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igemachen ()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墮胎與人權
時間Thu Dec 11 10:08:08 2008
※ 引述《zeus1984 (妄遠星)》之銘言:
: 剛meeting完,來回個簡單的部分。
: ※ 引述《Geigemachen ()》之銘言:
: : 醫生,一個單胞澡細胞都算是生命了,胎兒那麼多細胞怎麼不是,太怪異了吧。
: 先定義一下「生物」好了。
: 生物顧名思義就是「有生命的物體」。
: 它的成立要件就是:
: 1.它是以物質形式存在的。
: 2.它具有生命屬性。
: 所以你了解我所說,
: 胎兒「可能」非生命的觀念了嗎?
: 回頭來我們來檢視一下剛剛所說的「生命屬性」。
: 1.化學成分的同一性
: 2.嚴整有序的結構
: 3.新陳代謝
: 4.生長發育
: 5.恆定
: 6.應激能力
: 7.遺傳變異和進化繁殖
: 8.適應環境
: 胎兒具有的,123(4)5(6)
: 所以,胎兒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獨立生命客體。
如果胎兒缺乏(7)(8),就不是"一般意義的"的獨立生命客體,
可能被剝奪生命權,
生長發育不正常或遲緩的人沒有完整的4.生長發育
那麼沒有性成熟的人,失去生殖能力的太監或是不孕者,或同性戀,實質上缺乏7.繁殖,
耳目皮膚痛覺等等器官功能喪失的人,或是肢體殘障者缺乏6.應激能力
對外在環境失去正常適應能力的人缺乏8.適應環境
(希特勒殺猶太人可以套用8.危害日耳曼民族的環境,不正常的適應)
他們是不是也可以相當程度地被剝奪生命權?
我拿希特勒來類比不是危言聳聽,
因為依照這種剝奪生命權的論調,
希特勒也只不過是套用"缺乏八項中的一兩項者"就可以殺死這些人?
(他也殺同性戀者。生物學上只因為同性戀者無法執行7.繁殖)
: 這個議題可以討論的空間,
: 確實很大。
: 以上僅僅是從生物醫學的觀點,
: 來做一個分享。
: 總歸一句話,
: 當我們要討論墮胎時,
: 「生命」是很基本我們需要釐清的問題!
: 這個弄不清楚,其他也都不用說的。
依照這種"喪失生命資格"的歸類法,我認為很不合理。
希特勒的屠殺也符合這種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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