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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沒看過阿凱的粉絲團,剛看了一下。 那邊的粉絲,回文提到 PTT的市場小 對此我想給個回應,PTT這塊購車市場小歸小,但具有非常大的影響力,什麼影響力? 1. PTT的文章,在GOOGLE非常有影響力,由其是文章最後的網頁版,每被板友點擊   一次,在GOOGLE排行就會提升,光是GOOGLE 「小施 心得」、「阿凱 心得」 「小施 車」、「阿凱 車」一些模糊搜尋,前二十篇PTT就佔了多數心得,然而 Fackbook的內文,是不會出現在GOOGLE搜尋內的。   我是軟體工程師,寫SEO程式切真實IP操網頁排名,還要防止GOOGLE偵測去算IP區段、   時段性及網頁停留的高斯分佈,改user agent,做假cookie,沒操好,一個地方算錯 整個網頁排行就消失,經營PTT,則是目前公信力最高,也是升GOOGLE排行最快的方式 粉絲阿,目光放遠一點,知道多少餐廳跟婚紗公司想盡辦法上PTT PO心得文嗎? 認識三間部落客經紀公司及代操網頁的公司,代操PTT的收價,一個月都能多上三五萬 2. 年輕族群,使用PTT的比例漸年增加,參考PTT或是在PTT上購物率也提升,在PTT,與 我購買相機的人數近三千人,單筆平均2-8萬,有時光一天能收到的匯款就達200萬, 可見年輕族群對PTT的依賴程度相當的高,只是市場論,政治就不說了。 我剛上任時,就有加阿凱Line給他一些建議,可能是他寫過三年雜誌,寫的話過多 在爭議沒發生之前,阿凱提出一些維修保養的言論,是非常受用的,爭議發生之後 大多言論都是在澄清,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少說話,多做事。 身為一個買賣經營者,板友要看到的不是切割,甚至為了商譽去告人,這會為你樹立 不少敵人,雖然阿凱你之前有許多爭議,還是希望之後你能為板上提供不少的維修、 保養心得;至於很多指責你的言論,我想這是你引起的,也只能靠你自己收拾。 Carshop板主 kadasaki ※ 引述《scsa3 ()》之銘言: 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79.9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arShop/M.1430964220.A.FE1.html
1F:推 TEYU21: 跟K大買過相機路過留223.137.202.227 05/07 10:49
2F:推 tianmama: 「版友要看到的不是去告人」,還好吧 61.222.207.166 05/07 10:57
3F:→ tianmama: 面對造謠的批評者,他們早就已是敵人。 61.222.207.166 05/07 10:58
4F:→ tianmama: 告一告,看背後是不是車商攻擊同業還滿 61.222.207.166 05/07 10:58
5F:→ tianmama: 有趣的。 61.222.207.166 05/07 10:58
先不論是否為造謠,或者是造謠的人是否為車商,板上車商並非阿凱一人,我沒看到其他 板上車商被攻擊,如果是阿凱的行為與人積怨,或是有爭議引人來攻擊他,不實部份阿凱 可以來跟板主檢舉,這才是正確的流程。 阿凱有我的Line,也可以站內信檢舉,當事人都不曾指控,就算告了,是車商又如何? 就算讓我們見識了車商間的勾心鬥角,對板上的買賣有益?就算贏了,就不會有言論? 買賣的黑暗面,我不是沒見識過,從小家裡就是批發買賣業,到我自己曾經營批發買賣 同業惡意倒閉、惡性競價、請黑道來砸店、不實指控等等經常都有。 言論實不實,就連法官都可能搞不清楚。 帳號真不真,就連站長都可能查不出來。 買賣很重要的原則,別樹大招風、別節外生枝。
6F:→ kadasaki: 怎麼沒有人要去毀謗小施?而要去毀謗 220.129.77.72 05/07 11:00
7F:→ kadasaki: 阿凱? 220.129.77.72 05/07 11:00
8F:推 licklabium: 弄清楚說「當事人不可信」是我說的 163.20.242.94 05/07 11:01
9F:→ licklabium: 卻又不敢正視這問題的人,也挺有趣的 163.20.242.94 05/07 11:01
10F:推 tianmama: 告贏了,賠償金可能就比賣車好賺了。 61.222.207.166 05/07 12:02
11F:→ tianmama: 把不實指控證明出來,並要對方負上責任 61.222.207.166 05/07 12:02
12F:→ tianmama: 才能有助於未來的討論風氣。 61.222.207.166 05/07 12:03
13F:→ tianmama: 至於為什麼別的車商沒有被攻擊,這就像 61.222.207.166 05/07 12:03
14F:→ tianmama: 問受害人「為什麼別人的沒被搶,是搶你 61.222.207.166 05/07 12:03
15F:→ tianmama: 或者問女生「為什麼別的人沒被調戲,色 61.222.207.166 05/07 12:03
16F:→ tianmama: 狼偏偏要調戲你呢」? 61.222.207.166 05/07 12:04
17F:推 heavenasura: 中肯,最近有朋友找車,我也有叫他去看 61.230.183.119 05/07 12:04
18F:→ tianmama: 既然現在還有個誹謗罪,我們應該相信言 61.222.207.166 05/07 12:04
19F:→ tianmama: 論實不實法官是看得出來的。 61.222.207.166 05/07 12:04
20F:→ tianmama: 至於「不實部分可以來跟版主檢舉」,版 61.222.207.166 05/07 12:05
21F:→ tianmama: 主不妨反省一下,自己有做到中立執法嗎? 61.222.207.166 05/07 12:05
22F:→ tianmama: 有做到受害人可以信任版主嗎? 61.222.207.166 05/07 12:06
23F:→ heavenasura: 阿凱的車,但是都會先解釋他的爭議,然 61.230.183.119 05/07 12:07
24F:→ heavenasura: 後把和本篇差不多的話也講一次! 61.230.183.119 05/07 12:07
我剛在反省,何謂中立執法?由板友或小組長以上層級決定我是不是中立執法? 你舉的例,少了許多因素 問受害人「為什麼別人的沒被搶,是搶你,或者問女生「為什麼別的人沒被調戲,色 狼偏偏要調戲你呢」? 這個例子,只有搶人的加害人與被搶的受害人。 但阿凱的例子,不只兩方,所以你舉的例太過於單調,要連同他發文習性、粉絲網頁言論 以及之前的爭議,阿凱的客人所PO的心得等等。 受害人可以不信板主、不信小組長、不信群組長、不信站長,那要信誰?
25F:→ heavenasura: 消費者要的是品質,不愛因人廢事,只是 61.230.183.119 05/07 12:10
26F:噓 ing0409: 不知道告了沒? 42.79.99.119 05/07 12:11
27F:→ heavenasura: 賣家太多贅飾,真的沒啥太大意義! 61.230.183.119 05/07 12:11
28F:→ heavenasura: 炒爛放空了一檔當紅股,然後說自己只 61.230.183.119 05/07 12:14
29F:→ heavenasura: 也是受害股東...嘖,不管有沒有理,態 61.230.183.119 05/07 12:15
30F:→ heavenasura: 勢實在沒必要擺這麼高,就靜靜地重新 61.230.183.119 05/07 12:17
31F:→ heavenasura: 來過就好了,這就是車市人生啊XD! 61.230.183.119 05/07 12:18
32F:推 tianmama: 可以信法官啊。 61.222.207.166 05/07 12:26
33F:→ tianmama: 阿凱發文愛酸對手、愛捧自己這是事實, 61.222.207.166 05/07 12:27
法官是否中立執法?是否有司法黃牛介入?是否被關說? 你確定法官一定中立執法嗎?要不要要求法官先反省一下再判。 當你是車商,聽到阿凱說,外面車商不會跟你說的事,只有我會告訴你。 這是否為造謠?
34F:→ tianmama: 這不代表就可以對他造謠。 61.222.207.166 05/07 12:28
35F:→ tianmama: 更何況,這是一個商業利益極大的版,一 61.222.207.166 05/07 12:28
36F:→ tianmama: 個打著「營業車經整理後不輸自用車,但 61.222.207.166 05/07 12:28
37F:→ tianmama: 價格更便宜」口號的車商,如果真做得到 61.222.207.166 05/07 12:28
38F:→ tianmama: 必然會對傳統車商帶來極大威脅,而匿名 61.222.207.166 05/07 12:29
39F:→ tianmama: 攻擊就可能是這種威脅下的產物。 61.222.207.166 05/07 12:29
40F:→ tianmama: 至少法官不會不依照法律,創個「裁量權 61.222.207.166 05/07 12:29
41F:→ tianmama: 同一個法官不會在#1LEq-tJ3說因為售車被 61.222.207.166 05/07 12:30
42F:→ tianmama: 批評然後提告不是售車相關,要鎖文。 61.222.207.166 05/07 12:31
43F:→ tianmama: 又說本系列的原原po因為買車逛到人家粉 61.222.207.166 05/07 12:31
44F:→ tianmama: 絲頁面,因為誹謗罪的要件炒起來就是買 61.222.207.166 05/07 12:32
45F:→ tianmama: 賣汽車相關。 61.222.207.166 05/07 12:32
46F:→ tianmama: 以版主的舉例,阿凱這樣說叫不實廣告。 61.222.207.166 05/07 12:32
47F:→ tianmama: 不叫誹謗。 61.222.207.166 05/07 12:33
你是法官?你怎麼知道那是不實廣告還是毀謗,是否要反省有失中立。
48F:→ tianmama: 你問我,我給你我對法律的判斷啊。 61.222.207.166 05/07 12:34
49F:→ tianmama: 若覺得我不是法官沒參考價值,何必問我? 61.222.207.166 05/07 12:35
就同你覺得板主不中立公正,那為何不往上申訴?何必在此爭辨? 站方給予板主權力,各板板規自定,若板主不中立不公正 就有同地方法院判決不公,可上訴高等法院。 再者,你若覺得我不中立不公正,你也擁有罷免權,最終會由板友去裁量。
50F:推 heavenasura: 仁兄,你都這樣說成這樣了,有沒有參考 61.230.183.119 05/07 12:46
51F:推 kusanhagi: 請問田媽媽是阿凱的新ID嗎? 114.32.32.136 05/07 12:46
52F:→ kusanhagi: 怎麼戰成這樣.... 114.32.32.136 05/07 12:46
53F:→ heavenasura: 價值,都還是得問你啊...誰答腔,回答 61.230.183.119 05/07 12:46
54F:→ heavenasura: 誰,這很基本的...不要那麼衝動啦!!! 61.230.183.119 05/07 12:47
55F:推 tianmama: 既然是由網友裁量,我就正在這樣做啊。 61.222.207.166 05/07 12:48
56F:→ tianmama: 我不能提出我認為版主不公正的質疑嗎? 61.222.207.166 05/07 12:48
當然你可以質疑,這爭議也存在很久,你也可以提出一個議題,來投票決定。 我想這議題就讓給你,屆時投票表決,這樣做有失公正嗎? ※ 編輯: kadasaki (118.163.79.96), 05/07/2015 12:51:40
57F:→ tianmama: 有權力,就代表著要被檢驗。絕對的權力 61.222.207.166 05/07 12:49
58F:→ tianmama: 代表絕對的腐化。 61.222.207.166 05/07 12:50
59F:推 Yjizz: T媽媽是台好車...還好不是您代言 101.11.3.196 05/07 12:50
60F:→ heavenasura: 看到現在,沒有人攔得住彼此的質疑,看 61.230.183.119 05/07 12:51
61F:→ heavenasura: 起來,還挺公平的,不是嗎XD? 61.230.183.119 05/07 12:51
62F:→ tianmama: 再說,不中立的版主,要什麼資格要被害 61.222.207.166 05/07 12:52
63F:→ tianmama: 人不要提起告訴? 61.222.207.166 05/07 12:52
64F:→ tianmama: 我的議題就是「版主可否有雙重標準執法 61.222.207.166 05/07 12:52
65F:→ tianmama: 敬請版主協助舉行投票,謝謝! 61.222.207.166 05/07 12:53
這議題接受,請麻煩提供雙重標準的一些描述 我會以「板主對於以下敘述是否有雙重標準執法」進行投票,而選項為 1. 公正。 2. 不公正。 再麻煩你提供相關描述。 ※ 編輯: kadasaki (118.163.79.96), 05/07/2015 13:00:50
66F:推 Yjizz: 忽然覺得除了像房仲,又像近日某董媽了 101.11.3.196 05/07 12:57
67F:→ heavenasura: 好奇一下,田媽,您是想問版主"可否"或 61.230.183.119 05/07 12:58
68F:→ heavenasura: "是否"有雙重標準,真要投票,在下得先 61.230.183.119 05/07 12:59
69F:→ heavenasura: 搞清楚,畢竟聽起來很像小學月考的陷 61.230.183.119 05/07 12:59
70F:→ heavenasura: 阱選擇題啊!!! 61.230.183.119 05/07 13:00
71F:推 honadan: 真是家住海邊 111.80.172.153 05/07 13:01
72F:推 tianmama: 我說的是版主「可否」有雙重標準。 61.222.207.166 05/07 13:01
73F:→ tianmama: 法規不會去做事實定義,請先具備認事用 61.222.207.166 05/07 13:01
74F:→ tianmama: 法的基本能力。 61.222.207.166 05/07 13:02
板主不得有雙重標準,我這邊確切的回答給你,但板主並不是聖人,就算是天秤也絕對 不是水平,如果你覺得有任何偏頗行為,可以描述出來給大家檢視並投票。 如果你開了板主可否有雙重標準,若大家都投「可」,這樣也很奇怪...
75F:→ tianmama: 還有一個題目:因為買賣汽車相關而起,但 61.222.207.166 05/07 13:02
76F:→ tianmama: 實際爭點與買賣汽車無關的,是否算是 61.222.207.166 05/07 13:03
77F:→ tianmama: 買賣汽車相關? 61.222.207.166 05/07 13:03
78F:→ tianmama: 如果是,那麼阿凱提告也是售車相關。 61.222.207.166 05/07 13:03
79F:→ tianmama: 如果不是,本系列原原po就不是違反版規 61.222.207.166 05/07 13:04
80F:→ tianmama: 打錯,如果不是,本系列原原po就違反版規 61.222.207.166 05/07 13:04
81F:→ tianmama: 那就請版主舉辦投票為:因買賣汽車而起, 61.222.207.166 05/07 13:06
82F:→ tianmama: 但內容與買賣汽車無關的內容,是否視為 61.222.207.166 05/07 13:06
83F:→ tianmama: 買賣汽車相關? 61.222.207.166 05/07 13:07
84F:→ tianmama: 謝謝版主。 61.222.207.166 05/07 13:07
我先提供你我的想法,此篇系列文的原文。 我的認為是其他汽車買賣相關,該篇文是在敘述一個汽車買賣經營者的「態度」 就算沒買賣車,沒維修保養,態度也是經營者時常要保持好的。 若這議題需要投票也無妨。 我只希望,投票是對這長時間以來的爭議有所改善,而不是淪為吵架工具
85F:推 tianmama: 那麼阿凱提告也是顯示一個車商的「態度 61.222.207.166 05/07 13:17
86F:→ tianmama: 你可以說這顯示他心胸狹窄,或是對自己 61.222.207.166 05/07 13:17
87F:→ tianmama: 有信心之類的。總之,就這個標準 61.222.207.166 05/07 13:17
88F:→ tianmama: F版主對有利/不利嚴選的文章,判法不同 61.222.207.166 05/07 13:19
89F:→ tianmama: 不淪為吵架工具是有賴於版主公平執法 61.222.207.166 05/07 13:19
90F:→ tianmama: 沒有公平執法,訂什麼版規都沒用。 61.222.207.166 05/07 13:20
91F:推 ajai: 建議田媽和阿凱去開個板自己當板主 這樣最 27.241.33.121 05/07 13:21
92F:→ ajai: 公平^^ 27.241.33.121 05/07 13:21
93F:→ heavenasura: 投票標題如果牽扯到與汽車買賣有無相 61.230.183.119 05/07 13:21
94F:→ heavenasura: 關...這種個人認知隨人不同的判定,到 61.230.183.119 05/07 13:22
95F:→ heavenasura: 最後,還是回到版主裁決,所以話說回來 61.230.183.119 05/07 13:23
96F:→ heavenasura: ,田媽你主要想說的就是F版主不公允, 61.230.183.119 05/07 13:23
97F:推 tianmama: 不同人可能會有不同的認知,但是同一個 61.222.207.166 05/07 13:24
98F:→ tianmama: 人對不同的案子有不同的認知,自然是不 61.222.207.166 05/07 13:24
99F:→ heavenasura: 這個已經有申訴管道了吧???如果,只是 61.230.183.119 05/07 13:24
100F:→ tianmama: 公允,我的確認為F版主不公允。 61.222.207.166 05/07 13:24
101F:→ heavenasura: 要尋求認同,大可不用投票這種拉全部 61.230.183.119 05/07 13:25
102F:→ heavenasura: 人下水的方式,發個文,請求置底去闡述 61.230.183.119 05/07 13:26
103F:→ heavenasura: 就好,不然照這下去,之後可能還有很多 61.230.183.119 05/07 13:27
104F:→ heavenasura: 議題衍生要投票,這裡就變投票版啦! 61.230.183.119 05/07 13:27
105F:→ ing0409: 是都號爸太銀嗎… 42.79.208.172 05/07 13:47
106F:→ ing0409: 認為版主不公平不會向上申訴或罷免版主 42.79.208.172 05/07 13:49
107F:→ ing0409: 喔,一直在那自認為的跳針 42.79.208.172 05/07 13:49
108F:推 r1239386: 年輕族群已經不如以前了...而且如果PTT 223.136.87.187 05/07 14:21
109F:→ r1239386: 真的強大 2012年馬根本沒辦法當選 223.136.87.187 05/07 14:21
110F:→ r1239386: 反指標不是叫假的 多逛逛就知道了 223.136.87.187 05/07 14:21
※ 編輯: kadasaki (118.163.79.96), 05/07/2015 14:46:51
111F:推 pccheni: 啊凱告廠長沒,粉絲快去追啊!給鄉民一223.137.171.171 05/07 15:18
112F:→ pccheni: 個膠帶!223.137.171.171 05/07 15:18
113F:推 largesperm: 真的不在意 幹嘛一直在 PTT PO 怪 61.223.83.229 05/07 15:19
114F:推 molukino: 真的 不在意就不去經營就算了118.163.134.243 05/07 15:35
115F:→ molukino: 至少少了一個地方被"攻擊"118.163.134.243 05/07 15:36
116F:推 ErnestKou: 推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少說話,多做 61.226.47.234 05/07 16:14
117F:→ ErnestKou: 事。我也勸過他好幾次了,大概還是沒 61.226.47.234 05/07 16:14
118F:→ ErnestKou: 聽進去吧。如果要告就趕快找律師去處 61.226.47.234 05/07 16:14
119F:→ ErnestKou: 理,只放話是效果最差的手段。 61.226.47.234 05/07 16:14
120F:推 ErnestKou: 田媽媽不要再跟板主爭這些東西了啦! 61.226.47.234 05/07 16:18
121F:→ ErnestKou: 現階段要比民意我們也佔不了上風,很 61.226.47.234 05/07 16:18
122F:→ ErnestKou: 明顯的現在就是要讓不實的言論經過法 61.226.47.234 05/07 16:18
123F:→ ErnestKou: 院認證才叫做不實的言論,在那之前隨 61.226.47.234 05/07 16:18
124F:→ ErnestKou: 便怎麼說都行。 61.226.47.234 05/07 16:18
125F:→ two2: 用版主執法的議題來混淆焦點。。烏賊戰 42.65.12.21 05/07 16:40
126F:推 tianmama: ErnestKou,謝謝你的勸告,但是造謠者最 61.222.207.166 05/07 17:37
127F:→ tianmama: 希望看到的就是善良者的緘默了。 61.222.207.166 05/07 17:37
128F:→ tianmama: 民意也不可以偏頗執法,就像陳進興是殺 61.222.207.166 05/07 17:37
129F:→ tianmama: 人犯,再怎麼討厭他也是要有公平審判。 61.222.207.166 05/07 17:38
130F:→ tianmama: 而本版的版主卻是對特定車商雙重標準 61.222.207.166 05/07 17:38
131F:→ tianmama: 這樣的版主值不值得信任,由版友來判斷 61.222.207.166 05/07 17:39
132F:→ tianmama: 但至少要有人說出這件事。 61.222.207.166 05/07 17:39
133F:推 molukino: 目前還沒看到太多的善良者..到底是緘默118.163.134.243 05/07 17:39
134F:→ molukino: 還是根本沒太多118.163.134.243 05/07 17:39
135F:→ tianmama: 你覺得不多,又何必擔心我來講呢? 61.222.207.166 05/07 17:40
136F:→ e1bmwe1: 建議學一下機車板…直接桶了啦…還GGYY 111.70.124.135 05/07 17:49
137F:推 ErnestKou: 要說雙重標準我是覺得還好,不然阿凱 61.226.47.233 05/07 17:59
138F:→ ErnestKou: 早就永久水桶了。 61.226.47.233 05/07 17:59
139F:推 tianmama: 兩位版主是沒有像前版主那麼誇張是沒錯 61.222.207.166 05/07 18:38
140F:推 williebom: 有夠煩,本來對阿凱沒反感也被你這樣 36.233.181.167 05/07 23:47
141F:→ williebom: 一連串的烏賊戰術弄到反感 不要說他 36.233.181.167 05/07 23:48
142F:→ williebom: 服務有多好 印象不好就不會想讓他賺錢 36.233.181.167 05/07 23:48
143F:→ williebom: 從頭到尾看不到什麼有建設性的意見 36.233.181.167 05/07 23:49
144F:→ williebom: 只看到你抓著版主一直鬧 當你個版? 36.233.181.167 05/07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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