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in718 (水母狂大隊, 出動~~)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原罪-知善惡後 而有罪
時間Wed Oct 8 03:34:32 2008
雖然這論題已經被討論過很多次了,
然而我還是覺得有一些說法可能還是需要進一步澄清,
以下是我的簡單回應。
我認為原po的兩個論點是應該被否定的。
也就是說,我認為:
1. 亞當(作為「人」的代表)犯罪絕不是必然的,或者無可選擇的;
2. 「罪(作為一種)惡」並不是來自人的「是非之心」或者「血肉之體」,
後兩者更確切地說乃是受到前者的影響。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銘言:
: 人能分辨 知善惡後 使罪入了世界 罪帶來了死
這一句話中
對事件時序的描述應該是基督徒都能同意的,
不過對於
是什麼「使」罪入了世界,
我跟原po可能是採取不同的立場。
: 起先
: 創世紀 2:25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 當亞當夏娃吃下善惡樹 開始知道羞恥
: 創世紀 3:10 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
: 我便藏了。」
: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 這知羞恥 知道沒穿衣服 "表徵道德" 人開始受道德良心約束
: 而人"有智慧能分辨善惡" 又受道德良心約束
: 就產生了另一套實質執行管轄的機制 就是"律法"
: "律法的效力就產生了"
按照嚴謹的用法,
「律法」是從神向摩西頒布時才開始有的。
而人的「道德良心」雖然
類似也不能
完全等同於「律法」,
至少聖經裡沒有這種用法。
: 神 公認人己經有了分辨善惡的能力
: 創世紀 3:22 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
: 就因為這樣 神警告亞當說不可吃那知善惡樹果子 死會臨到人
: (人有血肉之體 必然無法達到聖潔 無罪 所以人必然會犯到罪 死終就會臨到人)
^^^^ ^^^^
這句話是我認為最有問題的論述。
按照我的理解,亞當犯罪絕對不是「必然」的,
也只有在「亞當
有可能不犯罪」的前提下,
他的「罪」才是真正的「罪」。
「罪」是一種有意圖的「惡」,
而不只是無心的「疏失」而已。
它是在
可選擇的前提下
蓄意挑戰神的話的真實性(「你不可吃!」),
蓄意挑戰祂的地位與權柄(也就是羅馬書第一章所說的「不把神當做神」)。
而這種
自由的選擇,正揭示出「罪惡」的本質,
補充:
1. 按照傳統的看法,
人為何會選擇犯罪始終是一個謎團或奧秘,
也就是說
沒有任何事物能夠解釋為何他一定會做這樣的選擇。
2. 承續第一點,
人的「血肉之體」也不是「罪」的
起源(原po顯然認為是如此),
這一點在我引述奧古斯丁的文章中已經論述過了。
: 就是因為 人有智慧 知羞恥後 就必然帶來律法的管轄
聖經裡說的是:
「律法」是神針對人犯罪的情況,
藉由摩西所頒布的;
而不是因為「人有智慧、知羞恥」才出現的。
「人有智慧、知羞恥」
本身並不是「罪」,
而是
與「罪」同時產生的附屬現象。
: 而律法帶來 罪與死
這裡的因果或邏輯關係完全顛倒了。
「死」因為「罪」而進入世界或人的生活,
後者事前者的原因或前提;
而「律法」也是因為「人犯罪」此一事實而出現的,
它並不是「罪」或「死」的來源或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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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蛇藉著欺騙夏娃吃下那善惡樹果子 那掌死權的撒旦 就藉著律法產生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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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嚴格來說,
「律法」並不會產生「罪」,
它並不是「罪」的
起因。
(聖經從來沒有質疑「律法」的神聖本質。
若要說從一個神聖的事物中可能產生「罪」,
這本身就是一種矛盾。)
這種說法可能需要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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