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icanap (小妮卡 適合寂寞 小龜龜)
看板Cancer
標題[公告] 巨蟹板板聚(揪團)活動 注意事項
時間Thu May 14 09:22:45 2009
巨蟹板板聚(揪團)活動 注意事項:
一、辦板聚(揪團)前,請先通知板主群
二、主辦人必須留下個人聯絡電話、本名及任何的詳細聯絡方式
請用站內信將聯絡資料寄至板主群,不需在板上公開
三、主辦人在板聚(揪團)活動前24小時,請在板上另開文章,標題「XX團-參加人員名單」
寫下本次參加人員名單,活動結束後再按大E修文,補充「確實參加人員名單」
四、該團若未開成,請將標題分類改為「流團」
五、若主辦人為板主之一,也要通知其他板主,並將個人聯絡資料留給其他板主
那位板主把板聚(揪團)的活動文章置底的
就要負責把這些資料留下來,放入板工專用區
未來,如果板聚出了任何的狀況,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聯絡的到人
以上是基於保護板友的安全,所訂下的規定,若有任何要修正的地方,請推文來信告知
※ 編輯: monicanap 來自: 61.67.153.1 (05/14 09:24)
1F:推 weisanta:推~ 05/14 09:26
2F:推 tombear20:還不錯 不過記得確認資料的真偽跟可行性 05/14 09:38
3F:→ tombear20:像是電話打不打的通等等 不然就流於形式了 05/14 09:38
4F:推 Anns:所以我要補寄嗎?還是像法律一樣暨往不究? 05/14 10:25
5F:→ Anns:如果版友不想公開ID是否有其他方法? 05/14 10:26
6F:→ monicanap:如果有板友不想公開ID,那麻煩將不想公開ID的名單另外寄 05/14 11:01
7F:→ monicanap:一份至板主群的信箱,另外,麻煩ANNS補寄一份聯絡資料至 05/14 11:02
8F:→ monicanap:板主群的站內信箱內 05/14 11:02
9F:推 Anns:done 05/14 11:13
11F:→ monicanap:你要不要連你的手機也留下來算了 05/14 13:54
12F:推 Anns:他根本就想要女板友加他*無誤* 05/14 13:56
13F:→ ymaq:免了,我怕你們中午12點前打來...還在睡....... 05/14 13:56
14F:推 Juventus:大推 05/14 23:53
15F:推 stupigII:........還有這樣故意放MSN的喔... 05/16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