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d0079 (凶‧邪‧黑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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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關於教宗無誤
時間Fri Sep 24 00:56:56 2004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教宗 Honorius I 主張的基督一志說是什麼?
「基督是神這點可以確定,但是祂身上屬人性的成分呢?」
這樣的爭議可上溯到四世紀末老底嘉教會監督Apollinarius提出的:
「罪乃出於人性魂,因此若說基督有人性魂,就難免陷基督為有罪。」
「基督身上為人性魂的部分由道(logos)所取代。」
這個論說在381年第1次康士坦丁堡會議(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 I)中被定為異端。
451年迦克墩會議(Council of Chalcedon)再次重申過:
「祂有神性,也有人性」且「不混、不變、不能分割、不可分離」。
五世紀希臘教會反對迦克墩信經的定義,堅持並發揚基督一性論
(Monophysitism),倡議基督乃是神披戴人之肉身。
而且這肉身還不是尋常人的肉體,而是得勝榮耀猶如黃金聖衣般的肉體,
如果基督有真人之肉身就是犧牲基督神性的純正,他們無法接受。
此後,七世紀時,希臘亞歷山大教會的Cyrus在羅馬皇帝Heraclius慫恿下,
向教宗Honorius I呈遞由康士坦丁堡大主教Sergius所擬的基督一志論(Monothelitism)。
此派人士則認為,基督有神格(godhead),亦有人格(manhood),
但人志(human will)是墮落的,無法與神志(divine will)並存,
所以基督雖有二性,卻只有一「神人志」(divine-human will)。
當然,一志論是在希臘(一性論)羅馬(二性論)兩大集團的歧見中,
意圖開闢的中間路線,卻非黑即白地兩面都不討好。
此說在第三次康士坦丁堡會議中被定為異端。
: 為什麼被康士坦丁堡會議(Councils of Constantinpole)定為異端?
: 既然有被定為異端的教宗,天主教為何還可以主張教宗無誤呢?
「教宗不能錯權」是在梵一大公會議才確立的吧,兩邊差了很多很多很多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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