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讨论] 版规执行小感
时间Fri Sep 19 11:03:22 2008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临!)》之铭言:
: 如果要列举证据的话,大概就不能把文章只收在而不开放阅读
: Allpost文章量太大,保留时间太短
: 我不知道是哪一任板主,开始替待删区加上这个限制
: 也许可以问一下他当初这麽做的原因
如果是现在的「删文留档」那个目录应该是我建的,
假使我的印象没有错的话,里面原本应该只有一篇文章。
因为我对於违反版规的文章,只会警告和禁言,不会删除原文。
因此基本上没有对违规文章删文留档的必要。
所有的判决都有附上文章编号,并留在版面上供使用者查询,
这样作的用意是在於建立判例来补全版规的不足。
毕竟版规无法细列所有可能的状况,为使版友能更了解版规的运作,
透过判例来建立版规的执法分际是一个实用的办法。
故任一判决都必须在版上留下完整的证据,供版友查证。
否则版规在缺乏判例的情况底下,很难确保版规的诠释具有固定的标准。
至於在「删文留档」该目录中的「那一篇」文章,
是因为 ovum 版友在发表文章时,不仅触犯版规,
并且在原文当中公布 daze 版友的个人资料,
因此认为并不适合继续留在版面上,故将原文删除。
但未避免该判决在日後造成疑异,才保留在中。
由於内容敏感,故不希望让一般使用者查询,才加上限制。
以上大致上是对 rehoboth 所提之疑问作回答。
至於现任的版主群透过现行版规所作的判决,以及对的使用及限制,
都不在我的控制范围之内,也与我过去的执法原则无关。
为何要将违规文章删除? 为何先前删除没有备份? 为何现在删除有备份?
为何现在删除备份并要求使用者自己查询,却又不给使用者查询的权限?
这些诸多的问题我就无法回答了,只能让版主群自己说明。
补充说明一下,我「个人」对现行版规与执法状况都十分不满,
不过我已经清楚表达过我的不满,所以在版规与执法能令我满意之前,
除非必要,我会尽可能避免在本版发言。至於 rehoboth 先前的邀请,
希望我可以写下我过去作版主时决策的信仰根据,就只好先欠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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