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hys (hys)
看板ChineseTeach
標題Re: [請益] 甚麼是教學語法(Pedagogical Grammar)
時間Sun Jul 19 14:36:07 2009
(一)崔希亮(2001)提到語法可以分為不同的層次:
1. 客觀語法是語言中客觀全部語法規則的總和;
2. 理論語法則是語法學者對語言適時的基礎建構起來的解釋模型和發現規則;
(ps.也就是語法學者在做的語法分析工作,整理出來的語法現象結果等)
3. 教學語法是在理論語法的基礎上基於教學目的的語法規則。
(ps.根據理論語法用於教學的重新安排,以學習者為中心等因素建構的語法)
因而可知教學語法和理論語法所重視的層面不同,
教學語法更需要從學習者的角度重新詮釋(鄧守信,2003)。
(二)在鄧守信(2003)的文章提到教學語法的特點為
(1)是獨立領域,有別於理論性句法
(2)融入學習者的觀點;
(3)為教學者也是為學習者所設計的;
(4)與來源語息息相關;
(5)是由初級到進階逐步累進;
(6)句法結構排序是以使用頻率、複雜程度、跨語言差距及第一語言
與第二語言習得的要素為基礎;
(7)衍生出第二語言中零教導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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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7.115.16
※ 編輯: twhys 來自: 114.47.115.16 (07/19 14:36)
1F:推 suiyuan:非常謝謝您的解說明白許多^^ 謝謝! 218.168.86.115 07/19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