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nnon (披頭四)
看板CampusTour
標題Re: [會議] 文學院人文大樓規劃座談會
時間Sat Jul 1 12:11:51 2006
※ 引述《mysmalllamb (小羊)》之銘言:
: 經過混亂但暢所欲言的座談會後,
: 目前隱約浮現了兩種對立的觀點:
: 1. for insiders: 使用狀況差, 長期缺乏空間, 亟需新教室與生活設施, 期待拆除新建.
: 2. for outsiders: 建築與格局反映建築史, 集體記憶, 校園紋裡, 期待保存並登錄歷史建築.
: 由座談會的發言, 主事者提供的資料, 及一般人的直覺來看,
: 這兩個觀點大概是不相容的.
: 但校園規劃這種事情, 光看文字與數字一點意義也沒有,
: 唯有當幾種基於不同前提的替選方案被具體設計出來,
: 把幾套圖說, 預算與空間量計算擺在一起比較呈現時,
: 才有機會發現折衷或兩全其美的可能.
: 初步規劃的替選方案, 我想應該要有人來做.
: 會是邀請多家建築師比圖? 邀請一家建築師提供甲乙丙方案?
: 或是台大學生自己想像多種方案供建築師參考, 請他以專業評估可行性?
: 這些都可以考慮.
: 重點是一定要在短時間內有些具體的方案出來, 不然會一直淪為唇槍舌戰各說各話.
: 倒是關於「歷史建築」, 我想有些事可能要認清:
: 1. 歷史建築不同於古蹟, 只是登錄而非指定, 並不能保證他不被全拆或部分拆除,
: 只是讓主管機關更能掌握老建築被拆的資訊, 讓反對拆除的輿論在拆前幾天還有機會表達訴求罷了.
: 細讀文資法條文, 即可知相較於古蹟, 歷史建築的約束力幾乎僅是形式上的.
: 2. 基於什麼重要價值, 令我們想要登錄洞洞館為歷史建築?
: 眼光放大一點, 假設現在台大有很多棟建築物要拆了, 我們會想要每一棟都登錄嗎?
: 抑或, 只有某些具有特別重要價值的, 我們才想登錄, 而可以接受其他的被拆除新建?
: (必須提醒大家: 如果我們每一棟都想保存, 很容易被污名化為保守抗拒改變的基本教義派)
: 所以, 想保存, 一定要有堅實的論述基礎, 而且需同時考量校園整體風貌與其他建物.
: 3. 續前項, 重要價值可能有哪些呢? 根據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 登錄之基準有:
: 一、具歷史文化價值者。
: 二、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
: 三、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
: 四、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
: 上述只是在官方審查手續中認可的價值, 堪為申請登錄的理由;
: 但保存一棟建物而不拆除的價值還可以很多樣, 堪為在校內溝通凝聚共識的理由:
: 維護成本較低, 可節約預算, 耗費營建資源較少;
: 建築品質良好, 使用順暢通風採光舒適, 不值得拆除;
: 具有狹義使用者(人類系, 哲學系, 農學院)的集體記憶與保存意願;
: 具有廣義使用者(台大人, 校友, 社區居民)的集體記憶與保存意願;
: 建築堪用, 或可改變適當用途(說不定有別的系很欣賞這種格局, 想搬進來);
: 建築特殊, 可吸引觀光客而大賺一筆;
: 建築特殊, 足為校園地標, 有力宣傳;
: 建築格局與形式反映學校發展史, 建築史與特色;
: 建築格局與形式有益於校園整體風貌;
: 上述這些價值洞洞館未必都符合, 甚至有些顯然不符合,
: 不過在判斷符不符合前, 可能還需要以主客觀的調查或使用後評估為基礎.
: 4. 續前項, 若我們能辨認他獨特而重要的價值了,
: 那基於這些價值, 我們想保存的標的物是什麼?
: 譬如, 是想保存整棟? 是想保存外觀? 想保存全部洞洞牆? 想保存一部份洞洞牆?
: 或是放鬆一點, 僅想留下幾片洞洞牆留在校史館? 僅想數位典藏?
: 僅想保存三棟之間的三合院格局? 僅想保存椰林大道上的校園紋裡與天際線?
: 當保存的層次可以分這麼多種時, 和主張拆除者創造雙贏的可能也增加了.
: 最後有點感想:
: 聽了昨天一位哲學系老師的發言,
: 大致是在說, 每一代有每一代的記憶, 一代一代也不斷地在變遷,
: 在變動中我們無法將所有記憶都保留下來的, 不如積極向前看. (記不清楚, 如有誤請指正)
: 其實歷史上, 人們把某些東西當作古蹟或歷史建築,
: 時常上是想以保存一個「可掌握的硬體」, 來挽救一個「已逝去的」或「垂死的」文化,
: 看到這個硬體, 或是「遺跡」, 就不會忘記曾經擁有的文化.
: 彷彿我們若失去了歷史建築與老環境, 就會失去了我們珍惜的傳統文化.
: 但, 若我們能在生活裡好好承襲傳統文化, 即使有再多進步與變遷也不忘記, 親身實踐.
: 那我們何須如此在乎一棟建築的存亡呢?
: 畢竟那只是身外之物罷了 :)
其實我覺得 這棟建築物的法令位階必須及早確定
不然很多討論無法有交集 意見也很難彙整
會場裡有很多人有不同的見解 但是大家不可以忘記
法律是一種消極但強制的東西
如果想花時間自己找專家來會勘 還不如堂堂正正的向文化局提出古蹟鑑定申請
並要求加速審理 以及早將條件確定
反之如果一味逃避 很可能討論到後來才被別人提出申請
打亂你規劃準則設計的步調 那就得不償失了
這樣說並不是表示我贊成全部保留 都不可以拆
而是希望學校不要不尊重既有的法令
特別當他是具有強制力的時候
因為就現今的文資法來說 古蹟審查是一般人民團體都可以提的
誰能保證不會有人在未來三年不提案?
其實會場多數人都陷入保存就無法蓋 以及蓋了就無法保存的迷思
其實就算成為歷史建物 也只是手續比較麻煩 限制比較多
並不表示不能在原基地蓋
也有很多人熱心的提供設計構想 說如果只保存一棟可以怎麼蓋
如果全部保存可以怎麼蓋
這些意見在沒有明確的法律判決作為支持之前
都是整個規劃構想書無法收斂的變因
到時候無解只好一番兩瞪眼的交一個模糊的構想給建築師去設計
他的結論是不保證不會改變的
或是像n年前陳由豪要捐博物館的事情一樣 平白的損失這麼龐大的捐款
這些結局都不是大家樂見的 因為大家也是真心希望文學院能因此獲得空間
這筆錢也能因此嘉惠台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9.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