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may (追憶似水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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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貼]面對WTO:北京市IT產業如何迎接新挑戰
時間Wed May 28 00:10:26 2003
面對WTO:北京市IT產業如何迎接新挑戰
王允貴
IT產業是新經濟的核心,而北京IT產業在全國IT產業中具有重要地位,隨著加入
WT0日期的臨近,我國IT產業將面對發展環境的重大調整,調整之一就是利用外資規
模和形式將發生變化,並對產業的可持續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一、利用外資與北京市IT產業的發展
北京IT產業自誕生之日起,就在國際合作的平臺上展示自己的成長歷程,PC業的
聯想、方正,網路業的搜狐、新浪,軟體業的用友、科利華,積體電路業的首鋼日電
,這些擔當北京IT產業今日脊梁的名星企業,大多數是在與外商的合作,合資中成長
起來的。利用外資對北京IT產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已遠遠超過了融資這一概念。從某種
意義上講,沒有外資就沒有北京IT產業的繁榮。據統計,2000年北京電子電腦製造業
產值的90%,積體電路製造業產值的90%、資料處理業營業收入的50%、軟體發展業
營業收入的42%都由三資企業創造,同樣,北京IT產業的出口額、利潤額也高度依賴
於三資企業。因此,北京IT產業是一個高度國際化的產業。
二、加入WTO對北京IT產業利用外資的影響
根據世貿組織的有關文件及《中美WTO市場准人協定》(以下簡稱中美WTO協定)
,加入WTO將有利於北京IT?業擴大利用外資的規模和優化投資結構,對利用外資的影
響具體體現在以下7個方面。
1.更公平的競爭環境
加入WTO後,北京對所有外商投資企業(包括我國港、澳、台企業)和所有內資
企業必須實行一致的。元差別的優惠。特權和豁免等政策,原先存在的對外商投資企
業的超國民待遇(如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減稅、免稅政策)可以不取消,但歧視性的非
國民待遇(如對國有企業的稅、費、貸款等優惠)則必須取消。根據中美WTO協定,
我國已承諾將對資訊技術的國內企業和國外企業實行統一的國內稅(如增值稅、退稅
等)和關稅。
2.更自主的營銷決策
加入WTO後,我國將遵守世貿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根據該協
定,貿易平衡要求和出口業績要求等政策措施將受到嚴格禁止。這樣,北京IT?業的
外資企業在零部件採購、出口、內銷、用彙等方面,可以有更完整的營捎自主權。
3.更完整的經營鏈條
根據中美WTO協定,自中國加入WTO之日起,外國公司可以分銷所有在中國製造的
產品,"人世"一年內,外商投資企業不但可以分銷在中國生產的產品,而且可以分銷
進口品。同時,要注意到,在中美WTO協定之資訊技術產品協定中,中國承諾在"人世
"3年內美國企業取得貿易權和分銷權,這意味著在華投資的外資企業可以比不在華投
資的外國企業提早2年獲得貿易權和分銷權。因此,在IT產業投資的外資企業不但可
以獲得產、供、銷完整統一的經營鏈條,而且相對於未投資的外國企業來說,可取得
搶佔市場的先機。
4.更好地維護技術主權
根據中美WTO協定,我國承諾取消技術轉讓要求,也不再以技術轉讓為前提條件
換取投資許可和進口。技術轉讓的任何條款和條件都由投資合作方達成而非政府干預
。美國承諾美國企業出口和來華投資時,技術轉讓條款的談判不再受美國政府的干預
。這些條款有利於外國企業根據自己的技術特點及投資方式自主地選擇技術轉讓的方
式和內容,從而有利於外國IT企業維護自己的技術主權,獲得與技術轉讓內容相稱的
投資回報。
5.更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
高技術是IT產業的重要特徵,知識產權是IT企業的生命線,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
有利於維護外商核心權益、增強外商投資的積極性。在這方面,加入WTO的促進作用
是非常明確的,這就是世貿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該協定把電腦程
式納入了版權法保護,加強了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的保護,並提出了工藝專利訴訟的被
告舉證原則。
6.更自由的跨國經營環境
根據中美WTO協定,我國將遵守世貿組織《資訊技術協定》,並取消該協定所覆
蓋的所有產品的關稅。關稅削減自加入WTO日起開始,到2003年1月1日把該協定所覆
蓋的2/3的產品平均夫稅從目前的13%削減至零,到2005年1月1日全部取消餘下產品
的關稅。"人世"後取消所有資訊技術產品配額。這表明來華投資的IT企業產提高產品
競爭力,完全可以在全球範圍內採購資訊技術產品,這十分有利於利用我國廉價勞動
力組裝成品的跨國IT企業,他們顯然會增加對華的直接投資。
7.更廣闊的國內市場
加入WTO後,外國企業可在華從事電腦軟硬體、基礎電信和增值電信服務。對於
爭奪全球市場的跨國公司來說,中國龐大而迅速發展的市場是必爭之地,而服務業的
可貿易程度低,決定了外商必須以直接投資作為競爭的武器。
三、加入WTO後,北京IT產業利用外資的原則
1.融智大於融資
北京IT企業缺乏資本,但更缺乏管理和技術。管理手段及產品技術的落後進一步
導致資本進入的遲緩。從國內資金供求總體狀況看,國內資金供給足以支撐北京IT產
業的發展需求,但對於投資人而言,"好專案少",使他們不敢貿然進入。事實表明,
管理和技術是北京IT企業必須突破的兩大障礙。通過引進外資,從而引進風險投資企
業的管理方法,引進跨國公司的產品或工藝技術,或者通過跨國公司的直接投資而獲
得技術的外溢。因此,管理、技術等智力資本的引進才真正有助於北京IT企業在基礎
堅實的平臺上高速成長。
2.利用外資而不是被外資利用
利用外資可獲得一些技術,但不能獲得最先進的核心技術;利用外資可獲得一些
管理經驗,但真正有長久競爭力的管理還必須本土化;利用外資可緩解資金缺口,但
也容易受制於人。因此,利用外資只是對北京IT產業的發展起助推器作用,它代替不
了IT企業自身獨立的研究與開發,代替不了本土企業家的培育,代替不了政府的制度
創新。IT產業發展需要利用外資,但需要在以股權換資本的融資活動中反復權衡利弊
得失。
3.風險資本與產業資本並重
風險資本和以跨國公司為代表的產業資本都各有優缺點,北京IT產業依據不同行
業的特點需要對它們的利用各有側重,軟體業和互聯網服務業以利用風險資本為主;
積體電路業和基礎電信業以利用產業資本為主;電腦硬體製造業則宜風險資本與產業
資本並重。
四、加入WTO後,北京IT產業利用外資的基本思路
1.高度重視引進境外風險資本的工作
預計在未來5年內,發展IT產業的風險資本仍應以境外風險投資機構為主,原因
有以下幾點:
(1)退出渠道瓶頸。國內二板市場建立和完善尚需時日,國內風險資本難以有
效地退出創業企業,相反,國際風險資本可以有效地利用美國NASDAQ市場或我國香港
創業板市場,退出渠道可有更多選擇。
(2)人才短缺瓶頸。風險資本的形成需要有一批富有從業經驗,個人財力比較
雄厚的企業家和工程師,只有形成一批有這樣背景的職業風險投資家,才可能在社會
閒散資本和有潛力的投資專案間搭起橋梁。目前及將來一段時間內,我國這方面人才
短缺的狀況不可能有大的緩解。
(3)管理技術瓶頸。我國風險投資機構規避風險的意識遠遠高於境外投資機構
。IT產業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種子期一般不易取得國內風險資本的支援。
2.把吸引跨國公司在京設立R&D機構作為利用外資工作的重點
北京IT產業活力不能再靠商貿經營支撐,中關村的核心應是活躍的技術創新,而這卻
是中關村IT企業普遍的弱點。因此,北京中關村迫切需要跨國公司R&D機構的大規模
進駐。
(1)激勵研發鬥志。跨國公司R&D機構的大規模進入,將使國內IT企業(無論
規模大小)不能再把研發活動當做可有可無,而必須通過細分市場後,專業化於資訊
技術鏈條中某一環節上。
(2)整合人力資源。跨國公司R&D機構的進入能使中關村的人學會"怎樣幹活"
,即怎樣分工、怎樣協作、怎樣組織工作流程、怎樣在同一目標下把各種技術、管理
背景的人統一起來。這種人力資源的整合過程,也是對中關村人力資源的再教育、再
培訓過程。
(3)獲得技術外溢。跨國公司是當代最先進資訊技術的主要載體,他們來京投
資B&D機構,固然會吸引一部分最優秀的IT人才為他們服務,但只要北京有扶持創業
的肥沃土壤,這些人中的相當一部分,最終會跳出來獨立創業或加盟內資企業,他們
在跨國公司R&D機構獲得的知識。技術和經驗是中關村未來最大的財富和競爭優勢。
因此,害怕跨國公司R&D機構爭奪IT優秀人才的擔心是短視的,人才流動和管理示範
將為北京IT產業的長遠競爭贏得優勢。
3.創造優良的投資環境,全方位吸引與IT產業相關的境外投資
利用外資的政策問題,說到底是一個投資環境問題。如投資環境好、市場前景廣
闊,外資就大量進入,反之,則不進入或少進入。
在創造投資環境方面,政府和企業各自承擔著不同的責任。政府的職責是制度供
給和提供基礎設施建設。在制度供給方面,目前,北京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優惠政策
體系已?引進外資創造了較為優越的發展環境,除需要補充少數政策外,關鍵問題是
怎樣認真落實已有政策。需要從改善人的素質和待遇著手,對工商、稅務、審計、計
劃、財政等政府工作人員進行全方位改革與培訓。
企業的職責是建立產權明晰、財務透明、管理規範。激勵有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目前,中關村利用外資成效低主要在於企業制度不規範、產權不明、財務不清、主
業不突出、激勵機制不健全。管理規範的企業有限,優秀管理人才(團隊)欠缺,導
致進入國際風險投資機構篩選目錄的企業很少,同樣,跨國公司也無法尋找到合適的
合作夥伴。因此,目前中關村引進外資的關鍵步驟是改造企業,促使企業加強管理、
規範化運作,政府的政策也需要為引導企業改革創造優良的環境。
五、加入WTO後,北京IT產業利用外資政策建議
1.對跨國公司在京設立R&D機構實行優惠政策
(1)舉辦專題國際招商會,加大對著名跨國公司投資設立資訊技術研究與開發
機構的招商力度。
(2)跨國公司在京設立的R&D機構,其初始投入作為註冊資本金,其總部撥付
的常規的R&D投入,不必再辦理增資審批手續。
(3)跨國公司向其在京R&D機構撥付的用於R&D投入的外匯流入,實行年初向
外匯管理部門申報年度總計劃,分期實施並辦理備案手續,年終一次性核銷的辦法。
(4)跨國公司在京R&9機構因研究工作需要進口的自用設備,免征進口關稅和
進口調節稅。
(5)對於IT業跨國公司在京R&D機構招聘應屆的碩士生、博士生等,可不受進
京指標限制,按照本市有關規定辦理《工作寄住證》或者常住戶口。
(6)對IT業跨國公司在京R&D機構實行國民待遇,開放科技市場,允許跨國公
司的R&D機構與國內的R&D機構一同參與招標課題、評獎等。
(7)跨國公司在京設立的R&D機構自用生產經營的房地產,5年內免征房地產稅
和土地使用費。
2.鼓勵國際風險投資機構對在京的IT企業投資
(1)創業投資機構可以其全額資本進行投資,但對特定企業或單一專案投資比
例一般不得高於其註冊資本的20%。
(2)鼓勵在京投資設立與創業投資有關的諮詢服務機構,尤其鼓勵和吸引國際
著名公司在京設立IT產業諮詢服務機構,開展諮詢服務業務,並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
惠政策。
(3)國際創業投資公司、個人取得的合法收入依法納稅後,可全部兌換外匯攜
帶出境或者彙至境外。
(4)境外創立投資人員在京購買住房時,可以用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50%抵扣
購房款。
(5)經認定的創業投資公司境外培訓人才的費用,經外匯管理部門批准後,可
彙出境外。
(6)境外創業投資機構可與境內的組織和個人在北京合資、合作興辦IT企業。
(7)降低境外投資機構的投資門檻,境外創業投資機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註
冊資金不得低於300萬元人民幣,資?總額不得低於5000萬美元。
(8)鼓勵國內外人士來北京設立風險投資機構。在北京註冊、對IT產業投資額
占其總投資額不低於60%的,比照執行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及其他優惠政策,並可按當
年總收益的3一5%提取風險補償金,用於補償以前年度和當年投資性虧損。
(9)鼓勵外商根據中美WTO協定的市場准人方案,率先在京成立合資或獨資的會
計、法律、管理諮詢企業,為國際風險投資機構投資的創業企業在國際二板市場上市
,提供國際水準且低成本的專業化服務。
3.為中關村科技園區企業創造更加優惠的創業環境
(1)對在中關村科技園區投資的、專業從事檢驗、測試、產品試驗場地等製造
業配套服務企業和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市場調查公司等諮詢服務企業也享受
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2)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專案的增值稅,可以上1年為基數,新增增值稅的
地方分成部分,從2001年起3年內由市財政部分返還50%。
(3)鼓勵軟體企業通過CMM資格認證,對通過認證二級及以上級別認證的企業,
自認證之日起,3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作者單位:宏觀經濟研究院外經所)
(摘自《宏觀經濟管理》2001-11)
http://www.sdp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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