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oiyasa (是救命不是揪咪!)
站內CareerLady
標題[職場] 才一個禮拜……
時間Sun Jun 6 19:15:31 2010
現在這工作是派遣,算時薪的,其實一開始就不是很喜歡這類型的工作,
原本相中的是派遣公司提供的另一項職缺,只是丟履歷過去後,
對方卻說目前不缺人,然後提供現在這職缺,剛開始只是想說應該差不多,
結果教育訓練後,發現跟我預期的差很多,
雖然公司肯定我的能力,前輩人也很好,帶人很細緻,
但我自問,是否有動力、有意願繼續待在這裡?
答案是否定的,現在已經正式上班兩天了,我卻還提不起一點工作的興致,
(之前已經有幾年的工作經歷,只是最近這一年是離開職場的)
我想,我是不適合這份工作的,所以又找了另一份工作,
這一次是正職的,只是如果有幸通過了,
那原本的工作如果要辭,要照契約書上寫的7天前通知嗎?
可是這樣又好像很尷尬,一個新人,工作都還沒上手,
要走還要多留7天,這7天要幹嘛?等著被釘?O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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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211.7
1F:→ tasibo:如果不差那2天薪水 就留張離職單就走了吧XD 06/07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