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imond (鬼地方)
看板Cga
標題Re: [問題] 憲兵可以抓海巡嗎??
時間Sat Mar 1 06:04:31 2008
※ 引述《stanleyliutw (new life)》之銘言:
: 我知道的說法
: 其實海巡是一半警察一半軍人…
軍人的身分肯定是有
但警察的身分要等受過訓練,具備司法警察身分後才有
兵,理論上是不屬於警察身分
但這部份有沒有更明確的資料,我沒辦法提供
: 但是只有你在執行公務的時候,才是司法警察身分,其他的時候是軍人
: 可是就像你說的,海巡是海巡署,跟國防部是平行單位,所以管不著
: 所以你在火車站看到憲兵的時候,可以在他前面抽煙過去都沒事的
海巡人員隸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下管轄,戰時則為行政院可指揮之武裝團隊
故是廣義的公務人員,執行公務上皆須依法行政
其他行為則受軍法之限制
: 如果你要更嗆一點,你就跟他講"拎背海巡耶啦!" (好孩子不要學XD)
: 不過有一種狀況是憲兵可以抓你的
: 就是當你變成逃兵的時候…
以上說法如有錯誤還麻煩更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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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2.201.10
1F:推 gobelieve:重點擺在"司法"警察之身分,基本上軍職在行為上還是受到 03/01 14:00
2F:→ gobelieve:軍法之規範,基本上憲兵單位是可以舉報到督察室(處),只是 03/01 14:03
3F:→ gobelieve:如同前面所述,應該沒有憲兵這麼閒(現在義務役也沒那麼勤 03/01 14:04
4F:→ gobelieve:快,廣義來說基本上只要有軍人身分,就必須受到軍憲法的規 03/01 14:06
5F:→ gobelieve:範,基本上,本國制度是"沿襲"美國,但權限又沒有很明確的 03/01 14:07
6F:→ gobelieve:規定,移民署也是如此,說好聽是安頓軍警精實案的配套單位 03/01 14:10
7F:→ gobelieve:只能希望未來能夠"更"明確規範相關章程 03/01 14:13
8F:→ gobelieve:我好像有三個字用得太多了 03/01 14:15
9F:推 playhome:我寫了一堆字,請指教 03/01 21:10
10F:→ playhome:因為你間接提到了我當年心中的痛啊 03/01 21:10
11F:推 darrengonzo:我也是聽說好像士官才具備司法警察,兵不是... 03/25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