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sf7114 (After 17)
看板Cheer
標題Re: [情報] 本期的壹週刊
時間Sat Jul 22 10:53:09 2006
1.不管有什麼理由
假如公開散佈週刊書籍內文 就是違反著作權法的 不要懷疑
2.未經同意任意拍攝別人且未經允許散佈 就是侵犯肖像權隱私權的 不要懷疑
這跟是否是公眾人物 是否有名一點都無關
人是人他媽生的 妖是妖他媽生的
同樣的 公眾人物也是他爹他娘生出來的
公眾人物被拍是應該 有名就活該 這是沒有任何道理的
要掃描雜誌放上來 可以 但僅接受照片 內文請勿掃描
另 如果綺貞覺得這照片讓她不舒服 也將立即從版面撤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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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40.155
1F:→ JoeyChen:請問第2點,所以大部分的報章雜誌都侵犯了肖像權和穩私權? 07/22 17:25
2F:→ heidi47:我怎麼覺得第二點好繞口令喔...XD 07/22 17:32
3F:→ gsf7114:偷拍本來就是有問題的 07/22 20:32
4F:推 applewind:那為何都沒有人告偷拍的雜誌或報紙咧???? 07/22 20:45
5F:→ gsf7114:有阿 憲哥跟小狐狸告過 藝人大多搶版面都來不及了誰還告你 07/22 20:51
6F:→ JoeyChen:我不是只指偷拍..很多報章雜誌上的照片都是記者去照了就 07/22 21:26
7F:→ JoeyChen:登..怎麼可能得到當事人同意後才登..假設我在路邊吃豆花 07/22 21:27
8F:→ JoeyChen:被拍到拿來當插圖用..標題是"天氣熱涼品大賣"..請問我也 07/22 21:30
9F:→ JoeyChen:可以告他們嗎?...我不是來亂的..只是這很天都在發生..想 07/22 21:31
10F:→ JoeyChen:搞清楚是不是代表報章雜誌社每天都在犯罪... 07/22 21:34
11F:→ gsf7114:肖像權權利內容是保護人格 不是保護肖像的經濟利益 07/22 22:46
12F:→ gsf7114:只有在不當的利用他人肖像 使其社會評價受到減損時 07/22 22:47
13F:→ gsf7114:才能算是肖像權受到侵害 07/22 22:47
14F:→ gsf7114:所以只要不是負面的使用 應該就不會有問題 07/22 22:48
15F:→ gsf7114:所以我說的第二點其實主要是指國內的狗仔生態而定.. 07/22 22:51
17F:→ gsf7114:intAreaType=4&intQDAQuestionID=278 07/22 23:03
18F:推 cheerhuan:這雜誌之怪..盡是把美的拍的很醜.....= = 07/23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