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de0514 (Ophelia)
看板CareerLady
标题[有感] 两周84小时以上算超时要给加班费
时间Wed Sep 12 20:44:43 2012
劳基法有这条规定
但因为领的是月薪,公司也都会规定月休几天
所以没仔细去想到底公司有没有合法
前几天想到
满多公司都是月休6天,一个月算30天
一天上班8小时的话
24*8=192
照法规的话,是不是4周应该只能上班168小时
这样”月休六天”不就大超时了,没加班费就算了
公司难道没有违法吗?
或者这样想,月休6天差不多是2周休3天
那2周的上班时数是11*8=88
也超过规定的84了阿
仔细想想好像一堆公司都违法了
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还是我哪里对这条法规理解错误了?
ps 不欢迎单纯想吵架或只想酸人的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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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1.202.24
1F:→ berice152233:要是公司凹说有给休息时间就无解了吧 09/13 08:53
2F:→ dino340: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现在是资方的市场,根本反应无效 09/13 16:38
3F:→ dino340:我记得某次看报导,台湾人的工时是全世界排名前几的 09/13 16:38
4F:推 huichao:我平圴一天待在公司的时间是10个小时..这是正常上班时间喔 09/14 21:25
5F:→ huichao:8-18....扣掉午休1h...虽是周休,还是超时...这就是现实@@ 09/14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