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725 (凱道基德)
看板C_JapanBoard
標題Re: [板主] 請辭龍珠版版主
時間Tue Jan 24 00:28:36 2017
※ 引述《Knulp (歪帽)》之銘言:
: 另外是缺乏對權益受損者的保障。以gkc這樣的作法,身為一個版主,
: 集行政、司法、立法三權於一身,運用權力剷除異己,造成版上的混亂,
: 但卻可以逃過罷免案,用辭職的方式拍拍屁股走人,完全不用負責,
: 連聲道歉也不必說,走得真的很"自在"。但這也等於把問題留給小組長、
: 未來的板主以及板上的板友,這實在相當的不公平。而且,未來若有人
: 想要亂板,則可以學習gkc的作法,先選上板主,把看板弄得烏煙瘴氣
: 後再請辭,無須負任何責任,ptt的管理階層會希望看到這樣的看板管
: 里者成為常態嗎?這段時間權益受到直接侵害或間接損害的使用者,
: 誰來還一個公道呢?
實際上依照現行規定 最多只能處予免職
有人提到可以將之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實際上並沒有那麼容易
例如這是卡漫群組的不受歡迎使用者申請細則
文章代碼(AID):
#1G8jWewG (C_WorkBoard) [ptt.cc] [公告] 卡漫群組不歡迎使?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WorkBoard/M.1344460840.A.E90.html
只要看一下就曉得 根本沒辦法把gkc板主設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gkc板組先前在其他群組受到更為嚴重之懲處
主因在於gkc板主在他處所犯為更為嚴重之具體違規事項 本組實無法比照辦理
至於道歉 組務當然也沒辦法強制gkc板主道歉
很遺憾的是小組板不是法庭 無法強制gkc板主登報道歉
實在不是組務不想還大家公道 而是組務能作的事情是有限的
gkc板主所為之事 各方自有公評
若要組務為gkc板主量身訂做刑具 實在超出組務權限 還請各位多多包涵
而至於板眾受gkc懲處認為不公的部分 目前有兩個解
1.來此申訴 由組務平反
2.由另一板主赦免
(依據目前現行規定 解除水桶必須透過申訴或是由原板主群解除
所以在gkc板主離職後 目前手上仍有赦免權的就只有另外一位板主)
相關規定請參閱下文
文章代碼(AID):
#1O8CGRBs (C_WorkBoard) [ptt.cc] [公告] 增修組規16.11.0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WorkBoard/M.1478542363.A.2F6.html
組務會要求各位依照規定進行申訴
實在是因為組務沒辦法大筆一揮 就將各位的懲處一筆勾銷 還請各位見諒
目前組務也還在等待swercy板主是否願意協助後續處理的回應
: 法治的一個面向是保障人民的權益,對權力者有所制衡。以此次的罷免
: 案而言,個人有以下三點的小建議:
: 1)設定更具體的罷免標準,讓使用者知道,罷免通過與否的明確依據為何?
: 是根據票數還是小組長的裁奪?小組長裁奪的標準為何?若能將之程序化、
: 法治化而避免淪為人治,對於使用者和管理者都有所保障。
這點是有其難處的 因為罷免案的審理本來就很難量化基準
假設只要投票超過N票就可以把一個板主免職
那假設今天有一個有特定政治傾向的板
政治傾向對立的使用者就可以很輕易的藉此通過罷免門檻
那這種情況下就會淪為單純的多數暴力 反而失去了這個制度的意義
而這點的難處不僅在本組 甚至他組亦有
: 2)罷免案成案後,在審理的時間內,應考慮將受罷免的板主暫時停職。
: 以此次事件為例,1/5罷免成案後,看板還是繼續出現諸多爭議,gkc仍繼續
: 的有恃無恐地失職,受害者仍繼續地出現...若是在審理罷免案的期間,能
: 暫時停止被罷免的管理者職務,可以降低不少損害的發生,也避免被罷免
: 者挾怨報復;畢竟罷免是記名投票,應該要保障這段時間內贊成罷免者的
: 權益。
關於這點 之前組務就說過很難實行
一是站規雖然賦予組務管理板務的權限
但是依照卡漫群組組規 組務並沒有除免職外 停止板務權限的能力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板務出錯後是自請水桶 而不是請組務來水桶他的緣故
: 3)罷免案的審核應明訂最慢期限,且當申訴案和罷免案同時進行時,應該有
: 具體的程序,規定是要兩者同時處理還是擇一優先處理,避免使用者為了怕
: 延誤罷免案而不提出申訴案,或管理者刻意製造大量申訴來延緩罷免的審理。
: 此次的罷免案,個人感覺審理的有點久,在民意以及相關證據已經相當充分
: 的情況下,應該是可以更快一些,也能更早的停止損害。
: 以上三點是個人的淺見,提供參考...希望ptt未來能夠更好!
關於這次的罷免案
組務的處理確實不夠迅速
主要原因在於涉及組規解釋以及站規解釋部分 組務均有需要請求解釋之部分
以及組規保障板主面對申訴案能有七天期限回覆期之故
這次Dragonball板案件數量 以及牽涉範圍之廣 各位有目共睹
關於處理流程是否有需要改進之處 組務會加以檢討 還請各位使用者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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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安 民國偏安時期歌伶 詩作多屬剽竊 言行不德 多所得咎 遂棄其母 獨渡海西投之
安至西岸 不改其性 每遇民國伶人 必逼其西投 不從 乃舉而害之 有舊識者 亦不免其害
然安反覆 終不為西岸所納 膺玖八年末 安欲返國探其母 遺書曰:身鬼見愁 不畏死!
鄉民一時譁然 眾怒沸之 竹聯俠士聞其風 曰:此國賊黃禍也 當翦除之! 安聞之驚懼
乃私會民國俠士 號白狼者 白狼聞之 遣幫眾護安及其母 曰:國之一統 義不容辭!
人以為狽足前短 狼足後短 故狼負狽而行之 時人曰:白黃二獸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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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78.7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JapanBoard/M.1485188918.A.928.html
※ 編輯: kid725 (112.104.78.77), 01/24/2017 00:33:26
1F:推 malosing: 看上一篇就知道 板友請他出來道歉 解釋 一概不理 01/24 00:53
2F:→ malosing: 反而是關於命理組的板友一來說話 他就跟著戰起來 令人 01/24 00:54
3F:→ malosing: 感到無言以對 01/24 00:54
4F:推 asdfgh0920: 如果另一位s版主持續沒有回應,請問小組長如何處理呢 01/24 01:27
5F:→ wayne1027: 整篇的結論就是等一個沒回應的版主然後組務無權處理 01/24 05:47
6F:→ wayne1027: 受害者權益完全罔顧,當初也是你們處理太慢才導致更多 01/24 05:48
7F:→ wayne1027: 無辜水桶,現在一句組務無權干涉就擺爛真的很無言 01/24 05:49
8F:推 Knulp: 可以理解組務的難處。我的文章可能文意沒很清楚 01/24 07:19
9F:→ Knulp: 建議方面主要是希望管理階層未來可以在罷免相關規則和程序 01/24 07:20
10F:→ Knulp: 的法規制定與討論上,以此次的罷免為借鏡,有所調整 01/24 07:21
11F:→ Knulp: 至於目前的規則下組務能做的有限,這點能理解,辛苦了! 01/24 07:22
12F:→ Knulp: 希望能從制度上去做通盤的檢討,否則因人設事意義也不大 01/24 07:23
13F:→ ezaki: 小組長辛苦了QAQ 01/24 07:34
14F:推 rangertsao: 所以相關規則是否該修了呢? 01/24 08:20
15F:推 YoursEver: 所以簡單來說,現在就是兩條路: 01/24 10:25
16F:→ YoursEver: (1) s版主是否有意願協助收尾,若有,請s回應. 01/24 10:26
17F:→ YoursEver: (2) 承上,若否,請直接由小組長發公告宣布接手. 01/24 10:26
18F:→ YoursEver: 現在的問題很簡單,就是"誰要接手",討論其他的東西,對大 01/24 10:27
19F:→ YoursEver: 部分使用者來說,是毫無意義的. 01/24 10:28
20F:→ YoursEver: 在決定由誰主事之前,就先討論該怎麼處理才完備之類的, 01/24 10:30
21F:→ YoursEver: 太不切實際了. 否則,如果有50%的人項小組長申訴,另50% 01/24 10:30
22F:→ YoursEver: 向s版主申訴,這成甚麼樣子? 另外,若是因為法規不完備, 01/24 10:31
23F:→ YoursEver: 那也是小事,另外修組規版規,對gkc案的受害使用者,一律 01/24 10:31
24F:→ YoursEver: 採"有利"的方式來裁決就好. 否則,與法匠何異? 01/24 10:33
25F:推 ahobo: 如果另一位s版主無意願處理,並願意將版主權限暫讓給小組長 01/24 13:25
26F:→ ahobo: 這樣小組長就有權限處理沒申訴的受害版友,這樣是否可行 01/24 13:26
27F:推 asdfgh0920: 現在就卡在一個上次發文在2009年的版主 01/24 14:29
28F:→ asdfgh0920: 狀態顯示為:有新進信件未看 01/24 14:29
29F:推 VdustR: 請問等待s板主是否有設期限 是否能公開期限 給板友交待? 01/24 16:46
30F:→ licajlh: 還在等幽靈,他擺明就不想做事,僅說了"附議"兩字就繼續 01/24 17:10
31F:→ licajlh: 旁觀。設個期限很難嗎?那為何罷免要需要期限,怪了 01/24 17:10
32F:推 frankieeeee: 小組長 我只想問一句 你會再發一篇罷免判決文嗎 01/24 18:38
33F:→ canandmap: #1OWbLOdH原作者還繼續在該文章回推文無關卡漫事項 01/24 21:47
34F:推 gkc: 自稱最聰明居然還會判斷錯誤,回無關卡漫事項是有人推文 01/24 21:49
35F:→ gkc: 先提的吧。 01/24 21:49
36F:推 canandmap: 隨之起舞者就不必罰?真是神邏輯 01/24 21:51
38F:→ canandmap: 由於該小組長未通過認證故由群組長停職一個月 01/24 21:52
39F:→ gkc: 我這叫正當防衛和澄清義務,不叫隨之起舞。不然難道要挨打?? 01/24 21:53
40F:→ canandmap: 你是過度防衛 01/24 21:53
41F:→ gkc: 我防衛的力道還比攻擊我的人低。你這才叫立場偏頗。 01/24 21:54
42F:→ canandmap: 都已經卸任了就不要管別人怎麼推文,很難嗎? 01/24 21:54
43F:→ gkc: 他要推文我不反對,不要以不實言論攻擊我我都可以接受。 01/24 21:55
44F:→ canandmap: 誰打你了?網路發言不能用手打,又產生幻覺了嗎? 01/24 21:56
45F:→ gkc: 而且不是我卸任了還有人要追殺?? 版上甚至還有人罵我的家人 01/24 21:56
46F:→ canandmap: 那你去告啊,推文隨之起舞是有事嗎? 01/24 21:56
47F:→ gkc: 還詛咒別人家人喪事,這種事都做得出來了~不意外。 01/24 21:57
48F:→ canandmap: 誰追殺你?麻煩你好好回歸正常討論,很難嗎? 01/24 21:57
49F:→ gkc: 那你應該是先去勸那些推文來亂的人而不是勸我。 01/24 21:57
50F:→ canandmap: 你要怎麼告死他們不關我事,反正不要繼續在這裡浪費資 01/24 21:58
51F:→ canandmap: 源,其他人也已經有勸過了,不需我出面 01/24 21:58
52F:→ gkc: 這些話請去跟那些跑來插花的人說。 01/24 21:58
53F:→ canandmap: 我就不能說你嗎?你誰啊? 01/24 21:58
54F:→ canandmap: 你在這裡大聲什麼? 01/24 21:59
55F:→ gkc: 說你自己吧,同樣的話你管我怎麼回文,你誰啊? 01/24 21:59
56F:→ canandmap: 好啊,那我就檢舉啊,啊不我已經檢舉了 01/24 22:00
57F:→ canandmap: 有本事就來頑辯啊 01/24 22:00
58F:→ gkc: 隨便你~我無所謂。 01/24 22:01
59F:→ canandmap: 那些針對你的推文去告啊,快告死他們,你不是最會? 01/24 22:01
60F:→ canandmap: 我在小組長文章底下檢舉也不關你事 01/24 22:02
61F:推 dong531: 完全無法接受,罷免與請辭在結果上雖然相同,但是在意義 01/25 08:33
62F:→ dong531: 上完全不同 01/25 08:33
63F:→ licajlh: 某g被罵到崩潰。呵呵 過年換個玻璃吧 01/25 12:13
64F:→ gkc: 我崩潰啥??既然他都說不干我的事了,我有需要跟他攪和? 01/25 15:53
65F:推 licajlh: "同樣的話你管我怎麼回文,你誰啊?"原來這不叫崩潰,廠廠 01/26 09:09
66F:→ gkc: 那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01/26 09:17
67F:推 malosing: 這叫幼稚 01/26 10:37
68F:推 ahobo: 的確很幼稚 01/26 15:42
69F:推 VdustR: 很幼稚 01/27 03:24
70F:推 zvex: 模範生崩潰了 01/27 22:17