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nuboy (無)
看板Cga
標題Re: [閒聊] 海巡大變革?
時間Sun Nov 1 23:03:15 2009
※ 引述《kelpiejo (小玩)》之銘言:
: : 推 benlu520:沒人聽說海巡要成立分署的嗎? 11/01 21:00
: 分署的部分 我聽到的是這樣
: 以後勤務將以海上執勤為主
: 然後要落實海上和岸上人員的合作
軍、警人事制度不解決,合作就遙遙無期
本位主義誰都有,軍、警又是不相容的人事體制(牽扯軍文分治的問題)
一定是以一方吃掉一方的結局收場
: 我聽到的是,未來就不再分岸局洋局了
: 而是海巡署轄下就直接分為若干個分署
: 分署裡有各種單位
: 以現在的編制來看,也就是岸巡的總大隊、洋巡的海巡隊
: 查緝隊、甚至機動海巡隊
: 照這樣看來,所謂分署的概念就和巡防區的概念很像
: 只是現在巡防區只是一個協調的角色
巡防區本來就是個任務性編組
不是法定機關,沒有實權
: 能夠在「洋巡岸巡,密切協同」上發揮多大的功用
: 我不清楚,不過在過去我待過的單位來說
: 巡防區可以說是一個盲腸單位
: 而分署的強化在於他是一個有直接管轄指揮的權力
: 過去也有第六海巡隊的大哥跟我抱怨
: 說現在他們根本就沒有什麼新進的人力
: 大家都快沒力開船了
洋局這幾年的新進人力都是海巡特考進來的
只有少部分是警大水警系經過警察特考補的
但是符合報考資格的一般民眾是有多少?
前一陣子在網路上看到有人說
警專明年恢復招考海巡科
也不知是真是假...不過洋局人力不足是真的
: 而以往也曾經訓練過一批軍職人員成立過近岸艇組
: 讓海上勤務更加多元
: 但是隨後的命令又是限制這些軍職人員出海
: (這是東巡局的狀況,其他地方我不清楚)
近岸巡防艇組是被監察院以違反組織法為由而糾正取消的
至於為何被糾正?就是洋局的人去告狀的啦
為什麼他們要告狀呢?就是因為一次海上緝私行動中
洋局自己的PP艇,和近岸艇組的PP艇爭執誰先到現場(兩艘都是20噸級)
而近岸艇組的PP艇上的艇長和輪機長(?忘了)是屬洋局的
重點是這兩位洋局的人似乎被技巧性地排除在外而未登艇
以致當天出勤時近岸艇組的PP艇上沒有任何洋局的人
加上當時岸局的做法頗霸道,完全不尊重洋局人員的專業技術意見
(原本一群死老陸,誰會開船阿?都嘛想說官大學問大)
經過這一次衝突後
洋、岸心結終於爆發,結果一狀就告上監察院
查下來之後當然岸局在組織法的法定任務上站不住腳
(岸局的法定任務是在岸上,可以翻翻海巡組織三法)
近岸艇組就解編囉,結果船還回去之後,洋局也沒人力可以開
一堆船就晾在那邊,才會搞得今年又被審計部糾正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找找監察院的糾正文,還頗有趣的
: 我想成立分署是一個正確的觀念
: 不過海巡署組織再造的版本很多
: 也有聽說過要成立一個海洋部 將所有海洋相關的業務一起承攬進來
: 諸如此類的東西很多
: 現役義務役的弟兄應該也都遇不到
: 等著退伍看戲就好
成立海洋部,軍職人員的處境會更尷尬,地位也會更危險
專責海洋事務的部門一出現,行政裁罰的執行也就到一線單位去
(目前都是取締、蒐證、移送,沒有自己開罰單)
(但若要像警察一樣直接開單,軍職身分就會被挑戰了!軍人憑什麼管人民?)
加上還要統整目前各機關的業務和移撥問題
所以海洋部應該會難產,而以海洋事務委員會模式出現
但委員會又無多少實權,又受到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限制
所以....像板友說的,看戲就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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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2.18.76
※ 編輯: ncnuboy 來自: 163.22.18.76 (11/01 23:08)
1F:→ jis0077:軍人憑什麼管人民?那到時後連憲兵的司法警察權一起處理 11/01 23:30
2F:→ jis0077:處理比較乾脆XD 11/01 23:30
3F:→ ncnuboy:司法警察權和行政警察權是不一樣的喔!"抓"和"管"有差嘿 11/02 00:25
4F:→ ncnuboy:舉個例:憲兵能因為你沒戴安全帽或隨地小便而開你罰單嗎? 11/02 00:40
5F:→ ncnuboy:但他肯定可以因你當街搶劫而逮捕你! 11/02 00:40
6F:推 TroyLee: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11/02 01:07
7F:→ jis0077:當街行搶救算沒有司法警察權都可以抓吧... 11/02 10:15
8F:→ jis0077:司法警察權是指犯罪偵察與執行逮捕 並不是現行犯的逮捕 11/02 10:15
9F:→ jis0077:憲兵的司法警察權近年來一直被提出來討論 認為應該取消掉 11/02 10:16
10F:→ jis0077:而只保留軍法警察權 我並不是在跟2F討論開單的問題啊 11/02 10:17
11F:→ jis0077:3F 憲兵也可以開單 只不過開的對象是軍人不是百姓 但是他 11/02 10:18
12F:→ jis0077:們的司法警察權對象卻是包含百姓 這點跟海巡一樣 11/02 10:18
13F:→ ncnuboy:我舉的例子不好,抱歉!但我想提出的是不要把司法警察權 11/02 13:12
14F:→ ncnuboy:誤解擴大到對於一般人民的行政管制作為上... 11/02 13:13
15F:→ ncnuboy:至於憲兵...都無法要他們回陸軍了,收回司法警察權恐怕也 11/02 13:17
16F:→ ncnuboy:有一定難度吧 XD 11/02 13:17
17F:→ jis0077:話說今年本來憲兵要被收回司法警察權 後來又取消了 11/02 19:49
18F:→ jis0077:另外有人誤解了嗎? 我很瞭解啊司法警察權是什麼啊= = 11/02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