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麥子)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版規執行小感
時間Fri Sep 19 11:03:22 2008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如果要列舉證據的話,大概就不能把文章只收在而不開放閱讀
: Allpost文章量太大,保留時間太短
: 我不知道是哪一任板主,開始替待刪區加上這個限制
: 也許可以問一下他當初這麼做的原因
如果是現在的「刪文留檔」那個目錄應該是我建的,
假使我的印象沒有錯的話,裡面原本應該只有一篇文章。
因為我對於違反版規的文章,只會警告和禁言,不會刪除原文。
因此基本上沒有對違規文章刪文留檔的必要。
所有的判決都有附上文章編號,並留在版面上供使用者查詢,
這樣作的用意是在於建立判例來補全版規的不足。
畢竟版規無法細列所有可能的狀況,為使版友能更了解版規的運作,
透過判例來建立版規的執法分際是一個實用的辦法。
故任一判決都必須在版上留下完整的證據,供版友查證。
否則版規在缺乏判例的情況底下,很難確保版規的詮釋具有固定的標準。
至於在「刪文留檔」該目錄中的「那一篇」文章,
是因為 ovum 版友在發表文章時,不僅觸犯版規,
並且在原文當中公佈 daze 版友的個人資料,
因此認為並不適合繼續留在版面上,故將原文刪除。
但未避免該判決在日後造成疑異,才保留在中。
由於內容敏感,故不希望讓一般使用者查詢,才加上限制。
以上大致上是對 rehoboth 所提之疑問作回答。
至於現任的版主群透過現行版規所作的判決,以及對的使用及限制,
都不在我的控制範圍之內,也與我過去的執法原則無關。
為何要將違規文章刪除? 為何先前刪除沒有備份? 為何現在刪除有備份?
為何現在刪除備份並要求使用者自己查詢,卻又不給使用者查詢的權限?
這些諸多的問題我就無法回答了,只能讓版主群自己說明。
補充說明一下,我「個人」對現行版規與執法狀況都十分不滿,
不過我已經清楚表達過我的不滿,所以在版規與執法能令我滿意之前,
除非必要,我會盡可能避免在本版發言。至於 rehoboth 先前的邀請,
希望我可以寫下我過去作版主時決策的信仰根據,就只好先欠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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