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emystyle (失去總比得不到好)
看板ChangHua
標題[版務] 關於送肉粽之議題
時間Thu Sep 15 21:34:40 2011
肉粽文似乎如推文討論所說 造成人心惶惶
不希望又淪為無謂的你來我往
開版務文 希望聽聽大家的意見
首先 我先說明 本人向來說話直來直往 不拐彎抹角
特別是在處理版上事務上更是如此
所以如果有人認為我的隻字片語冒犯到您 在這邊先說聲抱歉
但這就是我的管版風格 還請見諒
切入正題
肉粽文 大家爭議的點在於消息來源的真實性
的確 消息如果不能證實是真是假 很容易引起恐慌
1F:→ ISbn94:大家的討論重點是 發情報要做基本的查證動作 而非要板大殺09/15 18:19
2F:→ ISbn94:之後快 不用如此強烈放大自己的聯想OK09/15 18:19
3F:→ JohnConnor:1.J版主真的太過激動了 2.查證這個動作不需要定義吧09/15 18:34
4F:→ JohnConnor:對自己熱心想提供的資訊先經過查證之後再釋放很難嗎09/15 18:35
兩位版友著重的點在查證 好
我想釐清一點:所謂查證 版主要如何去判定有無?
這一點我是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
所以我才會請兩位定義"查證"的意思 而非找碴
本人不住在彰化市區 更不住在鹿港和美一帶
對於送肉粽的資訊 絕對不會比當地的版友還來得靈通
既然會上來發布訊息 那勢必也是有所耳聞的版友才會如此
兩位的意思是要版友查證之後再行發表
OK 那萬一都沒查證呢? 萬一都有查證呢?
誰可以知道哪篇是有查證 哪篇是沒查證?
發文的不是你不是我 更不會是版主
誰說的準?
要版友自律查證 那也不會有今天的事情發生
這是徵點一
5F:推 zangyo:提供情報 本來就該附消息來源吧09/15 20:26
這位版友的建議很好 有消息來源就假不了了吧
所以以後發表相關資訊時需附上資料來源
問題來了 資料來源是什麼? 里長說? 鄰居說? 街頭巷尾婆婆媽媽說?
這是徵點二
解決上述問題之後
萬一還是有未查證的消息放出到彰化版
請問版主要如何處理 刪文? 警告? 水桶?
如果以上都不是 那上一篇推文討論的如此熱烈 目的為何?
這是徵點三
關於上述三項徵點 請版友移駕到本文續行探討
原文討論串暫時封鎖 避免延伸其他糾紛
以上
彰化版版主 Jeremystyle(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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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龍版主現身~ 下凡普渡眾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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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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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93.134
6F:→ JohnConnor:我所謂的查證是PO文者的責任 不是板主需要認定 09/15 21:43
7F:→ JohnConnor:今天有人PO了個情報或消息 他敢說自己查證過就好 09/15 21:44
8F:→ JohnConnor:板友們想看到的是PO文者勇於負責 不是看板主執行板規 09/15 21:44
9F:推 UNICHINA:造謠者不用負法律責任嗎 09/15 21:45
10F:→ JohnConnor:就像我說的 J板替PO二手消息的人說情 09/15 21:45
11F:→ JohnConnor:以後大家PO情報 都第一時間搶PO就好嗎 09/15 21:45
12F:→ JohnConnor:有沒有想過一個不正確的情報影響到哪些人 09/15 21:46
13F:→ JohnConnor:影響到看的人 和被討論的對象 09/15 21:46
14F:→ JohnConnor:板友未經查證就開始說喪家不對 誰不對 不也不該受譴責? 09/15 21:47
15F:→ JohnConnor:反正我也是看到錯誤的消息才指摘人的嘛 不能怪我呀 09/15 21:48
16F:→ JohnConnor:(我沒有喔 舉例而已) 09/15 21:48
17F:→ JohnConnor:再次強調 查證乃PO文者自身之責任感 非板主之執法標準 09/15 21:49
我當然知道查證是發文者之責
但是今天有人要求版主處理
如果不能查清發文者是否有無查證
那不也是回到原本的模式 各自發各自的情報文?
所以 我才會不明白查證的定義是什麼
要發文者查證 可以 這我能理解
但誰能保證 每篇資訊都是真正經過查證再發表的?
這是我要說的徵點
18F:→ JohnConnor:我覺得J板主有點誤會我和Isbn94的意思 09/15 21:51
19F:推 iDora:希望可以限定發文附圖 如這篇#1EPYKOJR 或註明查證方式 09/15 21:55
20F:→ JohnConnor:送肉粽還附圖....想嚇死人喔@@ 09/15 21:57
21F:→ season002:噗.....送肉粽就不要附圖了吧 囧 09/15 21:59
22F:推 iDora:你看一下那篇的圖嘛 09/15 21:59
23F:推 gidapops:既然都說里長 那就說清哪個里 有個人名 比較不敢杜撰 09/15 22:13
24F:→ gidapops:別學大人要罵對方娘 就說聽說聽誰說 就說不認識說的人 呸 09/15 22:14
25F:→ kimoyear: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09/15 22:50
26F:推 zmanx:....送肉粽的圖又不可怕.....=.=a... 09/15 23:01
27F:推 iDora:我指的是通知單的圖......詳情請見#1EPYKOJR 09/15 23:16
※ 編輯: Jeremystyle 來自: 220.134.93.134 (09/15 23:47)
28F:→ Jeremystyle:本篇允許回文 如果要提供的意見太多的話 之後會收錄 09/15 23:48
29F:推 mfong:請附上消息來源 例如新聞 或 通知單 09/16 22:56
30F:→ mfong:不過新聞 這次的事件中 記者也沒有求證 OTZ 就發稿了 09/16 22:56
31F:→ mfong:送肉粽的路線 沿路一定都會發通知單跟符 09/16 22:58
32F:→ mfong:基本上有通知單的照片 可信度較高 如果偽造的話 就另當別論 09/16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