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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說我在版上的推文
1F:→ gkc : "有沒有版規也無所謂",果然是(張翼德)才會說的論點 02/10 08:34
2F:→ gkc : 還自己承認(本條例針對性相當高)。 02/10 08:35
3F:→ gkc : 版主果然還是孔明或劉備這樣的人來當會比張飛好。 02/10 08:36
4F:→ gkc : 也難怪張飛會因胡亂規定被部下一刀捅死。 02/10 08:36
是引戰~問題是明明就是此人的內容才有引戰成分,他先針對我的,為何是罰我推文引戰??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看板 DragonBall 標題 [參選] wayne1027 時間 Thu Feb 9 19:06:08 2017 ─────────────────────────────────────── 1.登入次數3686 有效文章1398 補龍珠心得: 龍珠作為小時候最早看的漫畫之一,與其說喜歡,不如說習慣 就像銀魂的阿銀說的,每個人在四下無人的時候都會練習龜派氣功 我想我就是每個人之一,現在偶爾也練練S 不過我比較喜歡20集之後的戰鬥力篇,無腦其實也是一種賣點 反而很多人推薦前幾還沒有天下武道會的冒險篇不是我的菜,我甚至不知道他畫什麼內容 就看不下去,所以完全沒印象,我都是從第一次武道大會(氣功砲轟掉比武場)開始重看 2.政見: 本來本板就不算大板,卻因為少數人造成多數人閱讀本板上的不悅 我認為人治或法治根本不重要,本來這個板就是給喜愛龍珠的板眾一個討論的地方 在我來本板的半年多也沒有看過什麼出格的事件 卻因為某些人既不懂網路禮儀,也沒有自主反省的能力導致板面烏煙瘴氣 有鑑於版上版規定義模糊且無法有效管理有心亂版人士 且一個看板的宗旨應該是讓大部分安份守己的人能夠愉快的閱讀本版文章 故將提案新增噓文刪文水桶條例 內容如下 1.發文結束後起算24小時內經可辨識不同ID噓至X2(即推噓相加減後超過X2), 同ID之推噓文,以首推或首噓或箭頭為計算基準(箭頭不計算推噓但算在首推首噓額度) 推噓文不得牴觸原版規四之惡意推噓文,如牴觸此版規,則該版友推噓文不列計算 2.文章本文主旨與龍珠漫畫或動畫內容明顯無關 或與版友於文章中有爭論與劇情、原文無關之狀況 或發文者於推噓文中與推噓文者無意義爭吵之情形 ----------------------------2017/02/10補強以及新增說明----------------- 或經板主判定此文章有引戰之可能 引戰之可能包含發文者之前於本版之作為或不作為導致的人為爭議 所以天生有引戰因子的少數人,我還是捍衛你在本版發言的權利,你真的想在本版發言 第一要符合龍珠內容相關,第二你不要被人推文酸後跟人爭吵 但你喜歡回嘴,喜歡修文跟人吵架還自以為被迫害,那很抱歉,我就會桶你 而推文酸人的如果只是酸發文者之前作為的事實以及對該事實的中肯評價 我就不會判定推文者有問題,因為人本來就應該為自己曾經的行為負責 ----------------------------------------------------------------------- =========================================================================== 以上的內容不叫引戰喔?? 他都說""針對性非常重""。原來他針對我沒事。 我引用歷史事實針砭評論這是個錯誤的政策就叫引戰喔。 而我講的都是歷史上的事實,跟客觀評價哪裡引戰?? 啊他都說~這條例是針對性條例又說人治了了,那我給予負面評價跟以歷史的教訓 給予評論屬於就事論事,用個模糊的引戰來解決,是否只是順應多人的心理?? 之前 1/18 lovemusic □ [感想] 公然說謊及怠職 標題直接說我公然說謊與怠職,我判引戰,小組長你判說未達標準。 結果現在引用歷史人物居然標準會比直接抹黑人說公然說謊和怠職還嚴重?? 當然~~~~如果以風向來說確實是多數人的一邊會比較安全。 所以,這篇算是和小組長溝通,你自己看看兩者相比合不合理?? 這可是你說的~ 而至於引戰部分之判罰 指責板主「說謊」以及「怠職」部分 亦應未達人身攻擊標準 故關於違反板規部分 組務予以退回 請gkc板主為使用者lovemusic撤回判決 並消除劣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2.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JapanBoard/M.1486740535.A.28C.html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23:47:13
5F:→ Danny74: 陳述事實算甚麼抹黑 好好笑 而且有人檢舉lovemusic嗎 02/10 23:54
6F:→ Danny74: 夠屁不通的邏輯 02/10 23:54
事實就是他講的是錯的,我前面已經舉證。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0:04:32
7F:→ wuminwha: 自己桶人合理 自己被別人桶就不合理 自我感覺真良好~ 02/11 00:05
8F:→ wayne1027: 安安,我講的是某喜好宣稱自己是合法的亂版人士但並未 02/11 00:05
9F:→ wayne1027: 指名任何人,所以我沒有引戰,但你明顯是在挑釁我 02/11 00:06
你從別篇推文裡寫的一清二楚~ 從別篇就能推敲出了。 → wayne1027 : 當然現有的創作除了GKC那一篇,我看都沒啥問題 02/09 07:03 → wayne1027 : 而且單以創作論,如果不被大家所接受,亦即被噓到 02/09 07:04 → wayne1027 : 某程度,事實上也就是違反一般善良風俗的意思 02/09 07:04 → wayne1027 : 如果有人要說這叫做人治也行,但被噓是自找的 02/09 07:05 → wayne1027 : 如果沒有前面自己的行為不端,也不會因為被噓 02/09 07:05 → wayne1027 : 而被刪文大概是這樣 02/09 07:05 → malosing : http://i.imgur.com/HMWIg5v.jpg 02/09 17:41 → malosing : 看來小組長也受不了他 02/09 17:41 → gkc : 這點我是說我跟版友說的是劣文的事,然後發文規範 02/09 17:42 → wayne1027 : 就亂版人士啊~所以真的需要重製版規以免有心人士 02/09 17:42 → wayne1027 : 再利用漏洞亂小 02/09 17:42 → wayne1027 : 你不是因為說話不合我的意思所以我認為不受歡迎 02/09 18:29 → gkc : 那請遵照組務得不受歡迎機制來走,不要搞白色人治 02/09 18:29 → wayne1027 : 而是你的行為本身就是不受歡迎的言行 02/09 18:30 → wayne1027 : 那你就期待我不要選上版主~或版主不討厭你囉 02/09 18:30 → wayne1027 : 是啊,我要來參選版主並且將我那條板規定名為 02/09 18:19 → gkc : 你不想聽你可以不要聽。沒聽過我不同意你的話,但我 02/09 18:19 → wayne1027 : GKC條款,你試試看能不能用毀謗告我 02/09 18:19
10F:推 y50: 孩子妳啥時才能長高長大到處都事妳的爭議發文,可悲的元元ㄎ 02/11 00:06
你何時才不會玩黑的啊??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0:12:08
11F:→ Danny74: 所以他真的有訂出GKC條款嗎 沒有吧 他那條規定是針對所有 02/11 00:13
12F:→ Danny74: 有那種心態的人 你何必自己代入其中呢... 02/11 00:13
但從前後文中就能清楚看出。
13F:→ wayne1027: 這位懂法律的大師可能要重讀法律~上篇文章是不可以 02/11 00:14
14F:→ wayne1027: 因此拿來佐證我本篇文章是在引涉誰的~~ 02/11 00:14
當然可以,法院判決也會觀看不同文章的關連,問問下面這個被法院駁回兩次的y50就 知道了。
15F:→ y50: 你老是在節日讓大家驚喜,小丑耍笑的辛酸,我天天玩黑底PTT阿 02/11 00:15
16F:→ wayne1027: 法律毀謗罪的成立要件以文章論也要該篇文章有明確指名 02/11 00:15
17F:→ wayne1027: 或者顯而易見你是在說誰~~哀,連這都分不清別再說自己 02/11 00:15
18F:→ wayne1027: 很懂法律了 02/11 00:16
從兩篇間就能看出~我有高等法院判決書的判例不好意思。
19F:→ y50: 小組長又不是傻子都是你的爭議文,你就是愛惹事的元元玩死你 02/11 00:17
真的喔~我可沒玩黑的惹事。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0:33:21
20F:→ Danny74: 當初根本沒人覺得love講的是錯的 別再混為一談囉 02/11 00:33
事實不是用""覺得"",事實就是他檢舉版規1,結果有人問版規4的問題,然後我說沒人 檢舉版規4,然後他說我說謊,版規1=版規4?? 大家指鹿為馬,我也要自欺欺人??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0:36:04
21F:推 y50: 桶你比你桶別人正當,你小子慢慢申述PTT都知道你窮的剩時間多 02/11 00:42
22F:→ y50: 看你被桶我又爽又心酸,我該可憐同情你嗎元元,命版都想你ㄝ 02/11 00:43
至於你~不好意思你慢慢玩吧。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0:45:23
23F:→ y50: 你快扁翻案回籠珠和命版,大家已經沒你34歲老小子不習慣惹ㄎ 02/11 00:45
24F:→ y50: 啥時來我公司掃廁所反正你沒工作時間多,定比掃PTT有錢喔ㄎㄎ 02/11 00:47
25F:→ Kulan: 夏夕夏起 02/11 02:42
26F:→ malosing: QQ小組長被申訴了,原本很支持小組長的大師反咬囉 02/11 03:56
27F:推 malosing: 要申訴也先想清楚嘛,內文說是他參選文有引戰成分,結果 02/11 04:04
28F:→ malosing: 推文又拿另一篇出來說嘴, 02/11 04:04
29F:推 malosing: 而且 LOVE大 指責你說謊與怠職,我想是每個龍珠版版友們 02/11 04:07
30F:→ malosing: 都同意的~ 02/11 04:07
趙高指著鹿為馬,旁邊所有人也都同意啊。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4:08:49
31F:→ Danny74: 事實就是事實 不是每個旁觀的人都同意就叫指鹿為馬好嗎 02/11 04:14
32F:→ Danny74: 目前全世界99.99%的人都同意1+1=2 你也要講指路為馬嗎 02/11 04:14
你要講事實嗎?? 事實就是L寄信來申訴有人違反版規1。 結果我在版上說沒人寄信給我檢舉版規4的違規。 然後L發文罵說我公然說謊跟怠職,理由是他有發信來檢舉。 問題是他檢舉的是版規1關版規4何事?? 所以 版規1(鹿) = 版規4(馬) ??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4:16:44
33F:→ Danny74: 只會死鴨子嘴硬 02/11 04:14
34F:→ malosing: 他分類大法一向很厲害XD 02/11 04:15
35F:→ malosing: 你的事實依舊不是我們看到的事實QQ 02/11 04:22
36F:→ malosing: 你在處罰板友的時候,拿A規來處理,結果被更正後,馬上 02/11 04:23
37F:→ malosing: 拿B來處理,這時候就很"熱忱"的去做延伸處理。 02/11 04:23
其實我不太懂你說什麼~不過看你對我的文章那麼熱衷的份上。 如果你有什麼正面或理性的建議歡迎提出來。基本上我的個性是只要你是講道理, 不管我同不同意,有道理的部分我都虛心接受。就只怕只是想來戰而已。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4:25:55
38F:→ malosing: 結果他人寄信給你檢舉C,你卻不主動去用D來處理,也沒回 02/11 04:24
39F:→ malosing: 應檢舉人,只在事後說,有在其他版回應過D的處理方式。 02/11 04:25
這個我有說啊~因為無法規依據,這也是為什麼現在版上有個參選人要修改版規的原因。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4:26:52
40F:→ malosing: 言盡與此,跟溝通不能的人做溝通,這難度有點太高 02/11 04:27
其實我覺得那是因為你根本沒想溝通,不然你看在版上有人很理性的推文分析我也是虛心 接受,那是因為很多人都只想開戰文不想就事論事討論事情。所以才會連那種擺明說我就 是人治,或者誰誰誰發文就是亂版,或者承認是針對性條款這種荒謬的事都有。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4:29:20
41F:→ malosing: 你看不懂就算囉。 02/11 04:27
而且我在PTT上這麼久還是頭一次遇到有人嗆聲要送骨灰罈恐嚇的情形,也頭一次 有人詛咒我家死人,但這些都一次被我遇到了。 再實話告訴你,事實上某人在版上放話問我家喪事百日了沒?? 過兩天我爺爺就過世了~!! 今天我剛去參加法會回來。 我家真的死人了~這樣你們開心了?? 恭喜你詛咒成功~滿意了嗎?? 這就是你們要的人治結果。 反正依據某位版主參選人的說法,漫罵、說你亂版、甚至詛咒你家死人,都是你自己的 事造成,所以我霸凌你或侵害你的言論自由合理。而你家死人也是只要我不喜歡你也是 你活該,詛咒你家死人在版上也不會有什麼太大的譴責喔。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4:32:34
42F:→ ahobo: 你看不懂就算囉。 02/11 04:32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4:37:06
43F:→ ahobo: 幹麻改我的推文時間 02/11 04:36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4:42:24
44F:→ malosing: 開始語無倫次了 02/11 04:41
真的喔~你要是有興趣我可以提供我爺爺(訃文)的圖檔。這種事會是開玩笑??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4:43:58
45F:→ malosing: 我只看到你把各種狀況合在一起 無意義回應 02/11 04:47
我一方面討論的是這篇某參選人提到的政見。 還有只是就事實面,顯現出為何本版會有這些荒謬的狀況,而這些狀況我在別版從 沒遇到過,就足以讓我們省思,在你批別人的同時,是否也回過頭來看自己。 今天如果別人詛咒你家死人,然後過兩天你家真的死人了,今天換做是你,你很開心嗎?? 然而如果一個版的文化會造就這樣的版友,那你還能把問題說成是別人的錯?? 連""有沒有法規不重要""又說人治這種政見都有,而且連恐嚇安全跟詛咒別人家死人這 種事都有,那我想我會不合於版眾是意料中的事。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1/2017 05:05:27
46F:→ wayne1027: 我佩服你可以把自己被大家討厭都怪到別人頭上的硬ㄠ手 02/11 06:33
47F:→ wayne1027: 法與厚臉皮,其他的我覺得大家就不用再爭了~他就這兩 02/11 06:33
48F:→ wayne1027: 下子~反正我們都是暴民不懂法律沒有法治觀念 02/11 06:34
49F:→ wayne1027: 讓這個法治王在這唱獨角戲就好 02/11 06:35
我更佩服你,事實你的行為就是在政見跟推文裡擺明說是""人治"",還說是針對性條款, ,某些言論其實跟文革有像,還認為侵害別人的言論自由是合理。 法治觀念好會寫這種言論?? 到底是誰臉皮厚?? 連那個詛咒人家家裡死人的被水桶,你在下面的推文是什麼?? 你沒有任何譴責就算了,第一時間的推文竟然是可見推文要小心,不然會被檢舉。 可見你對於這樣的行為被判罰似乎覺得沒什麼不妥當的地方。 事實勝於雄辯,結果就是連送人骨灰罈和詛咒人家家裡死人的事都發生了。 當然要檢討為何版的風氣會造就這樣的版友?? 這些難道不是事實?? 這些行為難道超合理超妥當?? 那我真心覺得某w希望哪天不要換成你家死人。 間接支持或詛咒害人家家裡死人居然還敢反罵對方臉皮厚,這樣的是非觀我能說什麼??
50F:→ flower2046: 從命理組不服到卡漫組不服,到處申訴,你的行為太傲慢 02/11 08:35
51F:→ flower2046: 了 02/11 08:35
52F:推 y50: 樓上不要那麼早來啦,小元元小罐罐戰到04點多才去休息,讓他 02/11 11:08
53F:→ y50: 休息夠才有體力續戰,晚點再來,小罐罐降體貼嗎冷蓋好被被喔 02/11 11:10
54F:→ flower2046: 對不起,太早起床了,哈哈 02/11 11:39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2:45:30
55F:推 y50: 原來我搞錯,小罐罐戰到近7點,2046你幹嘛那麼早,看下時間拉 02/11 12:47
對了歪50,我前陣子用斗數卦占卜你那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未來的發展,你要小心啊 呵呵,與其在這跟我耗~你好好擔心自己的事業會不會最後像一剪梅裡的歌詞一樣 ~雪花飄飄北風蕭蕭~~~!!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2:49:56
56F:推 y50: 戰神小罐罐竟然12點多就上來編輯,罐罐多睡點才會長高高喔ㄏ 02/11 12:50
歪老頭好好花時間去研究經營策略吧,還有多運動才會減肥成功。有空花個錢去整個型 ,要當董事長外表體面也是個重點。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2:53:03
57F:→ y50: 罐罐你那點爛招讓我更放心公司發展,缺個掃廁所來不來啊呵呵 02/11 12:52
其實不用煩惱這問題,因為等你公司倒了之後你可以考慮去掃廁所維生。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2:53:56
58F:→ y50: 小罐罐34歲了,別在騙人你20幾歲,別學騙扁那江湖妞喔你很像 02/11 12:54
我幾時騙人我二十幾歲?? 反倒是你老頭就老頭還跟人扯年齡。還有不用自動幫我加歲數 ,你數學不太好,小心帳算錯倒閉。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2:57:03
59F:→ malosing: 又開始被動回應 跟此申訴內容無關的東西 這次要刪推文 02/11 12:56
60F:→ malosing: 嗎? 02/11 12:56
你才知道到底是誰先來尋釁,被動回應我沒辦法。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2:57:50
61F:→ y50: 鐵齒罐罐,快去找工作別老在這裡磨牙,一對眾要多睡點啦乖乖 02/11 12:57
歪老頭~ 快去想怎樣公司才不會倒啦。別老在這磨牙~做得出像仙劍奇俠傳這種作品再說吧。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2:59:33
62F:→ y50: mal我們這樣會不會逼小罐罐太緊,他都緊張的睡不好覺降好嗎哈 02/11 12:59
63F:→ flower2046: Y50,撒點鹽去晦氣,祝你生意長紅 02/11 13:00
人家曾說自己是(玩黑的),你祝他生意長紅,難道會不會是指毒品銷售業績長紅?? 還是綁票業績長紅?? 還是殺人放火的業績??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02:37
64F:→ y50: 小罐罐你吃了沒?我可是有關心你喔別又躁鬱了,我去吃飯你留步 02/11 13:01
歪老頭去吃喔~你跟那個y一樣喜歡抹黑別人躁鬱我知道,我可是關心你,公司可不要倒囉 。到時可能就不是受打擊太大進精神病院這麼簡單了。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04:20
65F:→ y50: 46你陪小矮灌玩一下,他那點陀羅尼術士之流,你還當真喔哈哈 02/11 13:04
歪老頭那點能力,在斗數版的表現連前三都排不上,除了年齡可以排前三,其他.... 不予置評。但也難怪~通常能力不足話會特別多。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05:50
66F:→ y50: 小罐罐你看又躁鬱起來了,這46真不應該撒鹽讓你晦氣別罵46拉 02/11 13:05
你看~歪老頭的老毛病又犯了。能力不足話會特別多,謹記啊。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07:18
67F:→ y50: 你在PTT這裡吃飯嗎?你先等著,看有沒有人陪你玩,我吃飯先哈 02/11 13:08
快去啊~趁倒閉前多吃幾碗,不然未來沒機會了。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09:23
68F:→ malosing: ……奇怪 另一邊你就會說跟申訴無關 刪推文 02/11 13:09
69F:→ malosing: 怎麼這邊你又在文章內戰這麼大 02/11 13:09
兩邊規定不同,如果有確切規定我當然也可以刪。 話說我猜你也是來戰的而非是來討論事情。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11:42
70F:→ malosing: 你是不是看不起卡漫群阿? 02/11 13:10
71F:→ malosing: 你愛猜就猜阿 我也是講事實 你在這邊跟人家吵這些莫名 02/11 13:13
72F:→ malosing: 奇妙的東西 不覺得很突兀嗎 02/11 13:14
那你應該是去譴責屢屢跟人吵不相干話題的人,上次也是這次也是,請分清楚誰才是 製造爭端的人,請理性就事論事。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16:54
73F:→ malosing: 說他攻擊你 所以你要被動回應 悍衛自己 可是你回應他 02/11 13:16
74F:→ malosing: 的反而比此申訴文內容還多 你們自己私信吵比較實際吧 02/11 13:16
這是我能單方面決定的嗎?? 事實就是每次都是別人主動來尋釁,關我何事??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18:02
75F:→ malosing: 製造爭端 你就要隨風起舞 ?好 起就算了 結果言語內 02/11 13:18
76F:→ malosing: 容 格調低到一個極致 02/11 13:18
77F:→ malosing: 主動尋釁 你就要跟著吵 何苦呢 02/11 13:20
那你去譴責主動尋釁的人,否則對方會得寸進尺。至於對方這樣的格調,如此回應他 剛好而已。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21:06
78F:→ malosing: 所謂的吵架 就是兩個人互相爭論 他單方面的推文你不理 02/11 13:26
79F:→ malosing: 他 就吵不起來 這國小就知道的常識 你成熟點吧 02/11 13:26
80F:→ yatinguna: 家裡死了人所以呢?真的悲傷不會有那心情跟網友戰的 02/11 13:27
81F:→ yatinguna: 你拿爺爺出來頂多騙不認識你的人 這裡的人都略知你一二 02/11 13:28
真的喔~那個要送人骨灰罈的~有需要我提供(訃文)的圖檔嗎??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31:22
82F:→ yatinguna: 真的在乎自己親人死活就應該想的到自己對外行為有連帶 02/11 13:31
基本上我認為你的送人骨灰罈跟那個詛咒別人家裡死人的半斤八兩。 最沒資格講話的就是你們兩個。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32:40
83F:→ yatinguna: 效應 而不是自己惹出事端消費死去的爺爺搏認可跟同情 02/11 13:32
原來~有人詛咒別人家裡死人,你認為可以沒有半點愧疚還反罵別人消費死去的親人。 反倒是稱了某些人的心意,很開心嗎?? 那就難怪你會說出要送人家骨灰罈這種言論。連這種話都說得出來真的需要再教育。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34:26
84F:推 y50: 爺爺去世自己算不出來還說人家詛咒,大濕小矮灌還有心情來嘴 02/11 13:34
這就更好笑了~我沒有爺爺的命盤,當然啦以你的水準拿死者開玩笑不意外。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35:55
85F:→ yatinguna: 你對網友就很仁慈嗎?你做的就是合情理 別人就是尋釁? 02/11 13:36
我不會做黑道恐嚇和詛咒人家家裡死人這種不配為人的事情。
86F:→ y50: 你就這點功力喔,還敢創小矮灌貫門派,笑掉大牙,你繼續哈哈 02/11 13:36
你就這點常識喔~原來沒有命盤也能算喔,你確定你是斗數老師?? 那你公司如果以後會倒我想也很正常。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38:33
87F:→ malosing: ……又開吵 02/11 13:37
88F:→ y50: 你沒拿你爺爺死訊討拍誰知道阿,這不意外是你造成,還嘴詛咒 02/11 13:38
89F:→ yatinguna: 真的那麼在乎跟悲傷不會有心情上來跟眾人互罵 02/11 13:38
事實就是龍珠版上有人三番兩次詛咒我家裡死人,偏偏在他最後一次詛咒後兩天事情 就發生,按常理人家心情不爽來批你缺德也是應該。 而且如果不是這樣版風造就這樣的版友和言論,會出現這種荒謬的言詞??
90F:→ y50: 說你淺剛好而已,自己命盤跡象都看不出,你幫人家看闢阿ㄎㄎ 02/11 13:39
這點說你淺更剛好,即便同一章命盤的人,父母和親屬的命盤也都不同,該親屬是否 身亡主要仍應回歸此人命盤為準,相對同章命盤的人並不會在同一年過世同樣的親屬。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43:11
91F:推 y50: 別想偷師任北就是不教你,爺爺去世連這也拿來說嘴可悲你留步 02/11 13:43
你當我徒弟還差不多,順便解答你的疑惑,之前你在命理群組說到和我2010年討論拜師 的事,一來那次是你主動邀我,連站內信也是你主動寄來說要聊聊為友。 那麼為什麼後來我決定不想和你學任何東西?? 既然有人說我自許斗數界楊過,那我就拿 楊過在小說裡的劇情做比喻。 楊過還小的時候,郭靖送他去全真教拜一個叫(趙志敬)的傢伙為師。但楊過的OS是:(就算 練到跟你一樣強又如何??還不是被郭靖打得屁滾尿流)。而我的心情也是一樣。至於楊過 只到古墓派學一兩年,武功就可以打10個趙志敬,這樣你理解為何我見一次面就決定不找 你繼續深造斗數了吧。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48:17
92F:→ malosing: 別扯板風吧 一個人的詛咒內容 被你推到板風造就 太扯 02/11 13:47
93F:→ malosing: 蛋了 02/11 13:47
還不只這一樁啊~還有送人骨灰罈的、搞白色恐怖的、搞人治的、搞針對性條款的、 認為侵害言論自由合理的。如果只是一起那還可以說是偶發事件,但事實是不斷發生 荒謬事件,那就是版的文化問題。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50:00
94F:→ yatinguna: 當別人家裡沒死過人就是了 真的悲傷哪有心情筆戰 誇張 02/11 13:49
因為筆戰的對象就是間接造成喪事的原因之一,當然會憤恨筆戰。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52:51
95F:→ yatinguna: 你爺爺有同意你在PTT公開張揚他喪事消息嗎? 02/11 13:53
這句話就更好笑了~人都死了怎麼問?? 而你先檢討送人骨灰罈這種行為吧。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3:55:14
96F:→ yatinguna: 你少牽拖有的沒的 是人就會死 有生就有死 這叫無常 02/11 13:55
很好~~有人詛咒別人家裡死人,成真後再推說無常,毫無羞愧的心理。 真的有點道德的人都不會這樣做,像我自己我國中的時候我也曾經譴責我自己。 國中時我們班一個同學,我和他吵架他罵我三字經,我不甘示弱罵他操你母。 結果過了一個學期他媽真的死了,當時我們全班都有去他家上香,但當時的我是滿懷愧疚 去上香,心裡一直說對不起,因為不管他母親是不是因為我的粗言而過世,但道義上我罵 人後人家家中真的死人,我自己也有該檢討的地方。 就是直到現在我都一直在想,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寧願不要因為一時之氣造口業。 或者可以穿越時空我會去阻止小時候的自己說出那句話。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00:38
97F:→ yatinguna: 你愛高調你爺爺不見得跟你一樣阿 考慮死者心情很難嗎 02/11 13:57
98F:→ yatinguna: 亡者不見得希望自己過世訊息給不認識的人知道 02/11 13:58
99F:→ yatinguna: 這裡沒有人認識你爺爺或跟他很熟 還是你要說筆戰前有擲 02/11 13:59
100F:→ yatinguna: 筊問過= = 02/11 13:59
事實就是如此~我爺爺只要不是見不得人的事他都不會認為不妥。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03:33
101F:→ flower2046: 祝生意長紅、祝水桶快樂、祝龍珠版找到適合的版主, 02/11 14:05
102F:→ flower2046: 我覺得我一直很正面啊,哈哈 02/11 14:05
103F:→ yatinguna: 拜託你不要再說自己多道德了 別人都無緣無故戰你嗎 02/11 14:09
像你不就是,如果很光明正大為何不敢讓我公佈真相??送人骨灰罈已經不叫戰了。 那已經是黑道恐嚇的行為。你的理由基本上也都是不肯誠實造成,肯誠實就會坦蕩蕩 讓真相一翻兩瞪眼。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11:45
104F:→ malosing: 說板風這個好了 你沒當龍珠板板主前 龍珠板一直都是 02/11 14:11
105F:→ malosing: 很和平 很和氣的 結果是你處理板務各種事情之下 造就 02/11 14:11
106F:→ yatinguna: 你現實生活究竟怎樣我不評論 但你網路上跟許多人針鋒相 02/11 14:11
107F:→ malosing: 你所不知你是否能深思 這也可能是你造成的呢? 02/11 14:11
如果我面對的是這些荒謬的事情而無法和諧,那跟我有關的就是(我不適合這樣的版風) 而已,事實我的確無法接受可以詛咒人家家裡死人、送人骨灰罈、漫罵、人治、搞侵害 言論自由這種價值觀。 要說是我造成的,對~我承認太就事論事和法治。
108F:→ yatinguna: 對我從未看見你對誰講過一句不好意思 02/11 14:11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15:18
109F:→ malosing: “造就你所說的板風” 02/11 14:12
110F:→ yatinguna: 好笑了你憑什麼要求我在網路公開自己家務事 02/11 14:13
111F:→ yatinguna: 說話用點大腦 沒有任何人需要跟大眾談家庭狀況 02/11 14:14
112F:→ yatinguna: 你今天這種局面跟你愛揭人隱私脫不了關係啦 02/11 14:15
我不想揭你隱私,會讓我想貼圖都是你說謊又指控我抹黑造成的。 你不指控我,我會需要澄清喔。別說家務事~就說你自己的事就好了。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16:34
113F:→ yatinguna: 你可以再去試看看去揭更多人的隱私跟家庭狀況阿 02/11 14:15
114F:→ yatinguna: 看人家會不會再送你幾個骨灰罈 02/11 14:16
最根本的原因是你說謊啊~你不說謊人家需要澄清喔。還反過來說我抹黑,那我當然 要拿出證據還原真相,你這叫倒果為因。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17:30
115F:→ yatinguna: 要說大家來說阿 我也未曾遇過有陌生人要求我公開隱私 02/11 14:17
因為你說我抹黑嘛~那到底有沒有抹黑公開證據不就一清二楚了?? 證據會說話。那話說回來你不要不實指控人家抹黑不就得了。但你不實指控當然也就要 承受這樣的結果。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19:19
116F:→ yatinguna: 而且還理直氣壯的要求我公開 這是神經病的行為你知嗎 02/11 14:18
要求舉證天經地義,這都是你自己造成的。你不來抹黑別人誰會想公開證據??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20:11
117F:→ yatinguna: 不尊重人在先 卻要對方跟你好來好去 你第一天出生嗎 02/11 14:21
我記得是你先來罵我的喔,我從未主動去找你麻煩過,是誰先不尊重人?? 還指控我抹黑還故意說謊,還敢說不尊重人在先??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22:36
118F:→ yatinguna: 可以了 我不想繼續浪費時間理解你的寬己律人 02/11 14:27
119F:→ malosing: 曲解太多了 我指的是因為你的行為 使得龍珠板的板友在 02/11 14:28
120F:→ malosing: 這段期間忍氣吞聲 造成許多你指的那些事情 。 他們有 02/11 14:28
121F:→ malosing: 錯的地方 但相對的你的回應方式以及處理方式也是大有 02/11 14:28
122F:→ malosing: 問題。所以 你該承認的是 這都是因為你而造成的。 02/11 14:28
123F:→ malosing: 而不是因為原本板風就是那樣 然後你試圖修正 ( 所 02/11 14:28
124F:→ malosing: 謂的就事論事 法治)。 結果你無法適應 因為你無法接 02/11 14:28
把自己的錯誤行為推給別人,這跟把錯推給父母、學校、老師、朋友的殺人犯有啥兩樣?? 版風決不是一天造成的,你最多只能說,這些事情以前只不過是表面工夫隱藏得還不錯, 實際上骨子裡就不是這回事了。
125F:→ yatinguna: 反正戰爭就是你的樂趣 要戰大家你請便 各位朋友多保重 02/11 14:28
126F:→ malosing: 受這樣的板風。 這兩者差很多。 02/11 14:28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32:54
127F:→ flower2046: 不會啊,龍珠版一直很平和,除了你當版主的那段時間以 02/11 14:39
128F:→ flower2046: 外 02/11 14:39
那是你沒見過以前吵到一長串鎖文的狀況。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39:59
129F:→ malosing: 我沒說他們行為都是正確的 別又再次曲解 還有 我說東 02/11 14:40
130F:→ malosing: 你回應西,就是你這樣的態度造成別人跟你戰,因為講的 02/11 14:40
131F:→ malosing: 根本不是同一件事 那當然會吵 02/11 14:40
但你所謂的有問題偏偏都是版主原本可以合理採用的方法。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44:13
132F:→ malosing: 是阿 你要真合理去處理 板上絕對不會反彈這麼大 02/11 14:46
133F:→ malosing: 但事實上就是你不合理的去判決 事後用站規解釋 02/11 14:47
就連所有版主都壓倒性認為我的做法可行的狀況都一堆人跟我吵了,你說呢??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49:11
134F:推 malosing: 你看 我在說小組長明確跟你說過的事情 板規沒說的 不 02/11 14:55
135F:→ malosing: 得以站規判決。你現在又扯到很多板主認同你這件事。 別 02/11 14:55
136F:→ malosing: 在東扯西扯好嗎 02/11 14:55
那也是後來小組長才說,但事實就是站規寫說版主可以對於違反站規的事做出裁決。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4:57:54
137F:→ malosing: 你這回應 我無言以對了 你再回頭看看小組長的判決文吧 02/11 15:02
138F:→ malosing: 。請先詳讀站規 02/11 15:02
請問事先有判決還是先有判決文?? 連小組長自己都去詢問站長了。表示一開始組務 這邊根本沒有對站規判罰這件事進行定義,然站規字面上就是規定版主可以處理看版 違規行為。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15:04:21
139F:→ flower2046: 獨斷獨行,讓大家不舒服,事情就做得好嗎? 講道理也 02/11 15:09
140F:→ flower2046: 要顧人情,祝你元宵過後開智慧,開示完畢。睡覺去 02/11 15:09
雖然之前你反對過我,但這句話某些部份有道理,反正大概以後我也不會到龍珠版了。 但以後我會思考你的意見,多放點人情在其中。至於龍珠版之後的新版主如果要政治 追殺或鬥爭,那就只能說公道自在人心。 畢竟短期內到龍珠版就容易讓我想起喪事。
141F:推 y50: 小矮灌起床囉戰鬥的號角又想起了,這冷天快起來熱熱身哈哈哈 02/11 16:15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22:24:13
142F:→ lovemusic: 你這案件還好啦,告訴你我之前被前版主gkc弄的才叫冤案 02/11 22:47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1/2017 22:51:13
143F:→ aki0530: 大師請節哀, 我不會像你的好朋友利用別人辦喪事來當話題 02/12 01:21
別貓哭耗子了~你先看自己為何在龍珠版散佈一些謠言,說什麼被不知名人士大電話套 姓名,能不能解釋你說的是哪一件事?? 我一頭霧水,然而你寫在推文下面,等於是誘 導版友以為是我做的。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1:29:05
144F:→ aki0530: 我說節哀有啥錯? 至少我不會把別人親人過世拿來當話題 02/12 01:30
一邊說節哀~一邊散佈謠言,我只不過是覺得有貓哭耗子的感覺。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1:31:39
145F:→ aki0530: 一直回嗆是你樹敵越來越多的主因, 不要理會別人, 其實也 02/12 01:31
146F:→ aki0530: 沒有那麼多人會想主動引戰, 無論命理版/卡漫小組皆然 02/12 01:31
回嗆??最愛回嗆人的某98號你好像蠻挺他的。至於樹敵,我怎麼記得有人是自己恩將 仇報在先,主動來跟我翻臉的。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1:33:03
147F:→ aki0530: 喔? 這是謠言? 確定?? 02/12 01:32
148F:→ aki0530: 不過你都被截圖還能硬凹, 會這麼說也很正常 02/12 01:32
當然啊~不然你就說說你講的是哪一件事?? 事情的事發經過?? 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確因此會害我被誤會我當然要弄清楚。 強調過很多次了,光明正大把話說清楚,不要放冷箭。既然你會在意別人用下三濫 來形容(放冷箭)這件事,就不要做這樣的事。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1:38:41
149F:推 y50: 小矮灌都習慣在夜深人靜時開戰喔,這個嗜好不好,早睡身體好 02/12 01:38
150F:推 aki0530: http://imgur.com/a/UE2ss 我有備份, 刪推文沒用 02/12 01:38
所以呢?? 請問這跟你說的事件根本是兩回事吧。 98此人是因為他說求我告他,然後偏偏他自己的部落格又有電話,加上他自己對外宣傳 的海報上就寫他的名字和電話,一清二楚。 那請問~跟你你說的什麼不明人士套姓名有 何關連?? 一來,誰被套姓名?? 二來,怎麼套?? 你說清楚兩者的關連,不要打烏賊戰術 。 如果你舉證不出來,那你最好在龍珠版說清楚。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1:42:09
151F:→ y50: 人家這樣說不行,節哀也不行,那你要別人說啥米,哈哈哈 02/12 01:39
152F:→ aki0530: 我沒有放冷箭, 我只是客觀把事實公布, 提醒別人而已 02/12 01:40
153F:推 aki0530: 我有上傳到龍珠板上了 02/12 01:42
對阿~那請問跟你說的被不明人士套電話的關連在那??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1:42:57
154F:→ aki0530: 別曲解人意和鑽文字漏洞, 從別人的推文很明顯 02/12 01:43
這兩者差很多~是不同的事件,那好~~如果你無法證明這兩件事有關,那請在龍珠版 講清楚說被不明人士套電話這件事與本人無關。不然就請你拿出證據。 你如果講不出來或不願意澄清,今天換我說,你這麼有自信的話把你的地址寄來給我 ,我寄存證信函給你。當然啦~你也可以選擇不澄清,當然我是不會做趁別人無法在版 上發言的時候放風聲和冷箭,(拿不出證據而詆毀他人名聲這種下三濫的事)。 聽好喔~我是在評論事情,不是在罵人~!!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1:55:17
155F:推 aki0530: 地址你可以問那位好朋友, 我已請當事人來指證, 請稍待 02/12 01:56
156F:→ aki0530: 反而你罵我長的不堪入目, 難道不是對事不對人嗎? 02/12 01:57
157F:→ aki0530: 我不知道為何要你節哀和提醒板友你會生那麼大的氣 02/12 01:58
158F:→ aki0530: 唯一合理解釋就是你非常心虛 02/12 01:58
你不是要請人來指證嗎?? 人呢?? 當然不是~那是因為你的發言會讓版眾以為你說的什麼不明人士套電話跟我有關。 然則事實是根本是98自己的部落格跟海報寫的一清二楚,而且還是他求我告他的耶~!! 搞清楚人家求我告他,我看他資料應該的吧。 加上還有什麼女網友被肉搜,這就更好笑了,這件事之前就已經證明是我朋友告訴我的 了,連截圖都有。 另外~你在偷換文字,我不是說你長的不堪入目,而是說你的真面目不堪入目,所謂 真面目指的是真實身分。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02:40
159F:推 aki0530: 我才剛寄, 總要等到別人收到信吧? 02/12 02:02
好~我看看是誰,然後最好他有關鍵證據能證明跟我有關。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03:39
160F:→ aki0530: 都一樣, 不堪入目本身就是對人的攻擊, 不像下三濫還有模 02/12 02:03
161F:→ aki0530: 糊空間 02/12 02:04
162F:→ aki0530: 我只說不知名人士打去, 可沒說是你打去 02/12 02:04
163F:→ aki0530: 如果你"又要"對號入座, 那我沒啥意見 02/12 02:04
不好意思喔~你在下面寫說""以上""並非造謠,然後還PO了一張圖,圖中還提到我, 等於就是在影射你上面的指控跟我有關,那不然為何你不敢在推文中特別聲明說被不知名 人士套電話這件事你沒有證據證明根我有關。 兩件事一碼歸一瑪。 當然~我賭你不敢發聲明,因為放冷箭這事你不是之前就很想做?? 只不過放冷箭這種下三濫的事勸你還是少做比較好。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09:22
164F:推 aki0530: 有說是你打去的嗎? 我只是提醒此人跟你有衝突被"不知名人 02/12 02:09
165F:→ aki0530: 士"打去套問姓名, 只提醒大家小心, 有啥惡意? 02/12 02:09
你下面說""此事並非造謠"",然後PO了一張跟你敘述的事情無觀的圖,偏偏圖裡是 我的ID,這樣別人一看不就會誤以為你事在說這件事是我做的?? 然而兩件事情根本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事。那不然你就特別聲明啊。 否則你等於用A證據來指控B事情。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12:16
166F:→ aki0530: 我當然沒辦法證明是你打的, 所以才用"不明人士"一詞 02/12 02:11
所以你終於承認了?? 既然如此,那就把話說清楚,還說什麼此事並非造謠,說的斬釘截鐵。 那你就說清楚你說的事件跟你截的圖兩件事沒有關連。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13:20
167F:→ aki0530: 至少那段對話已經證明你先前有搜尋對方的前例 02/12 02:13
那你就說清楚~是我搜尋對方,但不明人士這件事與我無關,還是你張冠李戴不敢承認 ?? 而且你也沒說清楚是對方要求我告他的。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14:22
168F:→ aki0530: 別人收到不知名人士套話電話屬實, 我沒有說是你, 有何好 02/12 02:14
我怎麼知道是不是你編的,對對對~沒說是我,然後下面馬上說這件事不是造謠, 然後PO了一張圖裡面明明白白寫著我的ID。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15:22
169F:→ aki0530: 聲明? 如果不是你也不用反映這麼大, 是吧? 02/12 02:14
因為你在做誤導,當然有聲明的義務。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15:56
170F:→ aki0530: 我從頭到尾沒說是"與你有關的人"去打電話的 02/12 02:15
對阿你只不過是用了一張圖片裡面擺明說我的ID用來"""佐證"""你上面那段話。 我不曉得為何你要一再無視這點。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16:51
171F:→ aki0530: 人家參選版主你也要找人個資姓名, 這是事實 02/12 02:16
172F:→ aki0530: 誤導啥? 如果我一開始就說是你打的, 我就會道歉與立聲明 02/12 02:16
然則~你在下面的圖你說了什麼?? 你說"""這件事不是造謠""",結果你現在拿不出證據 那請問你的""這件事""是什麼??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17:58
173F:→ aki0530: 節哀順變, 大師, 我知道這種家人過世真的很痛, 慢慢平復 02/12 02:17
174F:→ aki0530: 心情, 請多保重 02/12 02:17
開始裝死囉~~ 沒關係我去信問問小組長看看沒證據指控他人如何。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19:29
175F:→ aki0530: 得罪了你+被不明人士打電話 懂了嗎? 02/12 02:18
176F:→ aki0530: 我沒有說是因為得罪你而被與你有關的人打電話 02/12 02:19
推 aki0530 : 請參選龍珠板主的板友們小心, 命理群組除了紫微版外 02/12 01:18 → aki0530 : 也有跟某人產生衝突而被不知名人士打電話去套姓名的 02/12 01:19 → aki0530 : 案例發生 02/12 01:19 → aki0530 : 明明被截圖了還可以硬凹 02/12 01:20 推 aki0530 : 請將他的水球、信件都備份好, 才不會讓他硬凹 02/12 01:29 推 kirbycopy : 建議原po不告他也還是要向ptt檢舉 這太超過了 02/12 01:29 → aki0530 : 此事並非造謠, 請看http://imgur.com/a/UE2ss 02/12 01:39 然後呢?? 請看你的推文,你此事並非造謠,然後拿了張截圖,我就問你啊。 你這張截圖如何證明你說的: → aki0530 : 也有跟某人產生衝突而被不知名人士打電話去套姓名的 02/12 01:19 → aki0530 : 案例發生 02/12 01:19 這件事??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21:26
177F:→ aki0530: 得罪了你+被不明人士打電話 就是我指的這件事 02/12 02:19
178F:→ aki0530: 我沒裝死 只是很懶得跟你爭執 但被迫於你的文字遊戲只 02/12 02:20
179F:→ aki0530: 好一直回到你懂為止 02/12 02:20
一樣啊~你的圖怎麼證明你說的這件事?? 然後你又告訴我~你沒證據。 既然無法證明,你用這張圖不就等於讓人以為你說的事和你的圖有關連,間接會認為 是跟我有關??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23:44
180F:推 aki0530: 該說的都說清楚了, 沒啥好說的了 02/12 02:23
181F:→ aki0530: 不想一直浪費時間在跳針的人身上 02/12 02:23
該說的就是你說不出關連也沒有證據嘛~~~那既然你都承認了。 那就請小組長裁決了。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24:26
182F:→ aki0530: 等一下是很難喔? 我就說總得等到別人收到信吧 02/12 02:25
183F:→ aki0530: 反正你每天都會上來找人辯論, 不差這幾天 02/12 02:25
你連證據都沒收集齊全還敢來放話喔,拖延時間以為我會上當。 不用說了~找小組長裁決。 重點是你無法證明你的圖跟你說的事兩者是同一件事且相關。 要不然你就到龍珠版把話說清楚,不然我只能公開檢舉。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29:29
184F:推 aki0530: 隨便你 我認為你刻意曲解語意和挖人語病才是真的 02/12 02:29
你惡意張冠李戴叫做語病喔。 也難怪曾經犯下重罪的人是不可能改邪歸正的。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30:57
185F:→ aki0530: 我再次聲明要表達的重點:得罪你 + 被不明人士套問 僅此 02/12 02:30
186F:→ aki0530: 從頭到尾沒把不知名人士跟gkc畫上等號 02/12 02:30
187F:→ aki0530: 很懶得跟你爭, 要一直截圖備份很累, 請保重, 尤其是自己 02/12 02:30
那請問跟你的圖關連在哪?? 這才是重點。不然你就去把話解釋清楚。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31:42
188F:→ aki0530: 的身心健康 02/12 02:31
189F:→ aki0530: 此外, 整篇我都截圖了, 刪推文沒有用的 02/12 02:32
請阿~整篇都截圖就是講不出你的指控跟圖有何關連??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2:33:03
190F:→ flower2046: 你的佛理要多讀一點,才會開智慧,不要老是掉入損人 02/12 08:06
191F:→ flower2046: 不利己的漩渦裏,搞不定自己的性格,也搞不定別人, 02/12 08:07
192F:→ flower2046: 怎麼能成你認為的大事?人事不是用硬拼的,慈悲沒有 02/12 08:07
193F:→ flower2046: 敵人,智慧不起煩惱。今日開示。吃早餐去 02/12 08:07
其實你這幾句應該先拿去開釋aki、y50跟98。這三個人非常缺。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8:16:01
194F:→ flower2046: 老天爺都給你警示了,你還看不懂? 02/12 08:38
你覺得對於惡意抹黑他人又拿不出證據以及幾乎都有重大違規的4人組我需要客氣嗎?? ※ 編輯: gkc (114.44.170.249), 02/12/2017 08:41:42
195F:→ flower2046: 頑金要火煉,好吧!沒有經歷一遭,你是不會死心。 02/12 08:51
196F:→ VdustR: 奇文共賞 02/12 18:37
197F:→ canandmap: 你是不需要客氣,但被水桶是事實 02/28 02:41
198F:→ YoursEver: 不得不說,當初我批評你惡搞罷免案的動作,都能被你拿挑 03/01 01:08
199F:→ YoursEver: 釁引戰當理由水桶了,而且被小組長退回後你還續桶, 03/01 01:09
200F:→ YoursEver: 就以你的執法標準來看,你這篇所描述的行為,被判定挑釁 03/01 01:10
201F:→ YoursEver: 引戰也不足為奇.有道是"要怎麼收穫就先怎麼栽",不是嗎? 03/01 01:11
202F:推 aki0530: 大師已經告人了, 請板友說話用詞謹慎 03/01 11:48
203F:→ canandmap: 樓上請放心,他也會被告的 05/19 22:08
就不要連自己也被反告。 ※ 編輯: gkc (114.44.54.198), 05/21/2017 15:02:57
204F:推 canandmap: 是啊,這句話挺適合你的 06/14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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