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auHsieh (阿軒)
看板CareerLady
標題提離職卻……
時間Sat Feb 11 01:18:28 2012
請教各位大大
本人在公司身兼二職
已向主管提離職(2/10,無書面字本資料,面對面談)
被要求要教會新進人員才能走。
推託說,沒有提早告知離職?來不及找人,及訓練人員。
還舉另前離職員工給他的時間很充足(四個月)
ps(離職員工,必沒有再做轉職的準備,單純的想休息。聽前輩面說的)
另外,有面試上一間公司,報到日預計(3/15),確定錄取。
請問,有義務要訓練新進人員,到穩定嗎?
如果一直找不到合適的人選,不就不能走?
不想像之前的前輩,被一直留到,找到人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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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27.76
1F:推 Abillie:依勞基法規定,管她說什麼... 02/11 09:35
2F:推 shine7826:看你就職時間多久,勞基法有規定要多久前提離職 02/11 09:53
3F:→ swimmer729:交接是必然 但訓練到穩定就免了 02/11 19:56
4F:→ dogdogppg:補書面離職資料,按勞基法三年以上三十前天提出就可以 02/12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