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dleee (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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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建議] 基督信仰版的年齡層
時間Sun Oct 5 00:54:58 2008
→ kulvnlcan:對耶和華來說不信他的就有罪 那是無緣無 122.121.104.24 10/05 00:22
→ kulvnlcan:故殺人 就好比黑道也不是喜歡打人誰叫人 122.121.104.24 10/05 00:23
→ kulvnlcan:不乖乖的交保護費 122.121.104.24 10/05 00:24
約翰福音3:16-21
一、3:16告訴我們哪些得救的應許?神將祂的獨生子賜給誰?
3: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神愛世人,直譯「因為神如此愛世人」,「愛」這個尊貴的自在這卷福音書中
非常普遍,都是只最崇高形式的愛,這裡愛是指神對人的愛。
相信,信入(believes in)上帝不惜將獨生子賜給世人的最終目的:「叫一切
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但是,上帝這個積極目的的本身,卻也包含了一個消極
面的事實。那就是,假使上帝不愛,不將獨生子賜給世人,則世人肯定是滅亡的。3:18再
次肯定這個可怕的事實。
二、神差祂的兒子降世的目的是什麼?
3: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譯:審判世人),乃是要叫市人因
祂得救。
在此表明上帝的兒子耶穌,是世人「得救」的媒介。1:29已明確地宣告,耶穌是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3:16-17所強調的是上帝的愛與恩賜。彌賽亞的確要審判世人
,但這並不是祂降世首要的或唯一的目的。
三、「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在上帝的救贖恩賜面前,世人必須表態以及做出抉擇。「中立」是不可能的。
結果世人被清楚地劃分為兩大類:「信」與「不信」兩大類。
被定了罪的世人只有「信」才能改變這個可怕的事實。上帝藉著祂的獨生愛子帶
來的救恩之所以寶貴,也正是因為只有這救恩才能將人「已經」被定罪的事實徹底改變過
來。
「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這句話進一步解釋為何世人「罪已經定了」以及他
們為何繼續處在被審判的狀況中。
在一般宗教的觀念中,「審判」或「定罪」都被看作是一件將來或是末日的事。
可是在3:17-18卻絕對慎重地提醒世人說:「審判」或「定罪」也是一件現在的事實,它
不必等到「末日」才開始,「永生」也是一樣。
四、世人是什麼原因不接受光?人最終被定罪,其原因是什麼?
3:19光來到世間,是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原文直譯:而這就是審判,光已經進入世界,而人們卻愛黑暗過於光,因為他們
的行為是惡的。
五、是人事什麼原因「恨光」?用什麼方式「恨光」?
3:20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中文聖經和合本未將「因為」譯出,「惡」這個字原先是沒有價值的、惡的。
「恨光」,所以就譏諷它,就如嘲笑基督、基督教、教會、傳道人等。在言談中、在報章
雜誌上、在書籍中,已一種全然無知、妄自尊大的語調來作這些事。人既然恨光,就將
自己封閉在黑暗裡,臥在黑暗君王的手中,作一個與神為敵,而不肯悔改、出黑暗入光
明的人。
六、為甚麼行真理的會來就光?人靠著自己會行真理嗎?
3:21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的。」
行真理就是正確地回應神在基督裡之真理的啟示。
那些「行真理」以及「來就光」的人,並非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去「行善」,而是
「靠神而行」。這本身是一個見證,因為最終要顯明的是神的恩典與能力。
以上,是我們今天(10/4)團契中所教導的,但願對您有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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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79.206
1F:推 Naturalist:「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這句話從來就 204.52.215.30 10/05 01:06
2F:→ Naturalist:不是真理 理由很簡單 因為不同的主詞會 204.52.215.30 10/05 01:08
3F:→ Naturalist:有不同的結果..... 204.52.215.30 10/05 01:08
4F:→ davidleee:什麼是不同的主詞會有不一樣的結果呢? 218.168.79.206 10/05 01:09
5F:推 Naturalist:主詞你不會換? 小明 小華 耶和華..... 204.52.215.30 10/05 01:18
6F:推 zerodsw:呃...話說這裡主詞要放在哪?主詞通常是指 59.114.11.205 10/05 01:23
7F:→ zerodsw:動詞的發出者,這裡的動詞是信還是定 59.114.11.205 10/05 01:23
8F:→ zerodsw:還是你想說不信__的人 的填空? 59.114.11.205 10/05 01:24
9F:推 Naturalist:沒錯你是對的 那就改受詞吧~ 204.52.215.30 10/05 01:24
10F:→ davidleee:所以你認為「不信_人」可以換成什麼? 218.168.79.206 10/05 01:38
11F:推 k314181:按照前後文,這邊的空格只有一個正解。 220.133.81.13 10/05 01:39
12F:→ k314181:只怕有人又刻意忽略整體脈絡...XD 220.133.81.13 10/05 01:40
13F:→ davidleee:不過我這段主詞還真不會換@@ 218.168.79.206 10/05 01:42
14F:推 Naturalist:呵呵 並不是只有一個正解 而是特定的解 204.52.215.30 10/05 01:55
15F:→ Naturalist:只對特定的人有效..這種東西也叫真理.. 204.52.215.30 10/05 01:57
16F:推 zerodsw:哦,這麼說來不信小明的人,罪已經定了喔 59.114.11.205 10/05 02:04
17F:→ zerodsw:能否講個完全被所有人信服的真理讓我見識 59.114.11.205 10/05 02:05
18F:推 Naturalist:你在跟我講話嗎? 204.52.215.30 10/05 02:15
19F:推 Naturalist:有人說不信小明有罪嗎? 204.52.215.30 10/05 02:19
20F:→ davidleee:所以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的受詞 218.168.79.206 10/05 02:20
21F:推 zerodsw:XD所以你換受詞是換心酸的嗎 59.114.11.205 10/05 02:21
22F:→ davidleee:可以換成「不信小明的人,罪已經定了」 218.168.79.206 10/05 02:21
23F:→ davidleee:好像就會變成不信小明有罪 218.168.79.206 10/05 02:21
24F:→ zerodsw:我大概懂N大對我的疑問,因為他說的是換了 59.114.11.205 10/05 02:22
25F:→ zerodsw:所導致的結果會不同,而不是都定罪了 59.114.11.205 10/05 02:22
26F:→ davidleee:但是你也不認為不信小明會有罪 218.168.79.206 10/05 02:22
27F:推 Naturalist:你很趣喔..小明你不接受耶和華就接受了 204.52.215.30 10/05 02:23
28F:→ zerodsw:不過這樣講的話就更沒有意義了 59.114.11.205 10/05 02:23
29F:→ zerodsw:又話說,沒有什麼接不接受,若談的是真理 59.114.11.205 10/05 02:24
30F:→ zerodsw:事實就是擺在那裡,頂多就是假裝沒看到 59.114.11.205 10/05 02:24
31F:→ davidleee:是神要救你,還是小明要救你呢? 218.168.79.206 10/05 02:25
32F:→ zerodsw:所以我們談論的基本立場應該是不同 59.114.11.205 10/05 02:25
33F:推 Naturalist:你說到重點了 問題是david那句話是對誰 204.52.215.30 10/05 02:28
35F:→ Naturalist:說的? 難道是對K31嗎? 還是對不信者? 204.52.215.30 10/05 02:29
36F:→ davidleee:對「小明你不接受耶和華就接受了」 218.168.79.206 10/05 02:29
37F:→ Naturalist:所以誰比較沒意義勒? 204.52.215.30 10/05 02:30
38F:→ Naturalist:你拿一個已證實的"空氣"來類比老耶.... 204.52.215.30 10/05 02:32
39F:→ davidleee:很逼真啊^^ 218.168.79.206 10/05 02:36
40F:推 Naturalist:你不夠虔誠喔~居然企圖用科學來試探你 204.52.215.30 10/05 02:38
41F:→ Naturalist:的主.... 204.52.215.30 10/05 02:38
42F:→ davidleee:永遠都不夠呀^^而且什麼是用科學試探呀 218.168.79.206 10/05 02:39
43F:→ davidleee:用科學試探神- -?這只是講給沒辦法理解 218.168.79.206 10/05 02:40
44F:→ davidleee:的人... 218.168.79.206 10/05 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