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一個天主教徒悔改的見証
時間Tue Jun 10 12:39:42 2008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這個意見其實相當有意思,說實在我也很想要知道。
: 如果從基督教信仰中抽掉的關鍵點,正好就是三信經的內容;
: 也就是這一切都不過是個神話寓言故事,經過兩千年來眾人的加油添醋而成的大雜膾,
: 而信徒(在某種意義上姑且稱之)只是想從某個一看就知道是神話故事的宗教文本當中,
: 篩選一些他們認為可以當做道德典範的段落來實行。
: 剩下的部分就當做掏金總會剩下的砂礫一般,放著當文學作品看看就好。
這叫做「寓言」,而不是「神話」。在文學分析中,寓言和神話是有差別的。
寓言只有一種意義,而且可能只是一種倫理道德的教訓,但是神話不會只有
一種意義,不會只是倫理道德的教訓。任何人都有可能從神話的某些角色、
段落或片段去發現新的意義。
因此,在神話的應用和意義是無限的,不會有精華和糟粕的差別。
神話不見得表述的是「事實」,但一個非事實的文本中仍然可能蘊含著
「真理」,而且甚至比描述「事實」的文本更具有真理的價值。
(這個觀念 Hans Kung 有使用過,叔本華的意志與表象的世界也有提過)
: 這樣的意見到底會不會毀壞基督教的根基?或是,這種情況到底還算不算宗教?
: 這樣的意見跟無神論/不可知論者所持的存在主義又有何不同?
: 堅持使用某個猶太宗教文本的必要性又是什麼?使用其他異教宗教文本的可能性?
: 這種神學意見的普及度如何?其他神學流派的意見如何?
那我不禁要問,基督教的根基是什麼?
三信經嗎?還是歷史上不同人對神的經驗?如果是前者,那基督教還真的
應該關門了。
如果聖經是人與神相遇的經驗的文本,那麼人的經驗無疑是會受到時代、環境
和語言所影響的,但是「用神話來描述人與神的經驗」,當神話為假時,不代
表這個經驗就不存在。
三信經,其實只是對這樣一個文本閱讀之後產生的一種條理的歸納。但是這種
歸納不會錯嗎,不會受時代影響嗎?
三信經有可能會錯,但是當初歸納三信經的人的信仰經驗就是假的嗎?應該也
不是。
所以,宣稱聖經有誤,或是宣稱三信經有誤,都不足以用以證明基督教所
信仰和經驗到的神不存在。
如果宣稱一個不接受三信經,但是相信人可以與神相遇的人是個無神論者,
那就有點荒謬了。
(把所有的信仰經驗都簡化為心理現象,那是另一個問題,這裡暫時不討論)
如果有人問,到底基督教所要相信的神是什麼?聖經裡面的那些人的經驗
就是人和上帝相遇的經驗嗎?
那麼我們也可以反問,我們真的有辦法說出神是什麼,描述出人和上帝相遇的
經驗是什麼嗎?說神存在難道就比說神不存在更能正確的描述他嗎?
(這就到了否性神學的議題了,這裡還是暫不討論 :P )
最後,為什麼要看聖經不看其他的經典?
我認為沒有為什麼,就像有人生下來就性陳,不姓王,有人天生愛聽搖滾樂
不愛聽古典音樂一樣。
個人的經驗、審美的觀感、傳統的氛圍或是同儕的意見,都有可能影響一個
人所屬的信仰和所選擇的經典。
信仰絕大多數時候,都不是,經由知識上的考察和理解之後才相信的。
: 最後,這種神學意見對真理的意見如何?會宣稱本身是真理嗎?
: 會宣稱自己掏金的結果是真理嗎?或是它會質疑真理的定義,甚或承認真理不存在?
更根本的問題是,真的有「絕對真理」這種東西嗎?
在西方的哲學傳統中,「真理」和「事實」是有差別的,真理的概念在德國
觀念論中並不是一條公示,一種演算法,或是一個確定的目的。(可以參考
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
真理可以是人類共通的情感,某些價值觀,或是道德原則。真理不見得可以
用語言、圖像或聲音來表述,一首詩歌、一幅畫、一首交響樂,所包含的「
真理」往往超過了他上面的文字、顏色和音符等「事實」。
「一個不男不女的傢伙在那邊賊笑」可能是「事實」,但是不能取代
「蒙那麗沙的微笑」在歷史上所造成的感動和啟發。要不然所有博物館
裡面的畫都可以燒掉丟掉了 :P
水的沸點是「事實」(Fact),而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卻是「真理」(Truth),而非
「事實」。
前者是可以測量和實驗的,擁有客觀的判斷標準,但是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是一
個歷史陳述,這個陳述建立在主觀的、歐洲中心的歷史觀上。前者不能被挑戰
,而後者可能因為環境、立場的改變而改變。
( 有準備過托福寫作的人應該會知道我在說什麼,在過去時態中,事實要用現
在式,而真理必須用過去式 :P )
把聖經當作神話來閱讀,會影響他的「事實」性,但不見得會降低他的「真理」
性格。相反的,藉由文本批判和形式批判,我們有時反而能發現更多神話背後所
可能陳述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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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個人與他自己的孤獨相處的東西....因此,宗教就是孤獨,
如果你從未孤獨,你就從未是宗教的!
A.N. White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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