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iRiT (QSOFA)
看板ChineseMed
標題Re: [請益] 中醫能否與其他傳統醫學交流與結合?
時間Fri Oct 22 14:31:11 2021
※ 引述《sdhws (sdhws)》之銘言:
: D大的爭論方式著實有稻草人謬誤的嫌疑
: 他說CFR title20 員工福利章節(Employees' Benefits)底下的702.404
: 沒有將自然醫學醫師(Naturopathic physician)納入該法所涵蓋的physician裡
: 而我的主文則說"依據華盛頓州法規,自然醫學醫師可用Naturopathic physician頭銜行
醫
: 其執業範圍屬於該州法律行醫的範疇,而前述頭銜依其字義可翻譯為"自然醫學醫師"
: 或是自然醫學的醫師"
: 這完全與NMD是否被納入CFR員工福利章節所規範的醫師無關,該論述也不違背該章之規
定
: 我也從未宣稱Naturopathic physician是CFR規範的醫師
: 所以D大是在爭論Naturopathic physician能否依其字義及職權翻譯為自然醫學的醫師?
: 還是在爭論在華盛頓州Naturopathic physician的執業範圍不屬當地法律所稱的行醫?
: 如果不是,就是稻草人謬誤
稻草人謬誤那是你自以為的事情,實情是你沒有看清全貌加上語言翻譯再利用無限等號跑
出你講出的錯誤內容。
我們來看一下你的問題在哪
在RCW 18.71.011裡面他定義了「Practice of medicine」
https://i.imgur.com/PnKeZq3.jpg
那我就問你,Nurse Practitioner 或 Physician assistant 是不是這個定義的Practice
of medicine ?
在美國,NP有執照,能夠獨立診斷、開藥,他確實在做Practice of medicine,但NP是
Physician嗎?當然不是。
這就是問題了,你把Practice of medicine翻成中文叫做「行醫」,然後再用「行醫」的
中文語意直接認定是「醫師在做的事情」,整串就是「Practice of medicine = 行醫=醫
師在做的事情,所以只要做Practice of medicine 就是醫師、就是Physician」 我想聰
明人都看得出來問題在哪。
所以推論到現在我們只能得到一個結論,就是做Practice of medicine 的可能是Physici
an也可能不是,這樣理解了嗎?
再來,你看到Naturopathic Physician有個Physician就以為他真的是醫師
我告訴過你了,就算普遍美國民眾認Physician只是MD/DO,在法律上定義從CFR702.404
就說了Physician有medicine (MD), surgeons, podiatrists, dentists, clinical psyc
hologists, optometrists, chiropractors, and osteopathic practitioners ,請問他
有寫ND嗎?
他還說Practitioner of Naturopaths不是Physician,然後你還要凹ND是Physician?請
問Naturopathic Physician不是Practitioner of naturopaths?
你想把Naturopathic Physician翻譯成自然醫醫師再把他當醫師那是你家的事情,法律上
他們就不是醫師不是Physician。更不用說美國民眾中的Physician只有MD/DO。
華盛頓州法寫出Naturopathic Physician法根本不重要,他只是說明自然療師能做什麼,
什麼不能做,他根本不敢說自己是Physician,因為一但講了就是抵觸聯邦法。
更不用說自然醫學用的是缺乏實證的偽科學…他們有個別稱叫做「合法的鍊金術師」。
知道美國麻州醫學協會嗎?就是出版NEJM的。美國麻州醫學協會說過:
“Naturopathic medical school is not a medical school in anything but the appr
opriation of the word medical. Naturopathy is not a branch of medicine. It is
a hodge podge of nutritional advice, home remedies and discredited treatments.
.. Naturopathic colleges claim accreditation but follow a true "alternative"
accreditation method that is virtually meaningless. They are not accredited by
the same bodies that accredit real medical schools and while some courses hav
e similar titles to the curricula of legitimate medical schools the content is
completely different.”
簡單說,自然醫學不是醫學,雖然有些課程名稱跟合法醫學院一樣,但課程內容是不一樣
的。
再跟你說一件事,有一位前自然療師Britt Marie Hermes說過一段話,而他的看法跟我一
樣
Naturopaths aggressively lobby for laws to issue them medical licenses. I woul
d characterize this political effort as a perverted redefinition of the words"
physician", "doctor", "medical school", and "residency" in order to mask the i
nadequacy of the training provided in naturopathic programs. ND students do no
t realize that they are taking educational shortcuts and therefore do not poss
ess any demonstrable competencies found in modern medicine.
這位前自然療師認為自然療師積極地遊說政府這項證照制度,無恥的曲解並「再定義」ph
ysician、doctor、medical school、residency等詞彙。ND缺乏許多訓練,也沒Residenc
y的訓練讓自然療法有許多錯誤和潛在性的危險。
很明顯跟我說的一樣,因為聯邦法典沒有納入ND為Physician,他們又鑽漏洞稱自己為「
Naturopathic Physician」來混淆視聽,欺騙民眾以為他們真的是Physician。
你要改掉無限等號的習慣,然後多了解什麼是醫學,醫師是如何approach病人,你就知道
很多替代醫學都不是在做醫生的事情,連美國NP的臨床實力都屌打一堆替代醫療從業人員
。
: 獸醫師不是醫師法所稱的醫師這完全沒有疑義,我也沒有反對
: 我說的是"依據獸醫師法,獸醫師可以描述為法律明文規定,專門為動物治病的醫生"
: 獸醫師法裡,獸醫師的頭銜本身就說明了這個意思
: 然而D大卻堅持要將該論述所稱的醫生指向醫人的醫生
: 這無疑就是在透過"醫生/醫師"一詞的模糊性,曲解他人的意思,完全是歧意謬誤
: 至於舉植物醫師或電腦醫師之類的例子根本就是不當類比
: 前者是連立法都沒有完成,而後者面對的是無生命,連醫治的行為都沒有,完全沒可比性
獸醫師就是獸醫師,醫師就是醫師,中華民國寫清楚醫師法跟獸醫師法,你還在這邊跟我
凹,不會因為是「專門為動物治病的醫生」就變成就是醫師。「專門為動物治病的醫生」
是「專門為動物治病的醫生」;「醫師」是「醫師」ok?
不信你去google「醫師」這個詞,看看什麼時候跑出獸醫師的網頁。
醫師一詞的模糊性是你的想法,我只是套用你的想法到植物醫師讓你知道荒謬在哪,而且
未來植物醫師法勢必會通過,因為市場上就是有這樣的需求,就等草案通過立法院那關而
已。假設通過之後你就會說植物醫師是醫師是嗎?專門為植物治病的醫師也是醫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97.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hineseMed/M.1634884273.A.289.html
※ 編輯: DaiRiT (27.242.197.90 臺灣), 10/22/2021 15:58:03
1F:推 sdhws: 既然你要爭論的不是Naturopathic Physician能否翻譯為自然 10/22 16:04
2F:→ sdhws: 醫學的醫師,也不是討論以華盛頓州法律,自然醫學醫師的執 10/22 16:04
3F:→ sdhws: 業範圍屬不屬於行醫/診療的行為,我從未要討論自然醫學療效 10/22 16:04
4F:→ sdhws: 如何,這樣我就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和閣下討論了,您可以繼續 10/22 16:04
5F:→ sdhws: 原地跳針然後繼續一廂情願的玩稻草人謬誤,另外我說獸醫師 10/22 16:04
6F:→ sdhws: 是“專為動物治病的醫師”,結果您又把這個醫師的意思曲解 10/22 16:05
7F:→ sdhws: 成“人類的醫師”,這難到不是“歧義謬誤”,如果植物醫師 10/22 16:05
8F:→ sdhws: 法通過,那麼植物醫師當然就是“專為植物治病的醫師”,因 10/22 16:05
9F:→ sdhws: 為前面的“植物”二字已經限定了後面“醫師”所指為何,若 10/22 16:05
10F:→ sdhws: 有人仍堅持將這兩個字偷換概念為“人醫”然後再去否定該論 10/22 16:05
11F:→ sdhws: 述無異是歧義謬誤,閣下若堅持玩歧義謬誤的遊戲,我也沒有 10/22 16:05
12F:→ sdhws: 什麼能和您討論的。 10/22 16:05
13F:→ DaiRiT: Naturopathic Physician翻譯成自然醫學醫師又能如何?美 10/22 16:12
14F:→ DaiRiT: 國人用你的中文思考嗎? 10/22 16:12
15F:→ DaiRiT: 聯邦法寫那麼清楚,寫出哪些人是Physician,還清楚寫出Pra 10/22 16:13
16F:→ DaiRiT: ctitioner of Naturopaths不是Physician。那跳針的是誰? 10/22 16:13
17F:→ DaiRiT: 玩稻草人膠誤的應該不是我,是你 10/22 16:14
18F:→ DaiRiT: 一直拿自己想的套到美國的情況 10/22 16:14
19F:→ DaiRiT: 結果也沒問過也沒查過美國人腦中怎麼想 10/22 16:15
20F:→ DaiRiT: 只是自己看看法規 擅自翻譯成中文 擅自定義為自己所想的 10/22 16:15
21F:→ DaiRiT: 看到有Physician這個字 就認定他是醫師physician。 10/22 16:16
22F:→ DaiRiT: 然後看到practice of medicine 翻譯成行醫 然後擅自定義只 10/22 16:17
23F:→ DaiRiT: 有醫師才行醫 10/22 16:17
24F:→ DaiRiT: 你用中文思考 人家美國人也用中文思考? 10/22 16:17
25F:→ DaiRiT: 我哪需要偷換概念醫師為人醫,醫師法就寫得清清楚楚 10/22 16:18
26F:→ DaiRiT: 不爽去當立委修法啊 10/22 16:18
27F:→ DaiRiT: 定義上 獸醫師 植物醫師 醫師 就是不同的東西 10/22 16:19
28F:→ DaiRiT: 還在那邊玩文字遊戲 說什麼專治動物的醫師 10/22 16:19
29F:→ DaiRiT: 到底是要討論美國法規跟美國人所想的實際情況 還是 只想討 10/22 16:47
30F:→ DaiRiT: 論翻成中文後你自己想像的? 10/22 16:47
31F:推 sdhws: 我從沒有說只有physician才能 practice medicine,而是引述O 10/22 17:55
32F:→ sdhws: xford language對physician的定義“a person qualified to 10/22 17:55
33F:→ sdhws: practice medicine”,另外,CFR702.404是“employees'bene 10/22 17:55
34F:→ sdhws: fits"底下的條文,其用意在於定義哪些physician是“員工福 10/22 17:55
35F:→ sdhws: 利法”所指的對像,而非在定義誰不是physician,更不是被閣 10/22 17:55
36F:→ sdhws: 下曲解成的“醫師法”,再說我說NMD不是“employees'benefi 10/22 17:55
37F:→ sdhws: ts"所指的physician,但無可否認NMD在華盛頓州擁有Naturopa 10/22 17:55
38F:→ sdhws: thic physician的名銜,且其執業方式包含在當地法律practic 10/22 17:56
39F:→ sdhws: e medicine的範圍,請問這個論述有什麼問題?和閣下一直跳 10/22 17:56
40F:→ sdhws: 針的"Naturopathic physician is not physician"有什麼關聯 10/22 17:56
41F:→ sdhws: ? 10/22 17:56
42F:→ sdhws: 而且我發這篇文的目的是在問台灣的中醫師或學中醫的人:“ 10/22 17:56
43F:→ sdhws: 考慮到到世界上有這多種傳統醫學及補充療法被大量的人使用 10/22 17:56
44F:→ sdhws: ,除了合法的行醫權外,還擁有自己的執照、學校、醫療院所 10/22 17:56
45F:→ sdhws: ,甚至能在頭銜中出現“醫師”及其他據有相似義含的詞彙, 10/22 17:56
46F:→ sdhws: 可見他們的重要性,但考慮到傳統醫學及補充療法的特性,中 10/22 17:56
47F:→ sdhws: 醫及其他傳統醫學能否互相交流?包含研究針對特定健康問題 10/22 17:56
48F:→ sdhws: ,他們有無療效,以及何者療效較好?這些似乎都是可以研究 10/22 17:56
49F:→ sdhws: 的課題” 10/22 17:56
50F:→ sdhws: 然而閣下卻提出與離題的討論,並對與之無關的內容一直跳針 10/22 17:56
51F:→ sdhws: ,這樣做又有什麼意義? 10/22 17:56
52F:→ DaiRiT: 1. 我只是說明他們不是Physician,不管是美國普遍民眾的觀 10/22 17:59
53F:→ DaiRiT: 念還是法律層面都不是 10/22 17:59
54F:→ DaiRiT: 2.中醫能否與其他傳統醫學或替代醫療交流這是無法的 10/22 18:01
55F:→ DaiRiT: 3.中西醫之間也完全無法交流與結合 10/22 18:02
56F:推 sdhws: 我說了這麼多也只是說ND雖不是MD這種Physician,但依舊有 10/22 18:20
57F:→ sdhws: Naturopathic physician的使用權,且執業方式被視為行醫 10/22 18:21
58F:→ sdhws: 如此而已 10/22 18:21
59F:→ sdhws: 我這裡所說的交流與結合是:通過實證研究,了解何種治療手段 10/22 18:23
60F:→ sdhws: 確據療效 10/22 18:23
61F:→ sdhws: 若確具療效則可交由醫師靈活應用,這也是中國醫大中西所 10/22 18:24
62F:→ sdhws: 研究生常研究的課題,站在這個角度,中西醫和其他傳統醫學 10/22 18:24
63F:→ sdhws: 理應可以交流與結合才對? 10/22 18:25
64F:→ DaiRiT: ND不是MD,但根據聯邦法ND也不會是Physician,ND就是ND而 10/22 18:29
65F:→ DaiRiT: 已,跟NP一樣不會是Physician 10/22 18:29
66F:→ DaiRiT: 有Practice of medicine的也不完全等於醫師,至於他是不是 10/22 18:31
67F:→ DaiRiT: practice of “medicine”也有很大的爭議 10/22 18:31
68F:→ DaiRiT: 講實證ok,那陰陽五行虛實表裏寒熱經絡氣臟腑基礎理論如 10/22 18:32
69F:→ DaiRiT: 何實證? 10/22 18:32
70F:推 sdhws: 我只是強調ND能用什麼頭銜,不是討論他在實務上是否為真正的 10/22 19:06
71F:→ sdhws: Physician,所謂行醫包含承諾以某任何手段或工具診斷及治療 10/22 19:07
72F:→ sdhws: 如果有人宣稱能用禱告令瞎子復明,便可檢舉他無照行醫 10/22 19:08
73F:→ sdhws: 這裡說的實證是指實際施作手段,否則各家理論不同,當然不是 10/22 19:10
74F:→ sdhws: 去結合各家的理論 10/22 19:10
75F:推 sdhws: 另外除實證醫學之外,在醫史人文方面,也能有學術交流 10/22 19:29
76F:→ sdhws: 像我的學校的中醫碩士班就有招醫史組,其他傳統醫學也會有 10/22 19:31
77F:→ sdhws: 相關人才能進行交流 10/22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