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Notyet (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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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文姜----千年冤案
時間Thu Nov 12 18:48:30 2009
※ 引述《[email protected] (cz)》之銘言:
: 現在的問題是你相信《詩經》《春秋》還是《三傳》《史記》
: 愚以為前者更原始可靠﹐事實上中國的史書都不準﹐許多內容實不可信
: 這件公案也實在不合情理﹐且《三傳》與《史記》所記相差也很大﹐豈能相信﹖《管子拙風》也沒有“通”的意思﹐可參考﹕
: “豎曼曰﹕‘賢者死忠以振疑﹐百姓寓焉﹔智者究理而長慮﹐身得免焉。今彭生二於君﹐無盡言。而諛行以戲我君﹐使我君失親戚之禮命﹐又力成吾君之禍﹐以構二國之怨﹐彭生其得免乎﹖’”
: 是“二於君”﹐說明彭生殺桓公不是襄公嗾使﹐所以襄公一直恨他。
: 希望拿出有力證據﹐否則磨嘴皮沒什麼意義
是啊,磨嘴皮沒什麼意義。
最有趣的是,春齋連自己舉的其實是對自己的說法不利的證據都不知道。
我來說明一下吧,春齋所舉是《管子‧大匡》。
連篇名都舉不好,而只擷取豎曼的政治辭令,以為這就可以當證據了。
我來替春齋把這段《管子》的原文引出來:
僖公之母弟夷仲年生公孫無知,有寵於僖公,衣服禮秩如適。
僖公卒,以諸兒長得為君,是為襄公。襄公立後,絀無知。無知怒
,公令連稱管至父戍葵丘,曰:「瓜時而往,及瓜時而來。」期戍
,公問不至,請代,不許。故二人因公孫無知以作亂。
這件事在魯莊公八年,《管子》蓋倒敘之。
魯桓公夫人文姜,齊女也,公將如齊,與夫人偕行,申俞諫曰
:「不可,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公不聽,遂
以文姜會齊侯於濼,文姜通於齊侯。桓公聞,責文姜,文姜告齊侯
,齊侯怒,饗公,使公子彭生乘魯侯,脅之,公薨於車。
這裡申俞即《左傳》之申繻,《管子》記載大同於《左傳》,但記申繻之言較略。
請問春齋,所謂「《管子》記載無文姜與齊襄『通』之意」的根據在哪?
這裡明明清楚寫著「文姜通於齊侯」呀!
豎曼曰:「賢者死忠以振疑,百姓寓焉;智者究理而長慮,身
得免焉。今彭生二於君,無盡言,而諛行以戲我君,使我君失親戚
之禮命。又力成吾君之禍,以搆二國之怨,彭生其得免乎?禍理屬
焉。夫君以怒遂禍,不畏惡親聞容,昏生無醜也,豈及彭生而能止
之哉?魯若有誅,必以彭生為說。」
這段豎曼說彭生「二於君」不是說彭生是自做主張,
是「成君之惡」所以叫「二於君」。
是「諛行以戲我君,使我君失親戚之禮命。又力成吾君之禍,以搆二國之怨」。
並不是說彭生的行為不出於齊襄公的命令。
看清楚上文哦,上文明明就是「使公子彭生乘魯侯,脅之,公薨於車。」
誰「使」公子彭生?除了齊襄公姜諸兒還有誰?
二月,魯人告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舊好,
禮成而不反,無所歸死,請以彭生除之。」齊人為殺彭生,以謝於
魯。
五月,襄公田於貝丘,見豕彘,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
怒曰:「公子彭生安敢見?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於車下
,傷足亡屨。反,誅屨於徒人費,不得也,鞭之見血。費走而出,
遇賊於門,脅而束之,費袒而示之背,賊信之,使費先入,伏公而
出,鬥死于門中。石之紛如死于階下。孟陽代君寢於,賊殺之,
曰:「非君也,不類。」見公之足於戶下,遂殺公,而立公孫無知
也。鮑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糾奔魯。
這段大體跟《左傳》相同,但較略。
《詩經》是文學作品,從《詩序》以下解讀根本不一。
春齋自己自以為是的胡亂解讀,就以為能拿來當證據。
反而對史書《春秋》與《左傳》視而不見,
又處處斷章取義,拿一己自以為的解讀來反對歷歷在冊的史實,這樣的信服力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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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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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氏食獅史》 趙元任 ┌──┐
石室詩士施氏,嗜獅,誓食十獅。氏時時適市視獅。十時,適十獅適 │施石│
市;是時,適施氏適市。氏視是十獅,恃矢勢,使是十獅逝世。氏拾是十 │氏室│
獅屍,適石室。石室濕,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氏始試食是十獅。食時 └──┘
,始識是十獅屍,實十石獅。試釋是事。 ψ 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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