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何謂褻瀆
時間Mon Jul 4 07:06:36 2011
你的類比真的很爛
中華民國憲法被大家默認承認 (至少不否認)
因此才能說這個法規範有意義
但聖經或是耶和華有嘛? 人們默認了他嘛?
又怎麼會拿什麼不能毀壞國旗來說?
毀壞國旗代表是破壞國民的共識 你覺得這類比一致?
今天的問題就是神又不痛不癢
詆毀他 褻瀆他難過的是誰?是人會難過
我們當然不可以人身攻擊 但執行"神"身攻擊是可以的
就好像基督徒都會說XX不道德 有罪 只不過被挑戰這麼痛苦?
價值判斷本身又不是什麼褻瀆還是人身攻擊
這就是大家說的意思 你懂了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32.107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18.165.232.107 (07/04 07:07)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18.165.232.107 (07/04 07:13)
1F:推 speed2:在宗教分類的基信版下的基督徒 認同耶和華 三一神 耶穌基督 07/04 09:31
2F:→ speed2:不認同的可以離開 沒人逼你來這裡高談你不信神 污衊神 07/04 09:32
3F:→ speed2:既然來了 就按照版規 也表示接受信徒用信仰回應你們 07/04 09:33
4F:→ speed2:同樣的 你去佛教版 天主教版 一樣是這樣 沒有這裡就不同的 07/04 09:33
5F:→ speed2:道理 道不同不相為謀 你去不認同的地方嗆聲 被人趕還說不公 07/04 09:34
6F:→ speed2:平 這是白目 也是心態問題 這樣你懂了吧 07/04 09:35
這裡不是私人領域 不需要什麼入境隨俗
這本來就是公開版面 而不是取暖專區
如果真的要取暖的話應該可以去開個社團版或個版
讓所有人公開討論的地方竟然被如此限制 本來就很奇怪
下次是不是支持同志的非請勿入 褻瀆神阿
是不是支持墮胎 就被水桶? 墮胎也是褻瀆神 不是?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18.165.232.107 (07/04 09:51)
7F:→ speed2:這個版是基督徒討論聖經的地方 不是無神論來亂的地方 懂吧 07/04 09:56
8F:→ speed2:這是相同信仰的基督徒彼此討論聖經 互相辯論真理的場所 07/04 09:57
9F:→ speed2:若無神論加進來 只是讓討論失焦 變成爭論 謾罵 攻擊 07/04 09:58
10F:→ speed2:單純留給基督徒討論聖經 這才是本版基礎的功用 不信的請走 07/04 09:59
你的盲點是 基督徒才可以討論聖經? 無神論者可以不可以?
佛教徒可以討論聖經嘛? 同志可以討論聖經嘛?
單親家庭父母可以討論聖經嘛?
離過婚或結婚好多次的人可以討論聖經嘛?
以你說的
難道這些人都不能對聖經對話 不能跟神對話?
還是只有基督徒間可以討論真理
真理不存在非基督教徒中?
11F:推 moft:所以還是老問題,這個版到底有沒有容納外邦人...... 07/04 10:00
12F:→ speed2:但你可以觀戰 就不要加進來後 違反版規 再說不公平 07/04 10:01
版規的問題就是在於這個版要變成怎樣封閉的一個版不是?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18.165.232.107 (07/04 10:04)
13F:→ moft:另外,就算是基督徒也有不相信三一的.... 07/04 10:01
14F:→ speed2:很簡單:一切按照版規走 照著走就有所準則 兼容並蓄 07/04 10:03
15F:→ speed2:不相信三一神的 那是不是基督徒了(認真) 07/04 10:04
16F:→ speed2: 就 07/04 10:04
17F:→ speed2:一個版要不要封閉 跟無神論也無關 這是版風問題 07/04 10:05
所以你覺得板風出了什麼問題?
必須用褻瀆神或什麼的來加以規範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18.165.232.107 (07/04 10:07)
18F:→ speed2:一切按照版規走,但別去想要版規要符合你的想法 07/04 10:07
你不也正在期待板符合你的想法? 你可以別人不可以嘛?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18.165.232.107 (07/04 10:07)
19F:→ speed2:你若沒有要褻瀆神就不必怕 就算不相信版主 上面還有小組長 07/04 10:09
20F:→ uka123ily:等人都殺了再說有法官的意思嘛? 07/04 10:09
21F:→ speed2:一切按版規走 很簡單不是嗎>我若有為版規 一樣要被處罰! 07/04 10:10
22F:→ speed2:你的行為若真的行的正 還怕上訴嗎? 07/04 10:11
若行的正 板主立這條板規幹嘛? 本來板規就可以規範了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18.165.232.107 (07/04 10:13)
23F:→ speed2:現在加了 不合你意?你就說他行不正嗎?那憲法都不正?@@a 07/04 10:16
憲法有一個人修憲的可能嘛? XD
今天增立有人覺得這規定莫名其妙 就是在於這規定很奇怪
1.這個板是誰的板,為什麼不同價值不能並存
問題就是在於 很明顯的對於非教徒的言論有排擠的空間
2.褻瀆該條是計畫要保障誰的權利,
問題在於教徒與非教徒並沒有對於神的共識 請問褻瀆神是誰說了算?
或者神有任何板規上的地位與權利義務嘛?
如果板主不能回到人身上來訂立板規 本來就是不適當的
最後
修憲會某天忽然說我們多一條憲法沒有經過大眾討論?
當然我們不能把板規當成修憲
不否認 板主可能極度獨裁的卻依舊享有正當性
但是上面兩點 應該說的很清楚了 板規的問題在哪裡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18.165.232.107 (07/04 10:23)
24F:→ speed2:你又不會犯這條版規 你怕什麼?=.= 07/04 10:30
25F:→ speed2:你的問題 可以到版務那邊討論了... 07/04 10:31
26F:→ keithking:二檔你好好笑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7/04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