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wicow (努力 為了未來)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轉錄][新聞] 牧師開槍射死貓 檢判定不違《動保法》
時間Sat Oct 9 23:11:28 2010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Ci7PABZ ]
作者: Theme (水鬼終結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牧師開槍射死貓 檢判定不違《動保法》
時間: Sat Oct 9 22:03:49 20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09/17/2emku.html
2010/10/09 12:5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3月,
高雄市美籍牧師Sisk Simeom John(謝約翰)持空氣槍射擊2隻流浪貓,造成1死1
癱瘓,後來,動保團體志工到他家詢問,他也大方坦承射貓。不過,
高雄地檢署僅就非法
持槍的部份將他起訴,違反動物保護法的部分則不起訴,這個結果讓動保團體相當氣憤。
謝約翰射擊2隻流浪貓後,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也上網檢舉,不僅向警方及高雄市家畜
疾病防治所報案,還將與謝約翰之間的對話PO上網,引起數萬網友撻伐;謝約翰告訴檢方
,他的住處長期被野貓入侵破壞,而且他的妻子也對貓毛過敏,所以才會拿槍射貓。
檢方認為,他的妻子確實對貓毛過敏,所以並非「無故」傷害動物,而且他在事後也全額
支付傷貓的醫療費用,以及死貓的火化費用,因此判定他並無虐待動物的犯意,所以未依
違反動保法將他起訴。不過,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對此非常氣憤,並批台灣的「動保法
已死」。
此外,據謝約翰所稱,他所擁有的空氣槍,是從美國搬來台灣時與行李一起入境,他並不
知道這有違法。檢方認為,非法持有殺傷力的槍械已違反《槍械管制條例》,因此在這部
份將他起訴,但又考慮他不熟台灣法律且坦承犯刑,因此請求法院對他從輕處分。
--
████████████████████ ︵──╮
超速罰單 國家幫我家付
國家便利商店 NationalMart │
▁ ▁│
Tiffany鑽戒 國家幫我家付
▄▄▄▄▄▄▄▄▄▄▄▄▄▄▄▄▄▄▄▄ │
□—□│
婚禮費用 國家幫我家付
███████████████████ ╰
⊿ ╯
Burberry風衣 國家幫我家付
███████████████████ ◢◣◢◣ ~有誤國雞藥費真好 ☻~♬~♪
███████████████████ ████ 「國家」就是「我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2.90
1F:→ sagarain:喵喵:哭哭 10/09 22:04
2F:→ kopfschuss:很NICE的 10/09 22:04
3F:推 bigass:以下開放今天吃素者回應 10/09 22:04
4F:推 chienk:因為有付錢 所以就沒虐待動物的犯意 真是超強的推理 10/09 22:05
5F:→ spy9527:洋人有保護傘 10/09 22:05
6F:→ banbee100:請求法院對他從輕處分 鄉民要噓了嗎 10/09 22:05
7F:→ hermanwing:是naxx那吱貓嗎? 周任來2坦1補2dd '縫補者必須死' 10/09 22:05
8F:推 pttdog:對貓毛過敏 = 殺無赦 10/09 22:05
9F:噓 delphi3:不熟法律就可以違法喔? 10/09 22:05
10F:推 eliec:沒檢查到有空氣槍的海關表示: 10/09 22:05
11F:噓 p3962260:我對人過敏!! 10/09 22:05
12F:噓 Yenchin:洋槍洋砲 10/09 22:05
13F:→ AntaresX:白人光環 10/09 22:05
14F:→ fakgodskings:洋屌真是讚 下次我用狙槍打貓看看會不會有事好了 10/09 22:05
15F:推 withdrawn:歪果仁超耐斯的 依訂有什麼誤會 10/09 22:05
16F:→ kreuzritter:殺人:不懂事,從輕量刑;殺寵物:罪該萬死(丟雞蛋) 10/09 22:05
17F:→ jimmy12332:殺雞殺牛就行 10/09 22:06
18F:→ rvuu:薛丁格表示 貓的活狀態 崩潰了 (煙~~佩服自己真有學問) 10/09 22:06
19F:推 pkla0120:救援投手出現了 10/09 22:06
20F:推 harddaynight:夜店妹一定覺得很MAN 10/09 22:06
21F:→ aadsl:幫我殺蛆蛆和吱吱 10/09 22:06
22F:噓 Kamelie:鯉鯰龍:司法不公 10/09 22:06
23F:→ pttdog:台灣大學前博士生李念龍 表示: 10/09 22:06
24F:推 kauosong:以後虐貓都準備一把玩具槍就好啦!!!!! 10/09 22:06
25F:推 tinkerbell:我家有賣格濃 10/09 22:07
26F:→ AntaresX:平常哈美國屌的 快抬出F22 宣示美帝=正義阿 10/09 22:07
27F:→ Kamelie: 以後虐貓準備一本美國護照就好啦!!!!! 10/09 22:08
28F:推 hermanwing:========== 國旗咧,拿國旗去阿 牧師就退賽了 10/09 22:08
29F:推 licell:換成長期被野獸入侵+過敏,射殺就沒什麼不對了吧,顆顆 10/09 22:08
30F:→ licell:除了鎗的問題以外 10/09 22:08
31F:推 whalekame:把貓換成狗看看 10/09 22:09
32F:推 tompy:黑道:以後殺人付火化費用就無罪喔 ^.< 10/09 22:09
33F:噓 superday:如果我對基督教過敏可以持槍掃射教會無罪釋放嗎? 10/09 22:09
34F:→ idxxxx:拜託不要開先例啊>< 10/09 22:09
35F:→ hermanwing:聖潔的 10/09 22:09
36F:推 akira00150:樓上,要你妻子對人過敏啊(  ̄ c ̄)y▂ξ 10/09 22:10
37F:→ akira00150:我指tompy大 10/09 22:10
38F:推 hongtm:歪國人果然有差 10/09 22:10
39F:→ licell:去建立一個貓本國家應該就可以 10/09 22:10
40F:噓 jagdzaku:我對吃飽太閒的動保團體感到氣憤 10/09 22:10
41F:噓 gsc0478:幹 這種判決文他也寫的出來.... 10/09 22:11
42F:→ hermanwing:難怪我看不懂 10/09 22:11
43F:推 smallpuma:我對老外過敏 10/09 22:11
44F:→ smallpuma:老外比較屌都十五公分起跳 10/09 22:12
45F:→ licell:我對貓本過敏 10/09 22:12
46F:→ hermanwing:不用說了 看你id就知道 10/09 22:12
47F:→ gsc0478:我對跳舞的人過敏 所以我可以射殺某人 再將他送醫 ?? 10/09 22:12
48F:推 flysonics:洋屌V.S.貓本 這讓我很難選擇... 10/09 22:12
49F:噓 IMGOODYES:幹!法官也吸楊屌嗎? 10/09 22:13
50F:→ licell:一堆貓權=人權的貓本現形啦 10/09 22:13
51F:推 akira00150:射人和射貓,光適用法條就不一樣 10/09 22:14
52F:推 rock0807:貓是動產 人的健康大於動產 10/09 22:15
53F:噓 dog5566:這牧師以為自己在打電動喔 打幾隻貓怪也不會轉職成神官啊 10/09 22:15
54F:噓 jeff21115:野貓這麼多誰的錯? 10/09 22:16
55F:→ rock0807:法律不合民眾期待 去怪立委諸公 10/09 22:17
56F:噓 Obiwan:念龍錯在是台灣人~ 10/09 22:17
57F:推 tomanderson:人對人的襲胸都3秒無罪難道你覺得貓權比女人權還重要? 10/09 22:17
58F:→ smallx3:動物在法律上只是物品 一堆把動保法當動權法的 10/09 22:17
59F:推 gsc0478:"因此判定他並無虐待動物的犯意"???? 10/09 22:18
60F:推 YukiPhoenix:以後寵物進餐廳都要有位子呢 10/09 22:19
61F:推 akira00150:虐待動物並不是拿槍射兩下就算... 10/09 22:19
62F:推 Hitotsubashi:拜託一下 不要拿貓和人比 10/09 22:20
63F:推 Xenomorph:牧師只能拿魔杖吧,怎麼能拿槍? 10/09 22:20
64F:噓 superday:問題根本不在對象是動物,問題是"射殺"的動機只是"過敏" 10/09 22:20
65F:推 licell:還有長期入侵好嗎? 10/09 22:21
66F:推 gsc0478:所以在美國 他可以拿槍射貓??? 個人是對整個邏輯感到奇怪. 10/09 22:21
67F:→ superday:他不會打電話請人來抓嗎?持有殺傷力武器的牧師 有說服力? 10/09 22:22
68F:推 tetani:牧師開放新的射擊天賦了嗎? 10/09 22:22
69F:→ gsc0478:拿槍射殺動物..有送醫治療..所以不叫虐待??? 10/09 22:23
70F:推 McHamburger:雞豬牛羊: 殺我的動機只是"想吃" 哭哭 10/09 22:23
71F:推 ROCKSAGA:空氣槍是殺傷力武器?? 那不是一堆人都在違法了? 10/09 22:23
72F:→ gsc0478:單純邏輯覺得其怪...跟什麼人權物權的沒有太大關係.. 10/09 22:23
73F:推 blauncher:殺掉害獸本來就是天經地義,不然要用動保法去辦山豬獵人? 10/09 22:23
74F:推 akira00150:他不是射殺或射傷然後送醫治療 10/09 22:23
75F:噓 dvdr2001:那我對洋人過敏能殺洋人嗎? 10/09 22:24
76F:推 Hitotsubashi:你為什麼要忽視他的住處長期被野貓入侵破壞的事實 10/09 22:24
77F:推 Energiya:你去美國入侵人家後院主人拿槍把你爆頭都無罪了.... 10/09 22:24
78F:→ rock0807:人家可能只是要驅趕 不小心打死 也有可能 10/09 22:24
79F:→ akira00150:是射了然後一死一傷之後被發現 10/09 22:24
80F:→ FarkU:請改射狗吧 10/09 22:24
81F:→ rock0807:反正人家有正當理由 構成要件不符 檢察官也不能硬起訴 10/09 22:25
82F:噓 la1aco:外國人 10/09 22:25
83F:→ akira00150:彌補動作才是付錢,射貓的時候貓應該是沒死然後跑掉吧 10/09 22:25
84F:→ blauncher:台灣一堆犬將軍搞出沒用的擾民爛法,這就是最大的八卦 10/09 22:25
85F:推 ROCKSAGA:而且槍是一起入境通關的 海關能放行 誰會認為是違法的? 10/09 22:25
86F:→ superday:最好沒殺傷力武器可以殺貓,貓可沒這麼容易掛 10/09 22:25
87F:噓 STIKFAS:牧師是幫上帝救贖他的靈魂好嗎? 保育團體懂個屁! 10/09 22:26
88F:→ akira00150:一般的瓦斯槍射中要害就很容易射死貓,一槍就夠 10/09 22:26
89F:→ rock0807:至於理由正不正當 只有司法官有權認定 鄉民都是無權解釋 10/09 22:26
90F:→ kauosong:驅趕野貓需要用流血手段嗎???? 10/09 22:26
91F:→ eva19452002:我猜檢方是女的? 10/09 22:26
92F:推 gsc0478:海關沒抓到 所以不違法???......這... 10/09 22:26
93F:推 ROCKSAGA:他是有給海關看到這把槍 海關放行 還是他藏的好好的進來? 10/09 22:27
94F:→ ROCKSAGA:我看上次新聞他寫的一副是海關看過放行的樣子 10/09 22:28
95F:噓 taxisy:Sick Siemon John 10/09 22:28
96F:推 rock0807:檢察官不是起訴槍砲彈藥了?? 2行為分開看很難嗎 10/09 22:28
97F:噓 yayaorz:外國牧師只是安排貓與上帝見面罷了 凡人懂什麼 10/09 22:29
98F:→ ROCKSAGA:那他的空氣槍一定超厲害~~~ 10/09 22:29
99F:推 devilsky:打電話請人抓貓....?請問一下要請誰抓? 10/09 22:30
100F:→ Hitotsubashi:他的住處長期被野貓入侵破壞 => 可以解釋為他驅趕貓 10/09 22:31
101F:噓 la1aco:濫人 10/09 22:31
102F:→ Hitotsubashi:的行為是要避免他的財產受到損害 10/09 22:31
103F:→ Hitotsubashi:依動保法12條可是可以宰殺的喔 10/09 22:32
104F:→ Hitotsubashi:要論動保法先搞清楚,這並不是單方面保護動物的法律 10/09 22:33
105F:噓 p3962260:rock0807:反正人家有正當理由? 殺貓正當理由在哪? 10/09 22:33
106F:→ Hitotsubashi:不是只要動物受到傷害就能搬動保法出來,動保法保護的 10/09 22:33
107F:→ p3962260:剛好我對你也很過敏.... 10/09 22:34
108F:→ Hitotsubashi:不只動物還有人類. 10/09 22:34
109F:→ ffaatt:動保應該多注意養寵物的人才對 10/09 22:35
110F:推 chatoff:又一堆光看新聞就高潮的 動保法內容是啥都沒在看的 10/09 22:36
111F:推 blauncher:台灣就是有人要解釋成啥動物都不能殺啊,犬將軍咩 10/09 22:36
112F:推 akira00150:p3962260 他是驅趕貓不是殺貓,只是貓不幸的死掉 10/09 22:36
113F:推 p3962260:驅趕貓有十萬種方法,貓死了才來哭哭說不是故意? 10/09 22:37
114F:噓 vchenkoshe:幹 我也不是台灣人 所以我可以隨便犯法囉 10/09 22:38
115F:→ akira00150:你有看過動保法嗎? 10/09 22:39
116F:推 tib:殺了入侵家園的野豬:英雄 殺了入侵的野貓:有沒有人性呀 10/09 22:39
117F:推 chatoff:他明明就有被起訴 一堆說外國人就沒事的是怎樣阿 10/09 22:39
118F:推 p3962260:看動保法幹嘛? 有說只能用空氣槍趕貓嗎?? 10/09 22:40
119F:→ chatoff:只是因為他自首 所以"從輕量刑" 10/09 22:40
120F:推 colan8:正常 敢關米國人在台灣 就要有吃洲際飛彈的心理準備 10/09 22:40
121F:噓 vchenkoshe:就算是台灣人 有多少人真的把所有法律看過一遍? 10/09 22:40
122F:→ akira00150:我是指vchenkoshe... 10/09 22:41
123F:→ Hitotsubashi:動保法內容:危害財產安全的動物可以 "殺" 10/09 22:41
124F:→ vchenkoshe:不熟台灣法律且坦承犯刑就可以從輕處分?? 10/09 22:41
125F:推 haha98:中肯 一堆連動保法看都沒看過的 只會叫囂 10/09 22:41
126F:→ akira00150:法律本來就是要用到就去看啊 10/09 22:41
127F:→ vchenkoshe:我沒看過任何有關法律的書藉... 10/09 22:41
128F:推 tib:為什麼獵野豬的時候沒有看到動物保護團體出來靠杯 10/09 22:42
129F:→ p3962260:貓真的是入侵他家? 反正貓也不會說話,推給貓就沒事了 10/09 22:42
130F:→ akira00150:從輕處分是指坦承犯行 不懂法律也不能從輕量刑的 10/09 22:42
131F:→ chatoff:因為動保法讓你可以財產被動物破壞時 把他幹掉 科科 10/09 22:42
132F:→ haha98: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當初怎樣用假消息 造謠澎湖虐貓的 10/09 22:42
133F:→ vchenkoshe:不好意思 我噓的是最後一段 10/09 22:42
134F:→ kanjiya:我怕他以後拿空氣槍打跟他不合的人 10/09 22:43
135F:→ akira00150:應該是記者沒寫清楚或是檢方沒表達好 10/09 22:43
136F:→ rock0807:當然可以 十大量刑原則 那是基本中的基本 不過法官可以 10/09 22:43
137F:→ rock0807:不要 10/09 22:43
138F:→ akira00150:法律沒有不知者無罪這種事 10/09 22:43
139F:→ vchenkoshe:最後一段寫的是的理由是"不熟台灣法律且坦承犯刑" 10/09 22:43
140F:→ chatoff:不要又跟新聞起鬨怪法官 檢察官了 法是立法院立的 10/09 22:44
141F:→ vchenkoshe:用且的話 前後二個理由的地位是相等的 10/09 22:44
142F:→ akira00150:所以我上面有寫,後面才是理由,不懂法律那根本是屁.. 10/09 22:44
143F:→ chatoff:去翻刑法16條 有正當理由不知法律 可減輕其刑 10/09 22:45
144F:→ chatoff:按本例的正當理由 應該是因為歪果人過海關空氣鎗沒被查 10/09 22:46
145F:→ chatoff:所以誤以為在台灣有那種空氣槍合法 故有正當理由不知違法 10/09 22:46
146F:推 rock0807:只能說民眾真很容易被媒體操弄 難怪社會這麼亂 10/09 22:48
147F:推 smallpuma:歪果人過海關空氣鎗沒被查 可為正當理由 10/09 22:48
148F:→ smallpuma:歪果人以後吸毒被抓就說毒品過海關沒被抓 不知違法 10/09 22:49
149F:→ akira00150:啊對,忘了海關有讓他過... 10/09 22:49
150F:推 Hitotsubashi:那也要真的有過海關阿... 10/09 22:49
151F:→ smallpuma:誤以為在台灣有那種毒品合法 故有正當理由不知違法 10/09 22:49
152F:→ akira00150:你要看吸毒在他們國家有沒有合法,而且一般國家都非法 10/09 22:50
153F:→ Hitotsubashi:不是說毒品有過海關檢方就會信的好吧 10/09 22:50
154F:→ chatoff:樓上 毒品在哪國都危法的 不可能有"誤以為" 10/09 22:50
155F:→ akira00150:毒品用這裡由要過很難吧 10/09 22:50
156F:→ Hitotsubashi:也是有拉 大麻 10/09 22:50
157F:→ rock0807:毒品哪幾個國家合法 要舉例也舉詳細一點的吧 10/09 22:50
158F:→ Hitotsubashi:不過檢方沒那麼白癡 10/09 22:50
159F:→ smallpuma:如果過海關沒被查可為正當理由 毒品為什麼不行 10/09 22:51
160F:→ chatoff:至於有沒過海關 就是法院查的問題阿 現在都還只是"起訴" 10/09 22:51
161F:→ smallpuma:如果過海關沒被查就認為合法 這樣大家都用當合法事由吧 10/09 22:51
162F:→ chatoff:SMALL..不是光過海關沒被查就是正當理由.. 10/09 22:52
163F:→ akira00150:是因為他們國家拿著那把槍是合法的,進海關又沒被抓.. 10/09 22:52
164F:→ rock0807:哪有這麼簡單就是正當理由 不要只看記者寫一點文字就亂推 10/09 22:53
165F:→ smallpuma:CHA大 照你的說法因為過海關沒事 就誤以為在台灣合法 10/09 22:53
166F:→ rock0807:測 10/09 22:53
167F:→ smallpuma:用這當不知道法律的合法事由太牽強 10/09 22:53
168F:→ rock0807:一切以起訴書為主 CHA大也只是自行推測 不用爭這點 10/09 22:54
169F:→ smallpuma:美國拿著真槍是合法的 這不表示他在台灣拿那把槍沒事 10/09 22:54
170F:推 chatoff:空氣鎗是否違法很模糊 過海關沒被查扣 誤認合法是合理的 10/09 22:55
171F:→ akira00150:反正結果也還要看法官怎麼判XD 不過這應該沒啥人注意 10/09 22:55
172F:→ rock0807:有起訴啊 哪來沒事??????????????????? 10/09 22:55
173F:→ akira00150:smallpuma大,那把是空氣槍,非真槍 10/09 22:56
174F:→ chatoff:但毒品那種東西 明顯違法 說過海關沒被查勿為合法 科科 10/09 22:56
175F:→ chatoff:而且這只是起訴請求減輕的"理由"之一 法官也不一定認可 10/09 22:57
176F:→ rock0807:一般人沒碰過法律課程 是比較難了解 10/09 22:59
177F:推 kiwicow:有沒有相關的宗教版 會有宗教的制裁嗎 10/09 23: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116.23
178F:推 kuso198610:某人在八卦版連開三文查IP大混戰比這篇文的推文精彩 10/09 23:18
179F:推 MoonMan0319:那小弟真的很強 10/10 00:19
180F:→ MoonMan0319:現在基信版可以以他為傲了 10/10 00:20
181F:推 kuso198610:笑死我XD 10/10 00:45
182F:推 Pietro:我可以把三熊圖挖出來嗎(版主對不起... 10/10 01:38
183F:推 windcanblow:是哪位大師這麼出名 10/10 05:18
184F:→ kuso198610:有毒小弟啊XD 10/10 12:06
185F:→ pigpigshow:動物是美國人家庭的一部分, 他們不會隨便射殺動物的... 10/28 14:43
186F:→ pigpigshow:他根本是美國的卒辣,混不下去,才去台灣當牧師混飯吃的! 10/28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