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eyou (大衛)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心得] 關於上帝的慈愛
時間Wed Apr 1 19:23:39 2009
我想大家很關心的是基督教的上帝如果是愛、憐憫、仁慈,在舊約怎麼殺那麼
多人呢?在進迦南地時,他要以色列民殺死外族人,連婦女、嬰兒都不放過,甚至
連以色列民拜外族神時都毫不留情的被殺,這樣的上帝,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上帝呢?
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在想討論神這件事,原本是不可能的,我們怎麼可能
討論一個既看不見、又摸不著的個體,而且也不確定他到底存不存在。即使相信神
存在,要討論都像是瞎子摸象,有的人摸到象腳就說他是柱子,摸到鼻子就說他像
水管。
在聖經中給予了一個認識上帝的可能,神將他自己啟示在聖經中,藉由他的言
語、他的作為、他的律法,他與以色列民、外族人的互動,先知與門徒的經歷,甚
至神成為人的耶穌,將上帝自己顯現出來。
現在基督徒對神的理解是建立在聖經與歷世歷代聖經、神學研究者的討論與共
識上,當然這當中也有神自己的參與。他們從整本聖經中歸納出神的屬性與特質,
形成神學的內涵。但神真的是像這些學者所講的這樣,對於基督徒而言,相信神還
有更多超越我們理智的部分。
也許有人會有疑問,這樣建立在聖經基礎上的理解,不就是套套邏輯、循環論
證的理論嗎?但是,一來要討論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他就告訴你,神在聖經中啟
示,如果你想瞭解他,你就得研究聖經。利用一個人的言行來直接瞭解這個人,我
想這是許多人都會用的方法;總不能只是用自己的觀點或佛祖、媽祖的觀點來瞭解
基督教的上帝吧。二來,在此並沒有要證明神是不是存在,只是想把大家對聖經中
上帝的疑惑闡述出來,因此回到聖經中找答案,並不涉及循環論證。
如果這部分解決了,我們就可以回到一開始的問題。
在討論神的愛時,不能離開祂的聖潔,聖經總是把二者放在一起討論。
聖潔的愛原是存於三一的神內︰聖父、聖子、聖靈(約十七 5、22~26),因
此不是必須要有人才能有這聖愛,但祂卻願意以人為愛的對象(詩五十12及下)。
神的愛 〔agape〕是永遠的,恆常的,最重要的是在祂拯救罪人和對待祂子民的事
情上。神的愛是本於祂自己的性情、希望與目的,白白地施恩予人,卻完全不本於
人的條件或資格(申七6~9;弗二8~9;羅三20~28,九 6~24)。神的愛不斷在
尋找反叛的人;祂赦免罪人,把他們接納進祂的國度;祂的愛在等待人,並在人心
工作,使人能接納祂和回應祂(約三16~21)。
最清楚地把神的愛啟示出來的就是耶穌的降生、工作、受苦,以及聖靈的恩賜。
在伯利恆,創造天地的造物主取了人的形像;及至成年,耶穌對被藐視的、為社會
所遺棄的和忽略的人特別鍾愛,服侍他們、照顧他們;祂以比喻講述父神之愛,最
後忍受那痛苦和羞辱的死亡;這一切均在述說神奇妙的大愛
(腓二5~8;路五27~32,七36~50,十五;彼前二22~24)。這種愛的特性就是
堅定的捨己,其尺度是自我的奉獻。
但神也是聖者(聖經至少說過五十次),是聖潔的,聖潔的意思是純潔、無罪,
及內心反對罪惡的必然性,這種聖潔永遠都是與聖愛有關。祂的聖潔叫祂不得不對
罪惡施審判,這是十字架的道理(參約三16;羅五 8),但祂的聖愛又叫祂無條件
接納信祂的人,因此稱義與赦免都是白白的施與,而所有一切都是本於祂的聖潔與
慈愛(羅六;林後六14~七1;帖前四3~7;來十二14;彼前一15~16)。
從神的角度而言,祂不能忍受不公義的行為。為此,祂訂下法則要人遵守︰違
反祂公義之律者,就是違反祂聖潔的要求;遵守祂公義之律者,就是尊重祂的聖潔
權柄。
神愛人但恨惡罪惡,對於罪惡他施行審判與刑罰。在舊約,當外族人惡行滿盈
時,上帝使用天災、戰爭來對付罪惡;當以色列民觸犯十戒時,上帝也使用災禍、
遵從他話語的人,甚至其他民族的人來攻打他們,擄掠他們遠離家鄉。神在審判刑
罰以色列民時,也不斷的給予機會,讓他們放棄離棄神的行為,回到上帝的面前。
至於有人問到為什麼連嬰兒也不放過?嬰兒做了什麼?犯了什麼罪?對於這個
問題,屬於神的判斷,聖經似乎沒有太多的解釋。但上帝並非不顧念嬰兒,在審判
前也並非沒有憐憫。上帝派約伯去尼尼微城宣告神的審判,結果全城都悔改了。這
時反而約伯不高興了,上帝回答他:你尚且愛惜蓖麻,何況這大城其中不曉得分辨
左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且有許多牲畜,我怎能不愛惜呢?
神在毀滅所多瑪蛾摩拉城前,亞伯拉罕似乎也覺得神的刑罰太過嚴重,他與上
帝討價還價,最後結果是全城毀滅了,因為連十個義人都沒有。而算得上義人的羅
得一家,上帝也派天使把他們救出來。這些都是上帝所賜的恩典,上帝顧念他所創
造的百姓。
也有人說,基督徒都是挑好的來說,在為上帝辯護。我想,可能有但不盡然如
此。我覺得這些看似衝突問題的好處是,當發現當中有矛盾衝突時,不管基督徒或
非基督徒,讓我們知道自己採取什麼樣的態度來面對,是立刻用我們現有的經驗知
識、喜好做出判斷?還是願意開放自己,先將問題存在心中,繼續思考,尋找答案?
我想,這也許是迷信或正信的差異之處。(或許也有一種是不可知論或無神論
的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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