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de0514 (Ophelia)
看板CareerLady
標題[有感] 兩周84小時以上算超時要給加班費
時間Wed Sep 12 20:44:43 2012
勞基法有這條規定
但因為領的是月薪,公司也都會規定月休幾天
所以沒仔細去想到底公司有沒有合法
前幾天想到
滿多公司都是月休6天,一個月算30天
一天上班8小時的話
24*8=192
照法規的話,是不是4周應該只能上班168小時
這樣”月休六天”不就大超時了,沒加班費就算了
公司難道沒有違法嗎?
或者這樣想,月休6天差不多是2周休3天
那2周的上班時數是11*8=88
也超過規定的84了阿
仔細想想好像一堆公司都違法了
大家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還是我哪裡對這條法規理解錯誤了?
ps 不歡迎單純想吵架或只想酸人的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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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1.202.24
1F:→ berice152233:要是公司凹說有給休息時間就無解了吧 09/13 08:53
2F:→ dino340: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現在是資方的市場,根本反應無效 09/13 16:38
3F:→ dino340:我記得某次看報導,台灣人的工時是全世界排名前幾的 09/13 16:38
4F:推 huichao:我平圴一天待在公司的時間是10個小時..這是正常上班時間喔 09/14 21:25
5F:→ huichao:8-18....扣掉午休1h...雖是周休,還是超時...這就是現實@@ 09/14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