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ne1980 (塔裡的男孩 ks)
看板Cheer
標題Re: [疑問] 合情合理?
時間Sat Dec 30 09:36:26 2006
我覺得我還蠻幸運的
剛上大學時 發現老師有在女巫店演出
我在陌生的接到穿梭找尋到女巫店
那時候老師雖然已經有不少熱情歌迷了
但現場買票 排一下 還是進得去
第一次去聽表演 就剛好遇到在賣DEMO1
想當然爾 我買了 後來的DEMO2+3當然更不可能錯過
但我也有不少朋友
也很喜歡CHEER 但他們也許當時並不住台北
或者沒有其他管道認識CHEER 沒有DEMO發行的訊息
如果說我是偶然地買到DEMO 那麼他們也是偶然地錯過了
我相信他們對於CHEER音樂的熱愛 也未必比我更少
所以我也不曾吝於分享這些難得的絕版品
(但如果是市面上還買得到的專輯 我就會叫朋友趕快去買)
這是我對絕版DEMO的想法啦...
至於現場表演的錄音
老實講 我也希望能錄下來 回家再多聽個幾回
不過 老實講 我一直覺得錄音 錄影 拍照這些事太辛苦了
常常得花心力去照顧錄製品質 在人群裡保護設備
根本沒法專心地聽歌吧....
想到這些 我還是會決定在那個當下好好專心地聽歌 就好
我並不想批評那些錄音拍照的人(除非他拿來販售賣錢)
甚至我必須承認我曾偶然地拿到一些錄音
即便我知道CHEER可能並不希望被錄音
但對於那個錄音現場的CHEER演唱 我卻又總是大為感動
有些矛盾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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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33.232
※ 編輯: stone1980 來自: 59.116.33.232 (12/30 09:39)
1F:推 kaiswang:推!其實我也是覺得會分心所以都只專心聽歌。 12/30 11:49
2F:推 bsbya:寫的真好 12/30 22:25
3F:→ jimmy317:推這篇~合情合理:) 12/31 01:02
4F:推 deenn1:分享陳老師的音樂和保護陳老師的音樂財產權.一樣重要 12/31 12:34
5F:→ deenn1:沒必要躂伐錄音錄影者.除非他們用這來賣錢 12/31 12:34
6F:→ deenn1:如果可以分享陳老師音樂的感動給那些看不到的人.錄音錄影有 12/31 12:36
7F:→ deenn1:那麼十惡不赦嗎? 12/31 12:36
8F:→ deenn1:有的人也許窮到無法花錢買CD.就不能也聽陳老師的歌.也跟著 12/31 12:37
9F:推 deenn1:感動嗎?把陳老師的歌弄成mp3.影響唱片銷量的人.比較過份吧 12/31 12:40
10F:→ deenn1:我喜歡你的看法.在自制的規範裡.多了包容體諒^^ 12/31 12:42
11F:推 missin:應不應該,還是老師說了算吧~ 01/02 00:51
12F:推 stone1980:不應該 是我反省得不夠~ 01/02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