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icanap (小妮卡 适合寂寞 小龟龟)
看板Cancer
标题[公告] 巨蟹板板聚(揪团)活动 注意事项
时间Thu May 14 09:22:45 2009
巨蟹板板聚(揪团)活动 注意事项:
一、办板聚(揪团)前,请先通知板主群
二、主办人必须留下个人联络电话、本名及任何的详细联络方式
请用站内信将联络资料寄至板主群,不需在板上公开
三、主办人在板聚(揪团)活动前24小时,请在板上另开文章,标题「XX团-参加人员名单」
写下本次参加人员名单,活动结束後再按大E修文,补充「确实参加人员名单」
四、该团若未开成,请将标题分类改为「流团」
五、若主办人为板主之一,也要通知其他板主,并将个人联络资料留给其他板主
那位板主把板聚(揪团)的活动文章置底的
就要负责把这些资料留下来,放入板工专用区
未来,如果板聚出了任何的状况,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联络的到人
以上是基於保护板友的安全,所订下的规定,若有任何要修正的地方,请推文来信告知
※ 编辑: monicanap 来自: 61.67.153.1 (05/14 09:24)
1F:推 weisanta:推~ 05/14 09:26
2F:推 tombear20:还不错 不过记得确认资料的真伪跟可行性 05/14 09:38
3F:→ tombear20:像是电话打不打的通等等 不然就流於形式了 05/14 09:38
4F:推 Anns:所以我要补寄吗?还是像法律一样暨往不究? 05/14 10:25
5F:→ Anns:如果版友不想公开ID是否有其他方法? 05/14 10:26
6F:→ monicanap:如果有板友不想公开ID,那麻烦将不想公开ID的名单另外寄 05/14 11:01
7F:→ monicanap:一份至板主群的信箱,另外,麻烦ANNS补寄一份联络资料至 05/14 11:02
8F:→ monicanap:板主群的站内信箱内 05/14 11:02
9F:推 Anns:done 05/14 11:13
11F:→ monicanap:你要不要连你的手机也留下来算了 05/14 13:54
12F:推 Anns:他根本就想要女板友加他*无误* 05/14 13:56
13F:→ ymaq:免了,我怕你们中午12点前打来...还在睡....... 05/14 13:56
14F:推 Juventus:大推 05/14 23:53
15F:推 stupigII:........还有这样故意放MSN的喔... 05/16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