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thcustom (Empty)
看板Catholic
標題Re: [閒聊] 大家對於廢除死刑的意見為何?
時間Wed Mar 17 00:26:03 2010
1F:推 Pietro:社會成本? 03/16 19:55
社會成本可以是反對關押一輩子的一種有力說詞
認為在腦袋上開兩槍要來的節省成本
這種看法把生命的價值用社會成本來衡量物化
舉例來說
女人懷孕之後發現養不起這小孩或者小孩帶有先天缺陷疾病,
所以就墮胎吧
免得我們社會大眾要付出成本去養這個不被期待的小孩
按照這種成本來計算
耶穌的一條命只值三十塊銀錢
真是廉價划算...
※ 編輯: dearevan 來自: 159.237.151.125 (03/16 20:12)
2F:推 Ebergies:44 個死刑犯不會用到你多少錢的, 真的 03/16 20:08
3F:→ Ebergies:另推這篇 lol 03/16 20:09
4F:推 Pietro:推耶穌命被賤賣=g=b 其實能夠用勞役來使之自食其力 03/16 21:46
5F:→ jinnjy:我沒辦法說啥了,要這樣引申的話我實在覺得很傻眼 03/16 21:56
6F:→ jinnjy:不過某方面來說謝謝分享歐洲那邊的資訊 03/16 21:57
7F:→ jinnjy:為什麼會引申到去歐洲時殺幾個人當伴手禮,真的不懂啊=,= 03/16 21:59
8F:→ jinnjy:maybe是想要闡述一些東西, 不過我覺得還蠻不愉快的 03/16 22:06
====================以上引言====================
這一段啊
你看看過年前有一個新聞
有個人因為沒錢,過年前特地去搶超商,但是不跑掉
想要警察趕快把他抓起來,因為「牢飯免錢」
對於犯行不大的犯人,我們允許他「社區服務」、「罰金」來折抵刑期
那為什麼我們要「花納稅人的錢」,供養那些「不一定會真心懺悔的人」呢?
所以我認為,不管有沒有堅持廢死
無期徒刑、死刑犯人(甚至推及一般人犯)必須以勞務換取每日所需
(包括那些監獄人力的薪資等等)
或是由其家人供給日常用度
====================以下引言====================
引述前一篇文章一段話
但是以「嚇阻犯罪」的原則來說
死刑「存而不輕易判決」、「嚴謹判決定讞則儘速執行」
才能達到「嚇阻」的作用
畢竟「法律是道德的最後底限」
有人性善有人性惡
但是如果不阻止惡人為惡,那善人是會受其害的
以這段引述為前提之下, 在已廢除死刑的歐洲
會增加你們去殺人的衝動與膽量嗎??
歐盟的研究顯示, 破案率以及破案效率是嚇阻犯罪的關鍵
有的人相信死刑的存在可以嚇阻重大犯罪
因此我想知道, 如果沒有死刑, 是否因此增加殺人的頻率次數??
如果死刑可以嚇阻重大罪犯, 那麼為什麼台灣地區還是每年發生數起兇殺案??
而歐盟廢除死刑之後兇殺案是否逐年增加若干倍數??
※ 編輯: dearevan 來自: 95.62.80.160 (03/16 23:29)
9F:→ jinnjy:不要把我跟他的混為一談 03/16 23:31
10F:→ dearevan:我詢問的對象不光是他, 也包含了你與其他人的看法 03/16 23:34
11F:→ jinnjy:我不回答, 因為沒什麼好回答的 03/16 23:36
====================以上引言====================
我想台灣兇殺案持續發生的另一個問題就在於
法務部長不太願意簽署執行槍決
不只是死刑本身重要,定讞案件執行率、執行速度也是很重要的
甚至死刑的殘忍度也能有效嚇阻
同理,這也是為什麼台灣的經濟犯每幾年就有一個
因為法律的嚇阻力量不夠啊
也是為啥還有這麼多令人髮指的犯罪事件
因為反正殺了人不一定判死~判死不一定真會執行
更別說現在法院很怕判人死刑~總要以奇怪的方式「發回重審」
(比如到底是砍幾刀?哪一刀是致死?用左手還是右手?)
那說不定不到判決犯人就掛了
當然啦~您說的「破案率」也是有關係的啦~不可否認那是因素之一
看看交通違規也是,有錢人、有權人根本不怕違規
因為罰也沒多少錢(你覺得對高清愿來說罰個2700有很多嗎?)
更別說能輕易搓掉
看看北歐怎麼做
「按照財產決定罰款金額」
如果高清愿闖紅燈要交5000萬,而且「杜絕有力人士關說」
如果經濟犯政府會把他貪的錢「全數追回」(就算被轉移了)
並加以同樣比例的罰金,你看有多少人敢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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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在我們討論時給的推文~
12F:→ yeahbo:Old man: "In the church, they say to forgive."推 03/16 23:13
13F:→ yeahbo:Creasy: "Forgiveness is between them and God.推 03/16 23:13
14F:→ yeahbo: It's my job to arrange the meeting."推 03/1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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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95.114
16F:推 silentsiren:節省社會成本,以後不用三審,一審就夠,反正罪證確著 03/17 00:42
17F:→ deathcustom:你..不要來亂好嗎?三審是為了謹慎,甚至我認為有必要 03/17 00:47
18F:→ deathcustom:加上「陪審團」體制 03/17 00:48
19F:→ silentsiren:樓上推文教人不要來亂還有點妙,跟你在基信作為不搭。 03/17 00:56
20F:→ deathcustom:我是說「不用三審,一審就夠」這句話~這是亂入的吧? 03/17 00:57
21F:→ silentsiren:不用解釋越描越黑,還有現在台灣法庭早有陪聽審制度。 03/17 00:58
22F:→ silentsiren:請問判一個死刑和三個死刑有差嗎?不過緊慎倒是必要。 03/17 01:02
23F:→ deathcustom:我那句話的本意就是那樣..至於一個死刑還是三個~我就 03/17 01:03
24F:→ deathcustom:認為死刑也該分級~從安樂死、兩顆土豆到電椅、凌遲 03/17 01:04
25F:→ silentsiren:樓上的想法有點變態,不過你在基信版的行為....(嘆氣) 03/17 01:10
26F:→ deathcustom:在基信版又如何了?反正我只要行的正,死後去哪又如何? 03/17 01:15
27F:→ silentsiren:還沒到刑場?還沒...不要把話說的太早,去看槍決現場 03/17 01:18
28F:→ deathcustom:槍決之殘忍恐怖正是為了嚇阻犯罪,你不犯罪~槍決再 03/17 01:20
29F:→ deathcustom:殘忍又與你何干?你會被槍決嗎? 03/17 01:22
30F:→ silentsiren:對,就像不在基信版亂鬧褻瀆神和神身體,那審判又何怕 03/17 01:35
31F:→ silentsiren:同樣聽到真理後,照正確真理走,又何怕別人定罪。 03/17 01:37
32F:→ deathcustom:我對於天堂海妖口中那些「與世界聯姻」的教會可是一點 03/17 01:39
33F:→ deathcustom:敵意都沒有~但是對於「唯有我是對的」的極端教派.... 03/17 01:41
34F:→ deathcustom:我只能說..子非耶,安之耶之意?..「以自己的是非為準 03/17 01:43
35F:→ deathcustom:而行的人~你又怎麼知道他下地獄而非上天堂?」 03/17 01:46
36F:推 Pietro:說那句話的好像是英諾森III? 03/17 12:44
37F:→ Pietro:說到勞役自給~我被說過"殺人就能找到工作,而善良老百姓..." 03/17 12:46
38F:→ silentsiren:我管天堂海妖是誰?只覺得你沒資格講這話。裝正直。 03/17 13:57
39F:→ silentsiren:亂版者,人恆亂之,這是不變的真理,快來無神論版。 03/17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