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ver0401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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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推拿人員工作權益 衛署公文矛盾
時間Sat Mar 17 13:36: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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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人員工作權益 衛署公文矛盾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3月6日 上午12:04.
「中醫診所民俗調理人員工作權益探討」公聽會將於三月九日上午
十時在立法院舉行,不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官員昨(五)強調,
從衛生署的公文中可以清楚的看出問題所在,因為衛生署公文提出
推拿人員以前可以在中醫師的監督下執行工作,現在又說不行,公
文前後矛盾,連自己都講不通!
勞委會官員指出,如果推拿人員屬於中醫傷科推拿,這部分屬於醫
療行為,應由衛生署負責管理,同時由考試院舉辦考試才對,依法
令規定,勞委會並不能夠辦理技能檢定;如果推拿人員屬於民俗調
理按摩,且沒有置入性行為,也不屬於醫療行為者,這部分就必須
先經過主管機關認定有需要才能夠辦理技能檢定。
勞委會官員進一步指出,當主管機關認定已經發展成熟之後,才有
舉辦技檢的需求,這時候只要主管機關提供「統一評量標準」即可
。然而以衛生署公文的說法,目前民俗調理按摩的種類繁多,包括
舒壓、水療、芳香、拔罐、刮痧等,不但有很多不同的技能,也有
很多不同的團體,現實情況很亂。
勞委會官員再次強調,民眾從事民俗調理按摩工作,根本就不用考
試,政府也不能限制民眾要在哪裡工作,沒有經過技檢也可以從事
商業行為,技檢只是一項「技能品質」的保證而已,這部分根本就
跟工作權益無關,所以不懂為什麼民俗調理會「扯到」工作權益?
由此看來,勞委會也不願意隨便幫衛生署背書,以免日後如果出了
事,也要連帶地被檢調單位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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