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神可以保守我們免於鬼的侵犯嗎?
時間Fri Feb 15 10:01:52 2008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引述《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之銘言:
: : 相同的,你怎麼能夠那麼確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不是在隱藏某種神秘巫術的密
: : 碼,或是預言世界末日,而是一個物理學的理論呢?
: : 我們把他當作一個物理學理論不正是我們閱讀前的預設嗎?誰能證明我們的預
: : 設是正確或者是唯一的?
: 大多數的詞彙本身有個自然語意的定義,而科學文獻所提的元素均經過某種程度的
: 精確定義。在這個前提下可讀出該文獻字面能傳達的意義。
: 若要將該文本所用的辭彙以非自然語意的定義解釋,則需要有更多的證據支持。
: 而科學文獻至今為止沒有這方面的證據。
: 聖經也沒有。
所謂的「精確定義」,在我看來是一種長期的學術訓練和直覺反應的練習後的
結果。用傅科的話來說,就是一種「規訓」(discipline),用社會學的話來說
,是一種「慣習」(habitus)的養成。
簡言之,因為我們長期以來被訓用某種態度來看待數字和描述數字的公式,所
以我們會認為這是一種「自然語境」,但其實他們還是在後天中被訓練出來的。
以心理學來說,現代人看到他想到的是腦神經科學與心理分析,但如果把時空脈絡
放到第三、四世紀,人們想到的是這個詞彙的字根 -- 也就是靈魂學,他們的「自
然語境」就不會是心理分析,而是靈魂的多層結構、靈魂如何驅動身體、以及靈魂
與宇宙之間大小宇宙的對應關係。
至於說道「證據」,對證據的認定本身也是一種被訓練出來的理性活動,所謂的科
學,是人們被訓練成只接受某些身體可感知的、可數據化的證據。但如果用另一種
方式來訓練人對數字或身體感受的概念,那結果就會完全不一樣。
比如說對董仲舒來說,人的身體和國家、天地之間都有著相對應的數字關係。因此
人身體的四肢、五官,都是「天人感應」的「直接證據」,如果你要他拿出近代科
學所認同的那種證據,他會認為你缺乏「學術訓練」而且完全 out of mind ... :P
再以近代科學的發展來說,從最早把科學當作一種技藝(這是他的希臘文字根),
到啟蒙時代人們把科學當作一種「自然神學」,以及一直到近代極力把把「科學」
和「神學」區分開來,都顯現所謂的科學方法或科學的概念甚至是科學家,都是一
種變動的觀念。
比如說,不同時代的人對「物理學」都有著不同的定義,而且有著不同的訓練方法
,現代大學物理系的學生就不需要看亞理斯多德的《物理學》 :)
事實上有些學者甚至認為沒有所謂的「字面解釋」,因為對任何時代的人而言,
只要你受過那個時代的某些訓練,所謂的「寓意」其實都是一種「字面」。
: : 聖經上的詮釋也是這樣,有的人相信舊約中就已經預言了耶穌,所以外面的字面
: : 意義只是其次,底層還有其他意義,最後,不是在講耶穌的段落到就這樣被解釋
: : 成在講耶穌了。
: : 相同的道理,很多人相信耶穌是信徒的典範,所以只要有必要,講耶穌的段落也
: : 有可能不只是在講耶穌,而是在講其他的信徒。
: : 詮釋學講「作者已死」就是這樣,最後所有的詮釋都是為詮釋者自己的目的而服
: : 務的...
: 您說的是,我也同意詮釋是為了詮釋者服務的看法。
: 但是:
: 1. 非字面詮釋的缺乏證據,導致瞎扯的可能極高。
: 2. 基本教義派信徒會反對您的詮釋學看法。
從人文學科的角度來看,瞎扯是彼此的,你覺得對方在瞎扯,相對而言,就是對
方覺得你的「覺得對方在瞎扯」是在瞎扯。因此,說服一個瞎扯的對象完全接受
你的意見,在「不可共量性」的前提下是不切實際的。
所以我的想法很簡單,不是一定要對方能夠提出一個「符合科學證據的聖經詮釋
法」(其實「科學證據」只不過是一種獲得詮釋權的手段而已),而是對方的說法
能不能「在他自己的理性規則下自圓其說」,以及我能不能讓對方明白並且接受
我的「我不贊同他的理性原則」。
不論是否為瞎扯,重點是不同的理性系統的人能否在這個「公共領域」裡面「共存」
,互相容忍對方的存在,而不是總是想吞噬、同化或教育對方,把來這裡嘲笑基督教
當成某種個人的科學聖戰(我沒有影射任何人,只是說一中極端狀況 :)),或是把某些
看不順眼、不符合基本教義的意見逐出這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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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 說服「基本教義派」的人並不是我這篇所關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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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個人與他自己的孤獨相處的東西....因此,宗教就是孤獨,
如果你從未孤獨,你就從未是宗教的!
A.N. White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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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3.241.193
1F:推 jerryen:這些討論已經和基督信仰脫離關係了 140.116.141.4 02/15 12:15
2F:→ kuso198610:是你看不懂吧 ㄒㄒ 122.107.139.41 02/15 13:16
3F:推 yongqing:推out of mind 60.250.92.29 02/15 13:29
4F:推 amosvalen:habbitus是人類學的?我一直以為是布迪厄 61.221.67.202 02/15 14:19
5F:→ amosvalen:謝謝你的分享 61.221.67.202 02/15 14:19
6F:→ kockroach:其實是我搞不清 Bourdieu 究竟是什麼學210.243.241.193 02/15 14:50
7F:→ kockroach:家.... Orz210.243.241.193 02/15 14:55
※ 編輯: kockroach 來自: 210.243.241.193 (02/15 14:56)
8F:推 amosvalen:你把Kuhn的東西寫的很好 用在這裡我覺得 61.221.67.202 02/15 16:01
9F:→ amosvalen:很有趣 61.221.67.202 02/15 16:04
10F:推 breath35:Bourdieu is considered sociologist,but 65.79.30.55 02/16 04:29
11F:→ breath35:i think you misused his term "HABITUS" 65.79.30.55 02/16 04:31
12F:→ kockroach:And I would appretiate your correcti- 59.104.233.119 02/16 14:33
13F:→ kockroach:ng my misunderstood. :) 59.104.233.119 02/16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