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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推拿人员工作权益 卫署公文矛盾
时间Sat Mar 17 13:36: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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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人员工作权益 卫署公文矛盾
【记者李叔霖/台北报导】 台湾新生报 – 2012年3月6日 上午12:04.
「中医诊所民俗调理人员工作权益探讨」公听会将於三月九日上午
十时在立法院举行,不过,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官员昨(五)强调,
从卫生署的公文中可以清楚的看出问题所在,因为卫生署公文提出
推拿人员以前可以在中医师的监督下执行工作,现在又说不行,公
文前後矛盾,连自己都讲不通!
劳委会官员指出,如果推拿人员属於中医伤科推拿,这部分属於医
疗行为,应由卫生署负责管理,同时由考试院举办考试才对,依法
令规定,劳委会并不能够办理技能检定;如果推拿人员属於民俗调
理按摩,且没有置入性行为,也不属於医疗行为者,这部分就必须
先经过主管机关认定有需要才能够办理技能检定。
劳委会官员进一步指出,当主管机关认定已经发展成熟之後,才有
举办技检的需求,这时候只要主管机关提供「统一评量标准」即可
。然而以卫生署公文的说法,目前民俗调理按摩的种类繁多,包括
舒压、水疗、芳香、拔罐、刮痧等,不但有很多不同的技能,也有
很多不同的团体,现实情况很乱。
劳委会官员再次强调,民众从事民俗调理按摩工作,根本就不用考
试,政府也不能限制民众要在哪里工作,没有经过技检也可以从事
商业行为,技检只是一项「技能品质」的保证而已,这部分根本就
跟工作权益无关,所以不懂为什麽民俗调理会「扯到」工作权益?
由此看来,劳委会也不愿意随便帮卫生署背书,以免日後如果出了
事,也要连带地被检调单位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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