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ktyut (james)
看板CareerLady
標題[有感] 有關勞保局調解委員會請教
時間Tue Jun 5 16:41:43 2012
事情是這樣
小弟上個月底未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被公司解雇
想申請勞保局的失業補助
必須要有非自願離職書才能申請
但前公司回答:我們還是有三個月的適用期間 這三個月內不適用者
不會開予非自願離職單 頂多給離職證明
後來打電話致電勞保局
勞保局則建議這部分無論如何都要開非自願離職單給勞工
如果公司還是堅持不處理 可以請調解委員會出面協調
小弟一聽 就覺得這協調根本就是強硬請資方開相關文件
我和資方也要再次碰面坐下來談 才有辦法處理
這不是把場面弄得很僵嗎??
如果是你們 會去填寫調解委員會的申請書請勞保局處理嗎?
我覺得這政策不是很適當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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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9.66
1F:→ RITTY:過去三年有投保超過一年嗎?沒有三個月是不能申請 06/05 18:24
2F:推 PRAM:妳都出來社會工作了,自己的權力自己不跟公司爭取,它擺明了 06/05 18:28
3F:→ PRAM:吃妳夠夠,妳還怕跟它鬧得太僵哦?這政策已經不錯啦 06/05 18:29
4F:→ ytktyut:謝謝回答喔 自己的權益爭取還是得靠自己 06/05 19:46
5F:→ shuen1217:就去調解啊 不過你跟公司說你要申請調解 它應該就會開了 06/06 00:12
6F:→ coolmoon:勞基法本來就沒有試用期的規定,資方解僱你不給資遣費連證 06/14 00:49
7F:→ coolmoon:明也不願意給,他都吃你夠夠了你還怕鬧得僵喔..權益本來就 06/14 00:50
8F:→ coolmoon:是自己爭取的,就算政府要幫你要,也要你自己提出阿~不然 06/14 00:51
9F:→ coolmoon:怎麼會知道公司欠你什麼呢.. 06/14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