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inlove (Milin)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職場] 提離職卻被說要一個月前提...
時間Tue Oct 2 23:14:46 2012
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
做了將近快一個月
因為許多原因 還是覺得無法適應
於是今天在主管上班前寄了一封mail給她
內容不外乎是 感謝照顧與覺得不適合這份工作等等
中午前就被叫去約談
劈頭就被主管說...
我寄一封mail給她就說要離職 這樣做很糟糕
我在裡面有寫到我希望做到禮拜五
我知道這樣做可能有點不禮貌
但 是因為我記得當初簽的鬼勞動契約中有寫到未滿3個月需於3天前提離職
(其實是我記錯了 裡面是寫7天)
約談得過程讓我覺得很不舒服
如果有員工離職 應是關心為什麼不想做等等吧
可是那位主管給我的感覺就是很咄咄逼人
談離職原因時 我跟她說 因為一部份什麼因為一部份什麼...
但她總會最後說一句 反正你就是沒興趣就對了
我從頭到尾都沒這麼說....
這句話問到最後我也只好回答 「嗯...應該是」
(os:反正妳就是想聽這個啊!!!)
另一部份是一直提到我很臨時提這件事
我就跟她提到當初簽勞動契約時有看到上面寫
「未滿三個月三天前預告」(其實是七天)
他卻說:沒有 公司規定都是一個月
我很確定說我看到是三天
她竟然跟我說:
那是她寫錯了!!!!!
寫錯的話那我簽這份契約是簽假的嗎?
實在是很不負責任
我也可以說我簽錯了啊XD
最後約談結果她的意思是
辭職OK 不過時間她決定完再跟我說
於是我的離職日 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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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到salary板爬文
離職預告的時間根本不符勞基法
於是我實在非常想立刻拍拍屁股走人
礙於薪水 又立刻退縮
深怕離職到發薪的五號會以曠職為由扣一堆薪?
想請問會這樣嗎??
到時候就做快一個月的白工了
薪水問題想問salary板
因為還無法PO文
就只好在這邊問問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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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146
※ 編輯: milinlove 來自: 123.194.1.146 (10/02 23:16)
※ 編輯: milinlove 來自: 123.194.1.146 (10/02 23:17)
1F:→ shuen1217:其實我覺得你態度強硬一點 搬出法條來嚇嚇主管 10/02 23:18
2F:→ shuen1217:一切依法行政 說公司扣你薪就上勞工局協調 10/02 23:18
3F:→ shuen1217:應該就可以順利拿到薪水+立刻走人了 10/02 23:19
4F:→ comestar:當初簽約時沒有副本給妳嗎? 10/02 23:21
5F:→ shuen1217:簽約牴觸勞基法也是無效的 所以看法條就好了吧 10/02 23:22
6F:→ milinlove:因為如果講明了就好像會處的很尷尬 如果要做到週五的話 10/02 23:23
7F:→ milinlove:當初只有一份 不過怕事有蹊翹有掃描下來 10/02 23:23
8F:推 giroro012:就算滿一年也不需要一個月前預告吧? 10/03 00:03
9F:推 gorlysaga:公司只能說如果沒有提前告知永不錄用,但還是要給薪水 10/03 00:24
10F:→ gorlysaga:要離職最大!因為他沒甚麼別的事能壓你了,搬法條吧 10/03 00:25
11F:→ comebuy01:通常都是用"要去外地"家裡有計畫"之累得哀兵政策來提離 10/03 02:58
12F:→ comebuy01:不要真的硬來,只是撕破臉難看,把事情搞複雜罷了 10/03 02:58
13F:→ comebuy01:把打卡影印一下先蒐集資料,如果真的有急迫性,就用掰的 10/03 03:00
14F:→ comebuy01:重點是要離職順利拿薪水,除非你本身脾氣就硬 10/03 03:01
15F:→ comebuy01:肯花時間搞那些有的沒的,不然還是跟家裡串通一下吧 10/03 03:01
16F:→ comebuy01:我是說掰個"要回故鄉"或"去醫院幫親戚看護"之類的 10/03 03:03
17F:→ milinlove:已經先跟主管談過原因了 10/03 08:24
18F:→ milinlove:現在說c大說的那些恐怕一聽就知道是藉口 10/03 08:25
19F:→ abm311:千萬記得「你簽的是勞動契約不是賣身契」離職只需告知 10/03 10:28
20F:→ abm311:不需資方同意。 10/03 10:29
21F:→ milinlove:如果沒有辦好離職手續私自離職會怎樣嗎? 10/03 12:23
22F:→ DuDuCute:拿不到薪水吧?! 10/03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