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Dancer (無相為相,是為實相)
看板Chinese
標題Re: 請問“阿賴耶識”
時間Mon Jan 10 15:06:06 2005
※ 引述《[email protected] (如果天空不死)》之銘言:
: 有誰能理解唯識宗(《成唯識論》)對於八識的表述麼﹖
: “末那識”、“意識” 到底意指什麼﹔“阿賴耶識”如何運行作用於其他七識﹖
: “有漏”與“無漏” 如何解釋﹖
: 我參考了葛兆光老師的《中國思想史》的解釋﹐但是仍無法滿足﹐還有什麼其他經典文本可以參考麼﹖
以下是我以前寫的小報告其中幾段,供兄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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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何謂識?
佛教的識與西方知識論的識大不相同,後者是一種主客相對的認知關係,是一種
理解力,無所謂價值義;前者則將之納入感受領域,故有所謂情識,是心理學意義的
感受能力,而且賦予負面價值。法相宗不僅具體地說明識的作用是「了別」,更將識
提煉成一本體宇宙論觀念。法相宗的基本概念是:我、法皆是假說,假說中種種相皆
由識變而生,故相為所變、識為能變。這是以現象論來看待宇宙。我們從二方面來瞭
解識:種子---是識的潛在狀態;現行---是識的表現狀態。這一點下文還會詳述。
B.六識與末那識
六識。此言六識,即指我們對六種感受的「了別」能力。眼識能別各種顏色形狀
大小等色相;耳識能別各種聲音;鼻識能別各種香臭氣味;舌識能別各種味道;身識
能別各種所觸的環境。這五識要有所感受才會升起,所以我們說其「待緣」。第六識
是意識,不僅對外、也能對內作用,凡是想像、推理等一切心理作用均屬之。意識可
以隨前五識並起或後起;但其運作也可以與前五識無關,因為可以獨立運作,所以說
它「不待緣」。這六識我們用以了別萬法,故統稱了別境識。
末那識為第七識,義為思量,法相宗認為這就是「自我」產生的原因。末那識依
第八識而起(按:《成唯識論》云:「依,為一切有生滅法,仗因託緣而得生住,諸
所仗託,皆說為依。」),或說以第八識為對象,執著第八識,以為有一個實我。自
我觀念除了由第六識的分別我執---即區分我和非我---而來,在下意識的一層,便是
因為第七識執阿賴耶識中的種子為我。因為意識所執的只是「我」這個身體、思考以
及我周遭的環境,這是有間斷性而不持續的;但是第七識恆久思量阿賴耶識為我,不
會間斷,因此是第六識我執的所依。
C.阿賴耶識
阿賴耶識,義譯為藏識。一切客觀現象(萬法)都與人的經驗聯繫著,不能脫離
人的情識而獨立存在,如同康德所說:「我們認識的世界,只是我們所能認識的世界。」
如果不透過識來了別世界,那麼外在是否有一世界對我們而言並無意義。人類活動中
包括了很細微而又經常不自覺在運作著的、保存一切經驗(這些感受、了別萬法的經
驗,被稱為萬法所熏習的種子)的基本識,就是「藏」識,永恆存在,不因生死流轉
而消滅。
我們說阿賴耶識是七識的根本依與萬法的所依---宇宙人生的一切根源。這個意
思是說:前七識是反映阿賴耶識中含藏的種子(經驗)重新顯現出各種各樣的現象
(表面活動,但本體是什麼不可知),實際上並無感官可言。七識的顯現就是「現
行」。這些活動又構成新的經驗並繼續保存於阿賴耶識,以後再待緣或不待緣而顯現,
發生新的認識----這樣就構成了種子與現行互為因果、連綿不斷的關係。同樣的,對
於我們所處的山河大地等器界,亦可視為由阿賴耶識含藏的種子透過七識所緣而顯現
的現象。例如:執著有一個真我,那麼我的眼睛要看到什麼,眼識就會從阿賴耶識的
經驗中去搜尋,然後投射出來,好像真實看到;而且意識認為所看到的應該真實存在。
所以法相宗有一句話很有名:「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即是此種觀念。
不過,阿賴耶識有一特點:它並不是普遍為眾生所共同分有,而是眾生各各所
自具,因此也各自不同。這是必然前提,因為如果假設阿賴耶識是眾生共有,就不能
說明為何眾生各有其業、各有其習氣。然而,我們怎麼確立大家都不同的阿賴耶識可
以顯現出相同的世界?法相宗回答,宇宙有各種不同世界,眾生業力相近者就會聚集
一處,因此所現世界也就相似。這樣的普遍性便落於經驗領域,無法說明超越的肯定
(像是由佛的眼中來看又是如何?)。
在法相宗看來,要在實踐上由染污的虛妄達到清淨的真實,乃是一個根本轉變的
過程,而轉變有二個層次:其一,轉變的依據在於阿賴耶識,所以把阿賴耶識稱為
「染淨依」,表明由染轉淨是在阿賴耶識上實現的。這是因為阿賴耶識含藏萬法的種
子,所以不僅有「有漏種子」(即上文所提及的法、我等經驗。漏,是煩惱的意思),
也具有「無漏種子」(能以圓成實性角度去看待依他起的智慧,即佛智的經驗)。其
二,轉變的結果,乃是從以分別為主的遍計所執活動轉成真實理解的無分別智。這個
轉變的關鍵在於,要自覺地改變對現象的看法,捨棄平常那種分別執著的觀念(滅殺
有漏現行、伏斷有漏種子),按照事物本來的樣子---真如---去理解(無漏種子現起、
無漏現行增長)。這種道理就稱為「迷悟依」,意思是以此道理為依,便能由迷轉悟。
以上二類轉依相待相成互為條件。
這便是法相宗討論的「轉識成智」。要注意的是,這裡所說的「識」是指遍計所
執的迷妄了別。不論是「識」或是「智」,都是一種心的運作狀態,並沒有脫離阿賴
耶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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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所參考的書籍:
1. 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第二冊
2. 吳汝鈞《佛教的概念與方法》P.98---208 (商務印書館,79年9月初版)
3. 呂澂《中國佛學思想概論》P.201---210,P.368---387(天華,75年7月再版)
4. 《中國佛教的特質與宗派》:唐君毅P.10---11(大乘文化,67年5月初版)
5. 《佛教史略與宗派》:虞愚P.303---315(木鐸,72年1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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