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nner (23度c)
看板Chinese
標題[資料] 歐陽脩〈縱囚論〉
時間Sat Aug 12 13:33:12 2006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
,其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
也。此豈近於人情。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
,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縱之去也,
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
乎?
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
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
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
論也。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
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
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
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
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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蟬翼常為重,千鈞總為輕
黃鐘平遭棄,瓦釜忝雷鳴
讒人獨高張,賢士本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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