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nnon (披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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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Wed Jan 12 22:43:54 2005
今天下午陪同科仰(新店縣鐵路宿舍歷史建物提案催生者)前去找郭城孟老師
才知道
台北市最近又要修訂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了
1/6才剛開過一個公聽會 每砍一顆的罰款提昇到十萬元
但是樹木被分成兩級保護 第一級需要一百年以上 台北市其實沒多少顆
第二級是指五十年以上未達一百年者 這一類在新法中被認定為可以遷移
也就是說有很多目前無法遷移的樹 在新法下碰到開發 注定要被遷移
老樹遷移的死亡率是很高的... 這不曉得是否與松菸有關
郭老師提到的另一個對於台北市老樹的威脅 就是獎勵設置停車場的條例
一旦民間興建停車場或以此為名 則為了開挖 樹木是要無條件讓開的
兩法相衝 為此 馬英九不願做裁示 並要各機關自行負責
於是樹委便很難阻擋
1/21郭老師要去開修法的會議 不過郭老師無奈的表示
他們頂多不簽名背書 市政府要硬賴 還是沒輒
目前方法有二
一是找市議員廢除獎停條例 車已經夠多了 應限制自用車的成長 而非一味的
增加停車空間 這對於都市的自然綠地是一種扼殺
二是找立委修訂更上位的法令(如都市計畫法 文化資產保護法)來往地方施壓
哀 都市的老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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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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