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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AlbertSpeer 板友表明不願意被回覆文章仍執意為之 違反板規二 原文劣退 水桶三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14.4
1F:推 AlbertSpeer:活該 這叫挑戰公權力 12/01 09:05
2F:推 feyrichard:我想問發文者為何有公權力禁止特定人回覆文章???? 12/01 11:31
3F:推 feyrichard:不當發言應從內容去認定而非特定id去認定。 12/01 11:38
4F:推 feyrichard:縱使他說的話有些人不喜歡,但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 12/01 11:56
5F:推 feyrichard:板規我看了,但這個板本來就是公開看板,發文分類用不 12/01 12:07
6F:→ feyrichard:用「討論」都不能說文章不是討論的本質啊 12/01 12:09
7F:→ feyrichard:況且我剛試發文 也沒討論這個選項 難不成板上的文章統 12/01 12:10
8F:→ feyrichard:統不是討論文?統統不用保障言論自由? 12/01 12:10
9F:推 AlbertSpeer:他也可以不准我回他文啊!他不准我回他文我照回 12/01 12:28
10F:→ AlbertSpeer:版主一樣會把我劣退水桶 12/01 12:29
11F:推 alchem:重點是版主pokky的立場與標準從未因人而異,從未因人設事。 12/01 13:21
因為我已經請辭了 這是我任內最後一個判決 所以我想再把我的判決標準說得更清楚些 以做為日後板主管版的參考 首先 板規二目前的認定如下: 1. 違反中華民國現行法律之規定 2. 經本人明示意願後仍執意回文以影響發文者使用看版之情緒 關於 1 我想很清楚 儘管憲法的言論自由再怎麼無限上綱 也不能逾越現行法律規定的毀謗名譽等行為 我想這點就很清楚的表示 至少在我們國家 甚至在許多國家 都不會認為言論自由是一種無限度的自由 尤其是當言論自由已經侵犯到他人的自由甚至生命、財產等(ex: 恐嚇、電話詐欺) 一般來說 這種行為不會在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以內 那接下來的點就是在於 這條言論自由的線要設在哪個程度 2. 是這樣的 當初我接版主的時候 跟前任版主對於看版走向有意見不同 後來經過我普查版上兩千多篇文章數百位使用者的習慣之後 約有一成左右的人發表了板上超過七成的文章 剩下接近九成的人佔不到三成 頻繁使用天主教版的那一成的人 其中有些人喜歡所謂的討論文(筆戰?) 他們的心理素質比較強 比較不受推噓文的負面意見影響 而剩下來的 包括那些接近九成少發言的人 第二條規定算是為這些人設計的 尤其是在天主教版有的時候有些人會有一些生活分享 根據我自己在教會的經驗 生活分享並不是一個拿來大家「討論」你應該怎樣你應該哪樣的議題 這當然就會產生看板走向的問題 傾向要有辯論滔滔不絕的走向的人會認為不應該有這條限制 但不過畢竟這個群組已經有一個基信版了 二來就我普查的結果 板眾傾向要走向一個有一點生活分享方式的討論版 所以才把第二條這麼定下來 接著以這個 case 為例 其實在這之前 come 板友已經寫信要求不要 AlbertSpeer 回文 而現在 AlbertSpeer 對 come 板友算是行使一樣的權利 但這裡的爭議點在於 come 板友申訴 AlbertSpeer 在 #1IbUu52K 推文違反板規二 以言論而言是不到公然侮辱罪的程度 但畢竟該句推文是回了 come 板友的推文 以板規二設計上的本意來說 AlbertSpeer 板友算是以另一種形式回應了 come 板友 但因為我之前的公告、站內信 均表明為:「回應文章」 爭議點在於 推文算不算文章? 這個部分對目前許多BBS看版管理者來說看法是分歧的 而我的主張是 發文跟推文不應該視為等同 發文者要承擔的風險遠高於推文者(ex: 發文者有被劣退的風險) 而且一開始系統的設計上 就把推文的修改權限併給發文者 再者以看版管理的層面來說 我希望鼓勵發文多於推文 還有就是 如果把推文視為與發文等同適用板規二第二點之規定 難以判定底下的推文者其回應的順序跟脈絡關係(暗喻諷刺的方式太多難以界定) 另外我也認為 如果發生推文吵架這種事 原發文者(這裡是 Pietro )自己不介意的話 似乎也沒有介入的必要 但然而兩個人相互回文攻訐直至版面混亂 那跟推文吵架相比應該就是另一個層級的問題 也就是說 推文吵架再怎樣那都是一篇文章的事情(該作者處理) 而回文吵架那就是整個版的問題(版主處理) 以上說明如此 但板規不罰 不代表我贊同 AlbertSpeer 的推文 也不認同他說 come 板友活該 而 come 板友... 反正就那樣了 我畢竟也是要辭了 也就沒什麼好跟他說的了 ※ 編輯: pokky 來自: 140.109.214.4 (12/01 21:11)
12F:推 Pietro:pokky辛苦了 12/01 21:39
13F:推 alchem:看到了pokky的細心,pokky辛苦了,希望你一切都好。:)) 12/01 22:00
14F:推 timer000:我比較偏向支持come...@@ 12/02 00:05
15F:→ timer000:當然版主辛苦了... 12/02 00:05
16F:→ timer000:我的支持是指,這件事沒必要水桶到這麼久... 12/02 00:06
17F:→ timer000:以暴制暴,我覺得會帶來更多問題... 12/02 00:07
18F:推 x116898748:人家就指明說不準誰回應,而誰又去回應文章,不就是找 12/02 00:54
19F:→ x116898748:人麻煩,找架吵?為什麼要這麼厚臉皮呢?(言重了) 12/02 00:54
20F:推 bosco1983:pokky 不要辭 12/02 17:53
21F:推 alchem:推樓上+1, pokky不要辭,沒有 Facebook(非辭不可)的理由. 12/02 22:48
22F:推 panzerleader:不要辭 12/03 17:54
23F:推 coldstar:推 pokky辛苦了 12/03 22:01
24F:推 alchem:人家都已經辭職了,來鬧完Catholic版,繼續來鬧HumService版 12/04 11:52
25F:推 Zionward:感謝Pokky板大~!! 12/07 19:51
26F:推 dqstory: 言論自由不包括以各種言語方式攻擊他人 11/09 10:46
27F:→ dqstory: 是真的善意交流,或是別有用心,大家都看的出來 11/0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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