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nnon (披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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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台北市树木保护自治条例
时间Wed Jan 12 22:43:54 2005
今天下午陪同科仰(新店县铁路宿舍历史建物提案催生者)前去找郭城孟老师
才知道
台北市最近又要修订台北市树木保护自治条例了
1/6才刚开过一个公听会 每砍一颗的罚款提昇到十万元
但是树木被分成两级保护 第一级需要一百年以上 台北市其实没多少颗
第二级是指五十年以上未达一百年者 这一类在新法中被认定为可以迁移
也就是说有很多目前无法迁移的树 在新法下碰到开发 注定要被迁移
老树迁移的死亡率是很高的... 这不晓得是否与松菸有关
郭老师提到的另一个对於台北市老树的威胁 就是奖励设置停车场的条例
一旦民间兴建停车场或以此为名 则为了开挖 树木是要无条件让开的
两法相冲 为此 马英九不愿做裁示 并要各机关自行负责
於是树委便很难阻挡
1/21郭老师要去开修法的会议 不过郭老师无奈的表示
他们顶多不签名背书 市政府要硬赖 还是没辄
目前方法有二
一是找市议员废除奖停条例 车已经够多了 应限制自用车的成长 而非一味的
增加停车空间 这对於都市的自然绿地是一种扼杀
二是找立委修订更上位的法令(如都市计画法 文化资产保护法)来往地方施压
哀 都市的老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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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无所住
而生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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