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in718 (水母狂大隊, 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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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罪的工價就是死
時間Tue Jun 17 18:35:36 2008
※ 引述《BGirlAlu (黃后)》之銘言:
: 如題,為什麼呢?
: 是誰定出來的?
: 如果是上帝定的,那麼,祂隨時可以改嗎?
不能。
上帝有祂的屬性與祂的原則,
祂沒有辦法違背自己,
正如祂不可能讓自己不是上帝一樣。
你可以設想一個例子:
當一個待人溫柔又極為誠實正直的父親,
發現自己的兒子竟然是殺人兇手。
縱然他的獨生子是他生命最大的安慰,
然而他有可能違反自己所信奉的一切包庇自己的兒子嗎,
他有可能無視自己的原則、他人的哀痛,
假裝一切事都沒發生嗎?
連人都覺得信守原則是個人人格之所繫,
讓「我」成為「我」,
上帝難道不也是如此嗎?
祂身為宇宙最高的賞善罰惡者,
如果連祂都不公正,
所有的生命還有什麼規範或准則可依循呢?
: 當上帝看到人犯罪,而祂又很愛我們的時候,為什麼不改一下遊戲規則就好了?
: 難道,他改不了,所以,只好派耶穌?
沒錯。
耶穌不是來人間體驗旅行的。
祂來是非來不可。
: 派耶穌來贖世人的罪~但,贖給誰呢?
曾有教父認為是贖給撒旦,
但更正確的說法則是贖給上帝自己。
約翰一書有提到耶穌是「挽回祭」。
原本的「挽回祭」是犯罪的人用來挽回上帝的義怒,
(這不是說上帝容易被人操弄,
因為這上帝自己設立的方式。)
而耶穌自願與父同工因而赴死,
則是上帝兼顧自身公義與慈愛的屬性,
自己挽回自己的一種方式。
: 我們得罪了誰,要對誰贖罪呢?
: 或,我們的"不善"影響到誰?(若"罪"是"不善"也應該有個對象)
會影響到誰呢?
犯罪者首先得罪了「法律」,
其次因為他觸犯法條因此也(至少)間接地冒犯其他人,
更重要的是他也因此玷汙了自己。
我剛剛已經有提到耶穌的死作為贖罪祭是贖給誰了。
至於人對人的贖罪,
勢必涉及直接的冒犯或傷害他人。
這種贖罪包含根據法律的制裁(判刑),
以及財物的賠償。
: ------------------------------------------------------------------------------
: 在"對""錯"上,基督徒總有個準則,這個準則當然通常就是聖經的教導
: 但很奇怪的是,在解釋聖經的教導時,總常常加上自己的"意見"
: 應該說,自己的"判斷"
: 若繼續問 如何"判斷",往往又會拿出另一段經文做佐證
: 但這段經文又可能是建立在"更直覺的判斷"上("更"直覺也不代表"就是這樣沒錯啦")
: 如此,我試著跳脫舊有的思維,就單從聖經來看
: 從"無"去建立一個"對錯觀"是很難的。或是,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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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錯」「好壞」的問題,
西方倫理學已經有很精采的討論了,
建議你可以找時間選本導論性的書籍看看。
個人認為(除了聖靈的引導之外)
倫理學的背景知識可以幫助我們整理聖經中倫理方面的教導,
並且幫助我們思考如何將律則應用於日常生活。
然而最重要的是,我不認為直覺判斷可取,
因為聖經的經文是不容許基督徒斷章取義的。
對於任何主題(包含道德),即使有時代的差距,
聖經依然都會有一貫的教導。
在解經上各人難免會以自己的觀點去解釋,
但重要的是不能違背聖經的一貫原則。
你可能會問:
聖經的一貫原則是什麼?又如何得出?
就聖經的倫理規範而言,
當然基督徒的立場也有很多種,
有人會把聖經的倫理教導看成一個清單,
也有人會以舊約的律法為依據。
(以上的看法一般稱之為「神律倫理」)
然而個人以為,
若是按照規範倫理學的做法,
我們必須先追問是否存在「道德的至高原則」,
有的話在追問這個原則是什麼。
這個至高原則有很多選項,
包含耶穌的「金律」(你願意人怎樣待你,你就要怎樣待人),
以及耶穌對律法的歸納(全心愛神並愛人如己),
或者耶穌留下的新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
不管你選擇哪一個,
我們必須以之為詮釋其他倫理規範的基本原則。
舉例而言,如果某人對經文的詮釋違反了「金律」的精神,
那麼他的詮釋就不可能是對的。
: 這樣講好像在繞口令,換句話說好了。例如:
: 我偷東西,你認為是錯的,所以我應該做"彌補"
: 那麼,這個"彌補"應該做多少呢?
我想法官通常會說你要賠償對方的損失,
此外可能還要負擔額外的刑責。
福音書有例子提到:
根據當時習俗,你訛詐人的話,應該要償還四倍。
: 我今天偷了一塊錢,明天還的話就算兩塊、後天還就三塊...?這樣隨時間算利息嗎?
這樣是高利貸吧@"@
如果利息不高(時間相距不長)應該可以忽略不計。
: 又例如:我不小心踩死一隻螞蟻,那我要到哪裡生出一隻螞蟻呢?
: 意思是,我拿的與我付出的相稱,若不相稱,必得報應
: (惡有惡報善有善報。多作了惡,就會回報回來 類似這樣)
: 但,這是把行為大小、東西價值、事情輕重 全部量化的作法
: which 很多行為、事情都是不能量化的。那這樣怎麼算呢?
人類社會的規範、自然世界的循環,
以及賞善罰惡的上帝,都會幫你計算。
如果情況是你想要在刑罰之外補贖自己的罪行,
那麼你還忽略了一項重點:
你必須根據自己的心意,
也就是你的痛悔程度來作判斷。
那可以是一天的社會服務,
也可以是一生的聖召(從此為某一群人奉獻?)。
: 基督徒看到上一段或許會想,管他事情輕重如何量化,反正全部的罪耶穌都擔了
: 就是這裡,有個問題:何必讓耶穌來擔世人的罪,何不神說一聲一切都OK了?
: 這個步驟不是有點多此一舉嗎?
前面有回答了。
: -----------這-----------段-----------可-----------跳-----------過----------
: 小時後國中學理化的時候(我化學很差),我媽告訴我:這個世界厚,都是在趨近平衡
: 如果一個軌域少了一個電子,他就會從別的地方抓一個電子過來
: 啊如果這個時候剛好有個原子是最外層軌域多一個電子的話,那他們就會合在一起
: 那時候學很淺,就這樣而已
: 長大一點,就知道,所有的"平衡"其實都只是暫時的"動態平衡"而已
: 風 天天都在吹,也沒見它停下來過,即使地球表面的空氣就固定這麼多,他也不會不動
: 也不會越動越慢,或甚至有天完全停下來
: 再長大一點,學了物理,開始有了"能量"轉換的概念
: (質量、熱、光、壓力、等等之間的關係)
: 所以咧,假設我們看這個東西從空中掉下來,速度越來越快
: 那就是它的位能變成動能了(動能沒有憑空出現、位能也沒有憑空消失)
: 所有東西都是這樣,如果我們要研究一個東西(假設在封閉...blah blah...)
: 我們看到他的總能量不會憑空消失或不見,只是可能轉成別的形式罷了
: ------------------------------------------------------------------------------
: 說這麼多的重點是
: 這個世界若有一個可算的總能量,而這總能量會是一個不變的定值
: (假設這個世界沒有跟其他世界有交流,那通常是這樣沒錯)
: 再者,一個人若有一個可算的"總應得"與"總應失",那他們加起來將會是一個不變定值
質量守恆定律嗎?
: 嗯,我就很不想這樣講,可是又怕版友看不懂,越講越細,結果可能是越看越不懂
: 意思是,你今天看到有人很好命,可能你會想:他總不會一輩子都這麼幸運
: 你看到有人很可憐,你認為:總有一天他會有好報
: 這些不用聖經教,"人"自己就會有這樣的想法。這是很奇怪的
: 為什麼"人"自己要去幫"整個社會"與"單一個體"思考如何做平衡呢?
: 你看到一個一輩子都很可憐、默默付出的人,你就深信他一定會上天堂
: 這不也是在心理"偷偷"幫他做了平衡嗎?
我不清楚你說的「平衡」是不是最好的解釋模型。
個人認為,針對你所說的現象,
我寧願說:大多數人相信「有一位最終的公正審判者存在」,
或者「為了確信生命是有意義的,祂應該要存在」。
: 只是,這次因為可能他死了,你轉而將寄託放在死後的世界罷了
: 殊不知,你還不確定有沒有死後的世界咧
: 有人說:你看看這個小女孩就這樣死掉了,多可憐啊
: 怎麼可以就這樣付出一生後就什麼都沒享樂到就走了呢?我不相信!
: 一定有一個天堂,一定有死後的世界。要不然多"不對"啊!
: 注意,這樣的"因為所以"完全是一廂情願
: 你"寧願"相信報應(或是趨近平衡),所以你就"選擇"相信死後有...
: 這裡有個問題,你為什麼會這樣相信呢?...因為你是這樣被教育長大的...
相信死後的賞罰不一定只是人為的猜測,
或者教育的影響。
對基督徒來說,聖經向我們啟示了:
「人是不朽的存在,死亡並不是一切的總結。」
「愛我們的上帝是最終的公義審判者,只有祂能作出公正的裁決。」
如果我們相信聖經所說的,
這就不是人一廂情願的想法。
羅馬書第二章有提到:
6 神必照各人所作的報應各人:
7 以永生報答那些耐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的人,
8 卻以震怒和憤恨報應那些自私自利、不順從真理而順從不義的人;
9 把患難和愁苦加給所有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0 卻把榮耀、尊貴與平安賜給所有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1 因為 神並不偏待人。
: 如果你長大的環境是人人都犯罪之處,那麼,你一定會降低你的標準
: (就是你會自動的把平衡點拉低)
我並不認同這種道德相對論的觀點。
: 這樣一來,你認為有一個"絕對"的平衡點嗎?
: 你認為你一生要做多少"善"才能抵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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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如何說呢?...(以下歡迎版友修正)
: 人的"罪"是不可量化的,因為如果你量化的話就會是"無限"多
: 要嘛你就是一個"全人",若不是,只要有一點缺失,那你就會是犯下"不可彌補"的罪了
: ("無限"用"不可彌補"似乎比較達意)
: 若要贖罪,必須要一個"全人"來贖,如此,才是一個不可量化的"贖罪"
: 才能贖掉那無限多的罪,將那不可彌補的罪彌補了
完全看不懂欸^^"
: ------------------------------------------------------------------------------
: 最常見的說法是什麼呢?...
: 這個世界啊,總有個平衡點存在著,就像一條界線一樣,時時拉著你回來
: 殺人的總要被槍斃、捐錢的總要拿更多錢,你走超過了,就會被一股無形的"界線"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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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起制約作用的,
反而是社會所奉行的規範吧?
這好像不是無形的耶....
: 若沒有,沒關係,還有天堂地獄可以完成這項工作
: 這種說法在無論何種宗教或社會都廣為接受
: 可惜,你說不出這個"平衡點"到底在哪裡咧?
: 放掉你舊有的觀念或成長背景,就廣義而言,說不出個絕對
不是很清楚你說的「平衡點」為何。
到底你指的是「實然的」(what it is),
還是「應然的」(what ought to be)?
如果是前者,那「平衡點」就必須靠觀察而得;
若是後者,我不認為有這種「平衡點」存在,
或者是不可知的。
不過就算不知道「應然的平衡點」在哪,
這似乎也不會危及基督徒的信仰。
因為上帝知道,也唯有祂能作判斷。
順帶一提,我是高中才接觸教會的。
: 好來,現在來說這跟基督信仰有何關聯是吧
: 很多基督徒,會拿個"平衡"當理由,進而推論某些精文確實有他的合理性
: 合什麼理呢?合你想的道理而已
: 其實根本沒什麼道理
: 一般,你對人家說:做壞事死後會下地獄
不是「做壞事死後會下地獄」,
而是「不接受救恩死後難免 神公義的刑罰」。
這就好像你生病卻不肯看醫生接受治療,
最後難免喪失生命一樣。
: 人家會:嗯嗯(點頭)
: 當然基督徒不是這麼想的,但請問
: 若我對你說:早上來的下午來的都是拿十元工錢
: 你仍會"嗯嗯(點頭)"嗎?
不是很清楚你想質問什麼^^"
: 這是一樣的,你心中早有衡量的準則了。而且,這個準則跟信仰是沒關係的
: ------------------------------------------------------------------------------
: 以下第一段的回答你們認為呢?
: 如題,為什麼呢? 因為凡是犯罪就必要付出代價(或許我應該在問,為什麼是"死"?)
: 是誰定出來的? 自然界皆如此 or 上帝定的
上帝所訂的靈性自然律。
(物理自然律的源頭不也是上帝嗎?)
: 如果是上帝定的,那麼,祂隨時可以改嗎? 當然可以啊
: 當上帝看到人犯罪,而祂又很愛我們的時候,為什麼不改一下遊戲規則就好了?
: 難道,他改不了,所以,只好派耶穌? ㄝ~因為即使祂可以改 祂還是要遵守自然界定律
祂唯一必須信守的,
乃是自己的屬性與原則,
亦即祂必須是上帝。
祂是公義的,必不能視有罪的為無罪;
同時祂也是慈愛的,因而也無法任憑人在罪中沉倫。
而救贖的行動就是祂解決此一兩難的做法。
: 派耶穌來贖世人的罪~但,贖給誰呢? 給這個缺乏平衡的自然界咩
: 我們得罪了誰,要對誰贖罪呢? 總有的嘛,別人、生物、自然界啊
: 或,我們的"不善"影響到誰?(若"罪"是"不善"也應該有個對象)
: ------------------------------------------------------------------------------
: 個人認為這些回答都是不及格的
: (我真的很怕有人會說:既然你都有答案了幹麻還問)
: 總之,整篇文就是我不滿意這些答案的緣由與一些思維過程
: 總覺得有什麼重大瑕疵...應該要有個滿意的答案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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