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rine59 (corrine)
看板CareerPlan
標題[問題] 學校聘僱人員離職
時間Fri Sep 18 12:59:07 2015
想請問大家以下問題,
國立學校的聘僱人員(助理 助教等)非屬正式公務人員
是體制外的編制人員,我看了學校的法規,說是依照勞基法,提到有試用期三個月,
過了三個月之後,才會正式用印簽約.
那是否表示三個月內不是正式員工,
就可以不用依照
"學校規定的聘期未到期提離職需前一個月告知並經主管同意"
這個規定呢?
另外,不管有無過試用期,主管要是一直不同意放人,無法辦離職程序
是否就無法離職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194.17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areerPlan/M.1442552349.A.72F.html
1F:→ newstyle : 不管有沒有規定,人情論理上你還是要告知尊重一下吧 09/18 13:25
2F:→ newstyle : 難道你是要用搞消失,電話完全不接的那種方式離職? 09/18 13:26
3F:→ newstyle : 你要離職,主管要怎樣不放你走?! 把你綁起來嗎~? 09/18 13:27
4F:推 book2381 : 安啦,想走就走,別擔心有後續問題 09/18 16:51
5F:推 s8402019 : 你想太多惹,想走就走 09/18 20:51
6F:→ corrine59 : 學校的辭職簽呈必須單位主管蓋章,我怕的是上級主管 09/20 10:29
7F:→ corrine59 : 一直刁難,不肯蓋章,那我就無法跑辭職流程了 09/20 10:30
8F:推 a926 : 你就提早告知就好了 他們不會不放人的啦 09/20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