F:→ CCKAT:受肛交了 因為那是法定性交的一種 不得拒絕 11/15 09:33
12F:→ uka123ily:所以對你來說肛交不太可能妨礙風化? 11/15 09:33
13F:→ CCKAT:跟你認識 女性朋友說吧 因為同志婚要成立 所以性行為的定義 11/15 09:34
14F:→ CCKAT:要跟著改 你被迫接受肛交為性行為的一種 可能性增加了 11/15 09:34
15F:→ CCKAT:這些 同志都沒有為他們以外的人想過 這些額外的風險 11/15 09:35
16F:→ uka123ily:妻子當然可拒絕行房,丈夫本就不應該強求 11/15 09:36
17F:→ CCKAT:甚至沒有放進法律漏洞的防護來考慮 11/15 09:36
18F:→ uka123ily:你忘記女性有性自主嗎? 11/15 09:36
19F:→ CCKAT:夫妻可以動不動就上法庭嗎? 這本來就是風險 11/15 09:36
20F:→ CCKAT:你們完全活在另一個真空世界 不是現實社會 11/15 09:37
21F:→ uka123ily:夫妻間有違反法律之情事,為何不能上法院 11/15 09:38
22F:→ CCKAT:你們完全活在另一個真空世界 不是現實社會 11/15 09:38
23F:→ uka123ily:結婚不代表需要接受對方所有行為 11/15 09:39
24F:→ CCKAT:而且問起同志相關事項 同志就是說 上法院解決 花時間花金錢 11/15 09:39
25F:→ CCKAT:毀掉婚姻跟家庭的風險 11/15 09:39
26F:→ evilcherry:其實同性不算通姦倒符合中、日、希臘等地古人的禮節 11/15 09:39
27F:→ uka123ily:你覺得丈夫可以強迫妻子性交嗎(不管哪一種) 11/15 09:40
28F:→ CCKAT:問起同志相關事項 同志就是說 上法院解決 花時間花金錢 11/15 09:40
29F:→ uka123ily:先回答這個好嗎 11/15 09:40
30F:→ CCKAT:毀掉婚姻跟家庭的風險 11/15 09:40
31F:→ CCKAT:你們完全活在另一個真空世界 不是現實社會 11/15 09:40
32F:→ uka123ily:宣稱很簡單,提出論述很難,這就是CCKAT 11/15 09:42
33F:→ CCKAT:你們完全活在另一個真空世界 不是現實社會 11/15 09:42
34F:→ CCKAT:唯我獨尊 只顧自己 11/15 09:42
35F:→ uka123ily:我不否認我愛自己,但我沒說不愛別人喔 11/15 09:42
36F:→ CCKAT:還不准別人告知大眾 討論一切風險!!!! 11/15 09:43
37F:→ CCKAT:把風險全數轉嫁給社會 11/15 09:43
38F:→ CCKAT:1個同志的權益都不可以忽略 但一個孤兒跟任何其他人的權益都 11/15 09:44
39F:→ uka123ily:有沒有一直在告知上打轉的......稻草人的八卦 11/15 09:44
40F:→ CCKAT:可以盡量被忽略 還不准告知! 11/15 09:44
41F:→ uka123ily:有沒有權益被拿出來講卻沒有權益論述的八掛 11/15 09:44
42F:→ uka123ily:我希望的是可以討論的可敬對手,不是奇幻小說家 11/15 09:45
43F:→ uka123ily:到底是甚麼權益被忽略可以講嘛,我還在等耶= = 11/15 09:49
44F:→ CCKAT:那 可不可以討論 可不可以告知 可不可以反對 可不可以連署?X 11/15 09:51
45F:→ CCKAT:你們還要不要限制管制別人轉文的權利?XD 11/15 09:51
46F:→ CCKAT:這裡還不是甲甲板耶XD 11/15 09:52
47F:→ evilcherry:你在兩邊跳一樣的針,論述安在? 11/15 09:54
48F:→ CCKAT:這裡也不是甲甲統治的國家 11/15 09:54
49F:→ CCKAT:那 可不可以討論 可不可以告知 可不可以反對 可不可以連署?X 11/15 09:54
50F:→ CCKAT:重點就是這個而已 其他管你們XD 11/15 09:55
51F:→ evilcherry:那我可不可以說你在製造廢文? 11/15 09:55
52F:→ CCKAT:那 可不可以討論 可不可以告知 可不可以反對 可不可以連署?X 11/15 09:56
53F:→ CCKAT:而不是被蒙混過關 11/15 09:57
54F:→ evilcherry:又沒說不可以 但你的確是製造廢文(攤手) 11/15 09:57
55F:→ CCKAT:我製造廢文可不會諤人上法院爭產 11/15 09:57
56F:→ CCKAT:是嘛 可以嘛 這是權利XD 11/15 09:57
57F:→ CCKAT:別人有連署的權利 法定權利!!!! 11/15 09:58
58F:→ CCKAT:別有人知道這些法案過關 可能會對自己家庭造成什麼影響的權 11/15 09:58
59F:→ CCKAT:利! 11/15 09:58
60F:→ evilcherry:明明就是真X聯盟在污衊這種權利。你跳甚麼針。 11/15 09:59
61F:→ CCKAT:別人當然可以捍衛自己的價值觀跟現行法律保障權益!!! 11/15 09:59
62F:→ evilcherry:有沒有人跳針跳到自己的八卦 11/15 09:59
63F:→ CCKAT:啥真X 我不知道XD 11/15 09:59
64F:→ CCKAT:你在說啥? 11/15 09:59
65F:推 uka123ily:造謠算是現行保障的權益嗎? 11/15 10:09
66F:→ untilnow:什麼叫"CCKAT:因為那是法定性交的一種 不得拒絕"? 11/15 10:10
67F:→ untilnow:我比較好奇是那種腦能說出這種話來 11/15 10:11
68F:→ uka123ily:現在沒有一條規定說妻子須無條件接受與丈夫性交 11/15 10:12
69F:推 MAGESATA:兩性關係除了你情我願或硬上,還有半推半就呀 11/15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