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isw (洛凝喵)
看板CareerLady
標題[職場] 工作的區分應該早點談好
時間Sun Jul 11 12:30:38 2010
本來是公司的約聘人員,前不久才轉為正式人員,但是單位和原本不同。
我之前的工作要找人接手不易,所以老闆們協議
我先兼一陣子。
所以接手的人來之前,我已經是一人兼兩人工作了。
( 依他們的要求+薪水,真的不太好找。當初我進公司時的事根本沒這麼多,
都是後來主管們一樣一樣加,加到現在......)
新的職務是秘書,但工作沒講清楚的狀況,造成有人還是習慣把我當小妹。
其實同事如果在忙,幫一下是OK,但我感覺比較像因為他們不想做,所以推給我。
例一:
另一個部門的小妹A,替我們家代處理下午茶的事。本來依公司的慣例,
如果沒有小妹的話,就部門自己協議,到底處理的人是誰。
我們家因為沒有小妹,加上A的主管剛好是跨部門主管,所以主管就叫他幫我們家處理。
我上任之後,小妹就希望我可以處理下午茶的事,而且直接發信給所有同事,
說之後就交給我了。
我當下其實是囧的。如果我們家協議出來是我要處理,我沒第二句話講。
但是怎麼會是他覺得反正我以前也弄過當理由,然後就直接發信了?
雖然跟A有點私交,但我覺得深深的不被尊重。
例二:
我們家的公文系統,我老闆希望我當統一的窗口,拿到件登錄系統之後,
再交由各部的人讓他們自己去處理到底是誰要回覆。
結果某一同事,把整個窗口的事擴大到,幫他們copy所有公文,找出到底該會辦
哪些人,然後幫他們跑完所有流程。
身為經辦,自己copy公文、自己跑公文才是正確的吧?
至少我轉正式員工前的部門都這樣。
不是說身為秘書就多嬌貴,一點小事都不能做。
而是
幫忙跟『
負責做』是兩碼子事。
秘書的職務與工作內容,無一不是繞著自己老闆跑的。
做事的優先順序也是以老闆為優先。
但是這些同事推給我的事都不是五分鐘、十分鐘可以解決的小事。
往往一次就要耗掉半個小時或以上。
再這樣下去,我真的覺得要跟我老闆談一下Orz
不是新人就可以這樣被壓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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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isingforce:有沒被ㄠ晚下班還不給加班費? 07/11 22:57
2F:→ Risingforce:若沒有就不算ㄠ嚕,反正上班幹什麼都好。 07/11 22:58
3F:→ Risingforce:下班幹什麼都不好。 07/11 22:58
4F:→ ldhgtv:我也是!!!之前當秘書,工作內容其實就是跟小妹沒兩樣... 07/16 18:04
5F:→ ldhgtv:一開始幫忙做某些事,到後來都變成是負責做那些事... 07/16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