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lisnieh (鍵盤書生)
看板ChineseMed
標題Fw: [新聞]走回頭路?開放熊膽入藥 衛福部明開會討論
時間Thu Sep 18 01:16:58 2014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6QnYfJ ]
作者: martyrtitan (Martyrs)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走回頭路?開放熊膽入藥 衛福部明開會討論
時間: Wed Sep 17 23:44:30 2014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環資報導】走回頭路? 開放熊膽入藥 衛福部明開會討論
穿山甲、熊膽、龜板等保育類野生動物,因中醫界認為有特殊療效而入藥。
我國早於14年前公告禁止保育類野生動物入藥,至今已發展出替代品。
然而,明(18日)衛福部將召開會議討論適用性,據傳有業者透過民代施壓,
要求開放熊膽製品進口。
熊膽入藥有必要? 全聯會大表贊成
在「餿水油」食安風暴再度狂捲全台,人人自危之際,衛福部尚未給國人滿意的防治對策
,中醫藥司卻於此時安排「有關保育類中藥材使用情形評估會議」,開放給特定業者、
民間團體參加。
中藥藥證科承辦表示,本次會議為評估會議,回顧2000年「含穿山甲、熊膽、麝香、
羚羊角、龜板等保育類中藥材成分之中藥藥品許可證」公告(衛署中會字第0890028972)
至今之適用性,並表示「其他國家都在用,只有台灣不用」。
保育類野生動物入藥原已成往事。若再度開放熊膽入藥,台灣中醫藥界十幾年來
好不容易建立的招牌,豈能不受重創?不過,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對此
卻大表贊成,認為熊膽入藥有其必要...
(特約記者廖靜蕙/台北訊)
3.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l2qsx2b
4.備註:
能開放馬蹄入藥嗎?以毒攻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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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13.226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410968674.A.A53.html
八卦推文刪光。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llisnieh (182.155.141.138), 09/18/2014 01:16:58
我個人是傾向,只要能確保資源永續利用,就不該限制太多;至於所謂的動物倫
理之類那是道德問題,如何看待經濟動物是個人選擇,而非法律問題。
例如麝香、穿山甲在中國都已經有人工養殖,如果能落實產銷履歷、嚴查盜獵的
話,個人是支持開放──與其讓來路不明的藥物在市面上流通,不如落實管制、
確保來源無虞,對商人對病家還比較好──不過當然啦,最近主管機關經常出包
或不受民間信任等等,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至於龜板,市面上主要流通的應該是非保育的馬來龜,但保育類混在裡面海關抓
不抓得出來、或是會不會把非保育類當成保育類抓,就不曉得了……
而熊膽,除了用植物藥替代外,也有人工合成品的選則。不過如果養殖熊膽能確
保野生動物資源的話,個人是認為開了也沒差──不過養殖熊膽最大的爭議點應
該是在活取熊膽的動物權問題?這部分讓想吵的那些人去決定就好,個人暫且不
置可否。
※ 編輯: ellisnieh (182.155.141.138), 09/18/2014 01:53:30
1F:噓 kuopohung: 道德問題和法律無關??? 09/18 01:58
2F:→ kuopohung: 應用倫理這門學門是怎麼出來的? 09/18 01:58
3F:→ kuopohung: 在二戰結束後的紐輪保大審之後 09/18 01:59
4F:→ kuopohung: 發現一堆不人道而且沒必要的人體實驗 09/18 01:59
5F:→ kuopohung: 這問題不能只檢討法律 09/18 02:00
6F:→ kuopohung: 法律只是形式上的程序而已 09/18 02:00
7F:→ kuopohung: 之後倫理學家把問題拉高到了倫理道德的層次 09/18 02:01
8F:→ kuopohung: 之後產生了醫療倫理這門學門 09/18 02:01
9F:→ kuopohung: 之後擴展到了科技造成的倫理問題 09/18 02:02
10F:→ kuopohung: 這確立了應用倫理這門學門 09/18 02:02
11F:→ kuopohung: 動物權也是在應用倫理的討論範圍下 09/18 02:03
動物權的適用範疇是?靈長目?哺乳綱?脊椎動物亞門?動物界?僅限於野生動
物?或是包含寵物?還是經濟動物也算?貓狗不能殺、牛羊可以吃?或是強迫全
世界吃素?──適用範圍、如何實踐等,動物權支持者間就吵不完了不是?
也不是要說好或不好,但基本上個人暫時不打算涉入這類討論。反正我是個青菜
豆腐就能過日子的人、也沒有虐待動物的嗜好,只要社會能做出共識,結果怎樣
都好,所以前面說「這部分讓想吵的那些人去決定就好,個人暫且不置可否。」
12F:→ kuopohung: 回過頭來看法律的問題 09/18 02:03
13F:→ kuopohung: 在當代的法學有兩派爭論,一派是認為就是法律不需要道 09/18 02:04
14F:→ kuopohung: 德,這派就是實證法,一派就是認為法律需要道德作為基 09/18 02:04
15F:→ kuopohung: 礎,這就是自然法 09/18 02:05
16F:→ kuopohung: 從實證法的角度而言,納粹是完全合法的 09/18 02:05
17F:→ kuopohung: 那些不人道而且不必要的人體實驗是完全合法的 09/18 02:06
18F:→ kuopohung: 這種論點在現在的大多數法學家是不能夠接受的 09/18 02:06
19F:→ kuopohung: 我想對於板上大多數的板友也不能夠接受 09/18 02:07
20F:→ kuopohung: 所以回到你的回文底下的部分,道德不但跟法律有關 09/18 02:08
21F:→ kuopohung: 而且還必須作為法律的基礎 09/18 02:08
22F:→ kuopohung: 若法律違背了這精神,那就是違法的 09/18 02:08
我同意「法律建立於道德」,但「道德」本身就隨著時代而改變,而且被眾人所
建立的「共識」才應成為法律。
而現在就仍是個「一邊飼養貓狗當寵物、一邊壓榨經濟動物」的時代,反對者可
以吃素、拒穿皮草、甚至拒用需要動物實驗的產品,這些都是個人選擇;但如果
要衍生到成為法律、讓整個社會捨棄這些,那需要所有人的共識──因此目前我
稱這些為「個人選擇,而非法律問題。」
而以我個人而言,只要社會取得共識,兩方我都可以接受,所以「這部分讓想吵
的那些人去決定就好,個人暫且不置可否。」
23F:→ kuopohung: 回到你這篇文章,到底熊膽有什麼療效? 09/18 02:09
雖然不認為是認真想問,但姑且還是回一下:
「清熱解毒、明目、止痙。用於小兒熱盛驚風、癲癇、抽蓄、黃疸;外用治癰腫、
痔瘡、目赤雲翳。」(《全國中草藥匯編》)
24F:→ kuopohung: 就算有好了,那需要以虐待熊的方式飼養嗎? 09/18 02:09
前文提過了,有替代品、也有人工合成品,選擇多的是。以今日而言,「引流熊
膽」本來就沒有絕對的必要性,誰支持誰反對老實說我也不關心。但如果禁止的
理由是「引流」這個手段太殘忍,那是否傳統的「殺熊取膽」就不用禁?
而熱源兔、血清馬和其他許許多多的動物實驗,難道就人道到哪去嗎?這還是醫
學上有其重要性的部分,更多的是朝天眼金魚、摺耳貓這些玩賞之物──當然我
不反對動物權支持者去與之抗爭,但個人暫且沒心力管這麼寬,「這部分讓想吵
的那些人去決定就好,」只要社會有共識,個人都沒意見。
基本上,天然資源方面,我在乎的主要就是能否永續經營而已,養殖、利用手段
都是其次,所以我前文才會講「如果養殖熊膽能確保野生動物資源的話,個人是
認為開了也沒差。」
而麝香、穿山甲這些,既然已經有人工養殖,我是支持讓養殖來源合法、同時嚴
罰野生來源,應該會比完全禁止來得容易遏阻非法盜獵──不過個人對主管機關
信任度也滿差的,所以還是要等看會議討論出來的方向再做評論吧……
25F:→ kuopohung: 這兩個是不同的問題就是了 09/18 02:10
P.S.現在是大半夜人少,不然推這麼大篇如果被斷不但難閱讀也不容易回,下次
想講這麼長的話,建議還是回文吧?
※ 編輯: ellisnieh (182.155.141.138), 09/18/2014 03:50:27
27F:推 seazilicy: K大你就不能用回文的嗎!!!!! 09/18 02:35
28F:→ kuopohung: 我回的根中醫比較無關,不想佔版面 09/18 02:44
熊膽的爭議本來就繞在道德面比較多,這種討論也不算跟本篇新聞無關,用回文
的其實也沒所謂──還是版規應該多加一條回文可以離題離三次之類 (誤)
是說本來覺得在八卦認真回文就甭睡了,所以轉過來草草寫點個人意見就罷,結
果 (弄消夜)
※ 編輯: ellisnieh (182.155.141.138), 09/18/2014 04:06:14
29F:推 seazilicy: 你推那麼多推文難道不佔版面嗎 而且根本閱讀困難 09/18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