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hws (sdh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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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世界上還有哪些國家承認當地的傳統醫學?
時間Fri Jun 11 00:18:41 2021
我發現馬來西亞除了中醫之外
還承認了傳統馬來醫學、印度傳統醫學、整脊醫學、順勢療法、伊斯蘭醫學實踐
印度傳統醫學包含三大傳統醫學及自然療法,整脊醫學分Chiropractic和Osteopathy
至於高等教育學校中除了中醫,還設有傳統馬來醫學、順勢療法、整脊醫學的專業
不過對於"承認"這件事來說
我認為傳統及替代醫學的主要治療者若能使用"醫師"或具有醫師意涵的頭銜
且法規上能夠獨立為病人診斷及治療就稱得上是承認
我不懂馬來文,所以從英文版來看
馬來政府統稱上述人員為Traditional and Complementary Medicine Practitioners
"Practitioners"字面上為從業者,但特定語境下有醫師的意涵
故該稱呼可視為"傳統及補充醫學醫師"的意思
與之相互呼應,在香港中醫師的英文稱呼在該地之<<中醫療例>>明定: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或"Registered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
引此佐證了將Traditional and Complementary Medicine Practitioners翻譯為
傳統及補充療法醫師的正確性
另一方面馬來西亞明定"傳統及補充醫學不同於1971訂定之<<醫事法>>所稱之醫學及牙醫"
在醫學倫理守則中
有提到不得利用"Doktor "頭銜使人誤會其為1971<<醫事法>>註冊之medical practitioner
上述兩條我想主要用意在於區分傳統與補充醫學和現代西醫的差別
另一方面,傳統及補充醫學醫師可以獨立為病患診斷及治療
且可宣稱其醫療效能
故綜合以上,各地傳統醫學的實際地位雖不同
但在法令上可以獨立行醫且使用具醫師意函的稱呼理應可以算得上是承認該傳統醫學
因此馬來西亞應該算是一個承認多項傳統醫學的國家
資料來源為馬來傳統及補充醫學部:
http://tcm.moh.gov.my/en/index.php/akta-pt-k-2016/akta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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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dhws (36.232.187.217 臺灣), 06/11/2021 00:20:13
※ 編輯: sdhws (36.232.187.217 臺灣), 06/11/2021 00:21:58
※ 編輯: sdhws (125.224.101.100 臺灣), 06/11/2021 06:30:30
1F:推 kuochung: practitioner只能當從業員,就是能夠執行中醫的人,直 06/12 01:35
2F:→ kuochung: 白一點是 他不是醫生,但他是「政府認證」可以扎你針給 06/12 01:35
3F:→ kuochung: 你中藥的人,同理可用provider 06/12 01:35
4F:→ kuochung: 話說,結果你自己掉進你自己的定義問題,早在你以前的「 06/12 01:35
5F:→ kuochung: 中醫和自然醫學孰優孰劣?」一文中,就有B大跟你討論很 06/12 01:35
6F:→ kuochung: 多,現在你又卡住了 06/12 01:35
但話說回來,在香港中醫師英文頭銜雖然是"Registered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
可是中醫條例裡的中文頭銜是"註冊中醫師",這樣港中醫師是否為醫師?
同理在新加坡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s里分成
Acupuncturists和TCM physicians,那麼TCM physician是否為一種醫師?
而且新加坡的中醫管理委員會的中文網頁將TCM physician翻譯為"中醫師"
還有馬來西亞,在頭銜使用上規定不可和牙醫及西醫混淆
所以馬來中醫總會在中文裡使用"中醫師"
部分中醫診所的英文網頁介紹醫師時稱呼其為TCM physician或TCM chinese physician
國家授權的中醫公會馬來文名稱為"Persatuan Tabib Tionghoa Malaysia"
其中"Tabib"為醫師之義
另外在英文版的1971法條中稱呼西醫為 medical practitioner
所以我可否這樣理解practitioner不一定都是醫師
但醫師被包含再practitioner裡面?
※ 編輯: sdhws (125.224.101.100 臺灣), 06/12/2021 07:54:50
7F:推 kuochung: 對,讓我們用provider會更好理解。我是healthcare provi 06/14 04:55
8F:→ kuochung: der,代表我提供健康服務,但你不知道我是做什麼的。我 06/14 04:55
9F:→ kuochung: 提供的健康服務可以是醫生開藥,可以是有執照的按摩師 06/14 04:55
10F:→ kuochung: 提供治療性的按摩,同理物理治療、針灸師治療…都是part 06/14 04:55
11F:→ kuochung: itioner 06/14 04:55
12F:→ kuochung: 第二,一直糾結醫生這麼名詞會卡住,香港那英文應該翻 06/14 04:55
13F:→ kuochung: 成「註冊中醫從業員」,但中文習慣說中醫生,如果香港真 06/14 04:55
14F:→ kuochung: 的把中醫當成一般醫生,為何不直接用physician or medic 06/14 04:55
15F:→ kuochung: al doctor?不用MD香港是不是就等於不承認中醫?你看, 06/14 04:55
16F:→ kuochung: 卡住了吧 06/14 04:55
沒必要非用MD吧
因為傳統醫學醫師和補充療法醫師本來就是不同於現代西醫的另一種醫師
所以用特定的名詞予以區別應該很正常,就像MD和DO在美國一樣
即便不用MD的頭銜DO一樣是醫師,另外既然practitioner裡包含醫師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不代表用了這個頭銜就不是醫師
加上在香港中文具有和英文同等的地位
所以中文頭銜也應當是有法律效力的而非單純翻譯
又譬如說獸醫絕對不會是MD吧
但是大家應該都會同意獸醫師另一種不同於MD醫生
而且以台灣的語境來看,所謂治療師在執行業務時必須要有醫囑在先,不可獨立行醫
如語言治療師及物理治療師
且若無醫師身分,其他如民俗調理業者亦不可宣稱其有醫療效能
專師雖可執行醫療業務但不用醫師頭銜,且受醫師監督
所以若能獨立行醫,且宣稱具醫療效能,並能用某種醫師頭銜者只有醫師而已
換句話說能符合上述條件者,自然就是醫師,而非治療師之類的身分
因此如果一個國家的傳統醫學或補充療法執業人員能獨立行醫且宣稱醫療效能
並可用某種醫師頭銜
那就是傳統醫學或補充療法醫師,反之則為治療師或民俗調理人員
至於法律地位是否與現代西醫等同我認為非必要條件
就像法律並無規定獸醫有和<<醫師法>>的醫師同等地位
但仍然是某種專治動物的醫師
或者可以說獸醫不是<<醫師法>>規定裡的醫師,但不能說獸醫就不是醫師
能使用傳統醫學醫師頭銜,且能獨立行醫並可宣稱醫療效能之傳統醫學執業者同理
※ 編輯: sdhws (118.170.34.77 臺灣), 06/14/2021 08:45:02
※ 編輯: sdhws (118.170.34.77 臺灣), 06/14/2021 08:46:22
※ 編輯: sdhws (118.170.34.77 臺灣), 06/14/2021 08: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